娛樂圈「稅務大地震」:明星、編劇工作室、宣傳公司全中槍

娛樂圈「稅務大地震」:明星、編劇工作室、宣傳公司全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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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霍青城

來源: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

「就在這周,因為要補繳35%的稅,我熟悉的一家影視宣傳公司倒閉了!」8月1日,距離崔永元爆出「陰陽合同」已過去兩個月了,但娛樂圈的稅務地震才剛剛開始。

一位來自知名影視避稅區江蘇無錫,從事影視宣傳工作多年的大樹,講起最近的見聞與感受,語氣充滿了震驚,他將此次圈裡有公司因補稅而倒閉的現象定義為「娛樂圈重稅的開始」。

除了大樹以外,在影視編劇、導演等行業內人看來,稅務局這次是下了決心要整治影視產業鏈,嚴肅而凌厲,可能因為一張假票而帶出很多宣傳公司被查。「稅務」嚴查的邊界,已遠遠超過明星片酬。

在此「查稅」背景下,最初的輿論漩渦中心范冰冰,幾日前已網傳被限制出境。小娛注意到,范冰冰的微博,以及小紅書賬號已經兩個多月多沒更新了。傳聞還在發酵,但范冰冰方卻一直沒有出面否認。

似乎所有人都在等著看一場大戲。娛樂資本論獲悉,對於影視圈「稅務」問題的嚴查,個人工作室首當其衝。「最鬱悶的是現在連工作室註銷通道都關了,撤都撤不了。」

圈內的各影視公司已經是「兵臨城下」。

有製片人調侃道,上海松江區關閉了個人工作室註銷通道,頗有種「關門打狗」的意思。此外,據業內人士透露,多地都不再開放新工作室註冊,影視個人工作室可能要成為歷史了。

「查稅」風聲愈緊,而代價又大多都轉移到了出品方頭上,干不幹?影視「重稅下」,各方面臨全新博弈,多出來的稅又該誰來交?

一張假票補稅百萬

某影視宣傳公司倒閉

事情的起因是一張假票。

大樹向小娛講述,在影視圈裡,藝人經紀公司、視頻網站甚至電視台,為了垂直滲透影響力,會把藝人或某個劇綜的宣傳工作,外包給第三方宣傳公司,而這些宣傳公司往往掌握著各大社交網站中各領域的大V渠道。

壞就壞在第三方外包公司這裡。由於宣傳公司和這些大V交付款有時候是私對私的(微信、支付寶轉賬)方式,沒有一個公對公的賬號,因此不能開票,在財務上就缺少了真實的「進項發票」一項。

「進項發票」有多重要?

對於以代購服務為主的宣傳公司來說,因為是自己先墊資,最後買單的是甲方,「進項發票」額則是公司向甲方報賬的依據,同時也體現著這家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對應著應納稅額。

「現在新媒體宣傳,賬號大多是個體戶,公司拿什麼給甲方列支出明細?只能買票啊!」大樹對小娛吐露,「進項發票」是整個宣傳行業最大的痛點。「當然這些發票渠道雖然不正規,但本身可能是真的,可以拿到稅務局大廳認證,進行稅款抵扣。」

「只要稅務局盯上進項發票這一項,很多宣傳公司就完了。」大樹透露,他見聞的這家倒閉的宣傳公司,就是因為被查到了一張假的「進項發票」,與真實的開支對不上,從而公司所有的項目都被稅務局徹查了一番。

「稅務局首先會要求你補上假票票面對應的稅費,其次還會讓你按被查項目對應的銷售收入,交25%的企業所得稅,再加上附加稅和罰款,最後總計是35%的綜合稅費。」

娛樂資本論了解到,正常情況下,企業所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收入減去成本,可以理解為在利潤區間徵稅,一般情況為企業利潤的25%。而此次如果因為買假票而被查到,則要按照總收入35%的徵收。(注意:是項目總收入的35%,不止是假票金額。)

以企業利潤率10%來計算,正常1000萬的收入,對應的應納稅額為100萬,稅費為25萬;而如果被查到作假,極端情況下,企業此前沒有進行過進項抵扣,那麼它將面臨350萬的稅費補交,二者相差300多萬。

「任何一個項目被發現有問題,追究起來,公司都會受不了的。」據大樹了解,很多影視宣傳公司都傳出來被查的消息。「稅務局會根據一張假票,查到所有涉案公司,包括開票的、買票的、收票的。現在是我聽說倒閉的第一家,速度非常快,接下來肯定還會有。」

小娛查詢《公司法》相關條文,發現在公司破產清算時,補交國家稅收的排序僅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和法定補償金之後,優先於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和股東分配剩餘財產。

這即意味著,在輕資產的影視傳媒圈,一些公司在巨額補稅和罰款後,可能面臨資不抵債宣告破產的情況,那麼市場上債權人的處境則變得十分危險。

「無論如何,幾百萬稅費肯定是補齊了,補不齊的話,相關負責人是要坐牢的!」大樹向小娛講述時心有餘悸,「現在查稅對影視行業真是天大的事。」

小娛了解到,我國《刑法》對於企業逃稅採用「雙罰制」,既處罰單位又處罰單位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2016年,伊春市某煤炭銷售公司,因逃稅583萬,相關責任人未及時補交稅款,而被判入獄1年8個月。

個人工作室被「關門打狗」

稅率最高翻14倍!

