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10)原始經典彙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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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緣起
我們曾經說過十二緣起,但是十二緣起並不是原始佛教的緣起說。如果往上追溯,我們可以發現一些不一樣的緣起。在《大緣經》記載
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老死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老死耶?」應該說:「緣生而有老死。」
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生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生耶?」應該說:「緣有而有生。」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有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有耶?」應該說:「緣取而有有。」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取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取耶?」應該說:「緣愛而有取。」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愛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愛耶?」應該說:「緣受而有愛。」
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受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受耶?」應該說:「緣觸而有受。」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觸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觸耶?」應該說:「緣名色而有觸。」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名色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名色耶?」應該說:「緣識而有名色。」阿難!若有人問:「依此緣而有識耶?」應該答:「有。」若言:「緣何而有識耶?」台該說:「緣名色而有識。」
我們發現這個緣起說,跟十二緣起相比缺了幾環。他的順序是
阿難!如是緣名色而識生,緣識而名色生,緣名色而觸生,緣觸而受生,緣受而愛生了,緣愛而取生,緣取而有生,緣有而生生,緣生而老死生,緣老死而愁、悲、苦、憂、惱生。如是有一切苦蘊之集。
名色-識-名色-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惱,一切苦聚。
去掉相似的部分,8個環節,9個點,所以稱之為九緣起說。有時會稱之為十緣起說。
最奇怪的是,最前面的出發點,竟然不是無明,而是識和名色的循環。
我們可以確定,這個緣起說,才是原始佛教可能的緣起學說,而不是部派佛教以後形成的十二緣起說。
把下面的經文一併讀下來,還會發現不同之處
1、受的不同。十二緣起的受,是苦,樂,不苦不樂。而此處的受,並不是。
如是既言,「緣受而有愛。」阿難!如何緣受而有愛耶?此乃應如是知,阿難!若任何者,於任何處,一切完全無受之時--猶如:眼觸所生之受、耳觸所生之受、鼻觸所生之受、舌觸所生之受、身觸所生之受,意觸所生之受--無一切受時、可施設愛耶?」
這裡的受,是六根(六入)的受。
2、
如是,阿難!緣受而愛生,緣愛而求生,緣求而利生,緣利而用生,緣用而欲貪生,緣欲而耽著生,緣耽著而慳吝生,緣慳吝而守護生,緣守護而執杖、執劍、斗、諍、競、爭論、惡口、妄語等,無數罪惡之法生。
多出來這麼一些內容。
也就是說,他的不同之處在於,老死-生-有-取-受-愛-求-利-用-欲貪-耽著-慳吝-守護-執杖、執劍、斗、諍、競、爭論、惡口、妄語等,無數罪惡之法生
同樣緣滅法,就是
執杖,執劍,斗,諍,競,爭論,惡口,妄語等, 無數之罪惡, 不善法滅——守護——自私 ——慊惜——耽著—— 欲 —— 用 —— 利 —— 求 —— 愛 —— 受 —— 觸 —— 名 色——識——名色.
我們看看一些經文
如是既言,「緣識而有名色。」阿難!如何緣識而有名色耶?此乃應如是知,阿難!識不入母胎時,尚且名色能結成於母胎耶?」
「世尊!實不然。」 「阿難!識若入母胎後而消滅,名色尚能出現於名色之相耶?」「世尊!實不然。」
「阿難!識於幼者,即在男童或女童被切斷時,名色尚且能增大、成長、發達耶?」 「世尊!實不然。」 「是故,阿難!於此,有名色之因,其因緣,其集,其緣而稱謂識。
這段經文,佛陀試圖去描述什麼是識?但是這個描述,說難聽,還不如不描述。
他把識定義為,名色的因。名色就是人類的精神和肉體,我們大致認為就是胚胎,或者是受精卵。那麼什麼是胚胎的因?
那麼這個識到底是什麼?他是靈魂嗎?存在這麼一種實體,他能夠給名色賦予精神,使得名色壯大,並且能夠承受輪迴嗎?並且更有意思的是,似乎這個識還能自己動,還能消失。說明這個識,是有自主意識的。
如是既言,「緣名色而有識。」阿難!如何緣名色而有識耶?此乃應如是知,阿難!識若不得依據於名色時,於未來,尚亦施設生、老、死、苦集之存在耶?」
「世尊!實不然。」 「是故,阿難!於此,有識之因,其因緣,其集,其緣而稱謂名色。 阿難!由此範圍有生、老、死、或再生,由此範圍有增語道、言語道、施設道、智慧界、流轉輪迴,由此範圍施設現相,此名色即與識俱。
那麼識的因是什麼呢?並不是十二緣起的行,而是名色。名色緣識,識緣名色。非常類似於瑜伽行派的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
在《雜阿含經》記載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
這裡出現了一句話,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識不能超越名色而移動)。在前面又出現無間等生(即相似相續),換言之名色和識的變換,是相互為因,並且是同時生滅的。
我們看到這裡,我們可以感覺到,這和瑜伽行派所立的阿賴耶識是多麼相似。同樣的運行方式,同樣的描述。
在說一切有部的論典《大毗婆沙論》中解釋
問:此經中說識緣名色;余處復說名色緣識。此二種、何差別?
答:識緣名色,顯識作用。名色緣識,顯名色作用。複次識與名色,更互為緣;如二束蘆,相依而住。如像馬船、與乘御者,展轉相依,得有所至;識與名色,亦復如是。
在《瑜