本周一,影視圈裡的聊天群流傳著「全國演員工作室,納稅改為查賬徵收,個稅統一徵收35%。」而到了周二,傳聞已經變成了:凡是帶有「影視」二字的工作室,都要徵收35%的個稅。

「一些準備新開的編劇工作室,現在連文化、娛樂都不敢沾。」一位編劇朋友對小娛說道。

謠言還是預言?

娛樂資本論並未搜索到相關政策條文;撥打了國家稅務總局電話,得到的回應為並沒有相關通知;再撥打霍爾果斯、上海松江、江蘇無錫、浙江東陽等著名「避稅區」的稅務和工商電話,大部分均無人接聽,少數接通的也表示未接到通知。

「這屬於行政指令,還沒有公開信息,這是我國各執行部門的一貫做法,我的工作室已經接到通知了。」著名編劇大飛(匿名)向小娛表示。

周二的下午,小娛又陸續接到了其他兩位編劇的「泄密」,他們分別接到了上海松江區和浙江東陽稅務局的通知,即工作室需補交2018年1月至6月的稅費,按42%的綜合稅率交。

42%的稅率與原先的稅率比,差別有多大?

小娛了解到,個人工作室相當於個人賬號,錢款打到工作室賬號上,也即意味著打到了個人賬號上,交稅即按個人所得稅交。相比於公司形式,個人工作室少了一道公司錢款流向個人的通道,也即少了一層交稅。影視文化領域,不僅明星工作室遍地,編劇工作室也很常見。

此前,個人工作室徵稅方式有核定徵稅和查賬徵稅兩種。

核定徵稅,即當地稅務部門按照工作室申報的收入情況,給出一個核定稅額或稅率,在此基礎上按照個稅的5%-35%來徵收,考慮附加稅,以及當地返稅點,最後的綜合稅率為個人工作室收入的3%-7%左右;查賬徵收一般為會計制度健全的公司所採用,即收入減去成本,在利潤區間按照個稅稅率徵收。

對比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的特點,在企業利潤率不達核定稅率時,採用查賬徵收會更划算,而當企業沒有利潤的時候,也就不產生稅費;企業利潤率超過核定稅率時,採用核定徵收會比較划算。

當然,選擇哪一種更划算的徵收方式,對於工作室而言,此前是有自主選擇登記權的。

「根據我接到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工作室個人所得稅取消核定徵收,全部改成查賬徵收。如果按查賬徵收,其中6%是增值稅,35%是個稅,再加上其它附加稅,總體稅率大概在收入的42%左右。」大飛向小娛分析到。

此處的一般納稅人為12個月連續收入累計超500萬的工作室,不足500萬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編劇是腦力勞動創造者,成本無法量化,可以理解為工作室的收入就是工作室的利潤。」小娛獲知,對於累計收入超500萬的一般納稅人工作室來說,把核定徵收改為查賬徵收,也就意味著工作室稅率可能從收入的3%躍升至42%,翻了14倍!

稅率突增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有兩家來自不同地區的工作室負責人都表示都接到了補稅通知,即按查賬方式,補交今年1-6月份的稅款,這也意味著新政策的新老「不」劃斷。

另外,據大飛透露,根據他接到的通知,現在一旦小規模納稅人變更為一般納稅人,就無法再變回去。「所以,千萬不要成為一般納稅人,控制自己連續12個月的收入!」大飛解釋,連續12個月,是任意連續12個月,比如2017年的1月-12月,是連續12個月,2017年的2月-2018年1月,也是連續的12個月。

是否真的無法變更回去?

娛樂資本論查詢到,稅務總局在4月份發布「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通知」,從2018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一般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即連續收入不足500萬,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而實踐中,營改增納稅人不具備轉登記資格,營改增納稅人判斷口徑,由當地稅務部門決定。

廣播影視行業在2013年被納入營改增試點,這即意味著大部分2013年以前成立的個人工作室無法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這些工作室將承擔著巨大的稅率落差。

「好像是專門限制了影視行業。」小娛獲知,大飛旗下共兩家個人工作室,一家於2011年在上海成立,一家於2014年在浙江東陽成立,現在這兩家工作室都接到了不能變更的通知。

「最鬱悶的是連註銷通道都關了。」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製片人對小娛表示,「那麼高的稅率,工作室現在想撤都撤不了,上海松江區關閉了個人工作室註銷通道,頗有種關門打狗的意思。此外,很多地方都不再開放新工作室註冊了,影視個人工作室可能要成為歷史了。」

影視「重稅」新博弈:誰來交稅?

「編劇和明星一樣,都是拿稅後款的你知道吧?現在的情況是,有作品著作權的編劇,和無著作權的個人編劇,境遇會大不同!」大飛說到。

小娛了解到,當一個編劇原創一部作品,即擁有著作權,那麼他讓渡全部或部分著作權給甲方,所獲報酬是按稿酬計的,適用的是20%的比例稅率,按規定對應納稅額還減征30%,所以實際稅率是14%。而如果是甲方原創的作品,編劇只是被聘用或委託改編,那麼他所獲的報酬,按勞務報酬交稅,2萬以下為20%,2萬-5萬為30%,5萬以上為40%。

「以前不管拿多少錢,編劇都拿稅後款,稅費由甲方承擔。因為之前稅務局沒有嚴查,甲方最後到底有沒有如實交,也沒人追究。現在查稅那麼嚴,誰也不敢少報、不報。」大飛向小娛分析,查稅對編劇的影響,甚至要大過工作室,尤其是沒有著作權的高片酬編劇,在簽個人合同的時候,扣除20%的定率減除,最高要交40%的稅,即總片酬的32%。

「一集10萬、20萬的大編劇,最後收入上千萬,但交稅就300多萬,這部分你猜甲方會不會為你承擔?」大飛補充到,「所以個人編劇在和甲方簽約的時候,最好都到當地稅務機構確認一下納稅事項,稿酬跟勞務所得,有巨大差異。」

當然,面對如此巨額的財富,甲乙雙方在簽約時,將面臨新的博弈:誰來交稅?

「這是最考驗人的事!如果雙方默許某一方不交稅,萬一查到,誰去頂鍋?」大飛指出了現實中普遍存在的稅務糾紛問題核心。

我國逃稅罪對主體責任人的界定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如果甲乙雙人簽訂的是稅後合同,那麼甲方就是扣繳義務人,乙方為納稅人,甲方如果沒交稅,乙方有連帶責任;如果簽的稅前合同,納稅人與扣交義務人都是乙方,甲方即可抽身。

但現實情況是,甲方在跟大明星、大編劇「對峙」的情況下,並沒有主動權,影視圈的邏輯是誰紅誰有理。小娛了解到,目前「查稅」風聲愈緊,但代價大多都轉移到了出品方頭上。

簽影視合同一般分兩種,一個是片方跟工作室簽,另一個就是片方跟個人簽。「跟工作室簽約,多是含稅價格,現在工作室的稅率高漲,他們實際收入變少,已經傳出要漲價了!」製片人趙龍介紹,「還有就是片方跟明星或編劇本人簽的,這部分就是稅後價格,甲方還是一如既往的交稅。」

「跟明星簽稅後合同是影視圈長期以來的慣性,不可能一夜之間就變了。」一位資深娛樂媒體人分析。

「不過大明星的價格現在可以往下談一些了,幅度不大,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一位影視上市公司的高層此前在媒體討論會上表示。其中的邏輯在於,原來公司可以打各種擦邊球避稅,現在都走不通了,而這將顯而易見的增加公司稅負成本,因此便有了一些談判空間。

「大明星、大編劇影響有限,畢竟市場就認他們,片方還跟以前一樣交稅。小明星、小編劇影響也不大,本來拿的就不多,一集幾千塊到幾萬塊,稅也不多。」一位資深製片人指出,「影響較大的,還是腰部那些明星和編劇,沒有強勢的話語權,本來可談判的空間就大,片方可能會壓價。」

不過按照娛樂資本論的了解,還有很多的「圈內」人,在風暴中還處於觀望狀態,因為手中的項目合同是早簽好的,至於有沒有問題,要不要補交稅費,還得看官方態度。對於稅負轉嫁的問題,還來不及討論。

「現在關於徵稅方式和稅率變動,都只是行政命令,可能隨時發生變化。影視行業的稅確實是該交的,畢竟其他行業都在交稅,但國內文化產業很弱,發展需要扶持。」大飛的語氣中充滿無奈,「如果把稅務優惠政策收回去,我們也不能說反對或怎麼樣,只是這個產業確實會受到衝擊。」

「新政策的實施,一般都要先公布,然後再新老劃斷。工作室核定交稅的方式是稅務部門確定的,既然在原來的政策下是合法的,現在卻要被要求補交之前半年的,讓人難以理解。」小強娛樂法創始人鄭小強律師表示,「但既然地方稅務局能下這樣的通知,說明國稅也是認可的或者是知情的,只能說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在執行層面,程序上欠缺合理性,這會對稅務部門的公信力產生挑戰。」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些接收到補稅通知的工作室,在之前有12個月連續收入規模超500萬元了,卻沒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或者已經是一般納稅人了,卻仍然採取核定徵收。這有可能是地方稅務部門為吸引或留住工作室投資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嚴格執法;或者甚至有的還可能有利益輸送,這種情況下被通知補交,就怨不得別人了。」鄭小強補充到。

綜上,從廣電總局的內容監管,到證監會的資本監管,再到不斷發酵的稅務監管,中國娛樂產業正在經歷新一輪的「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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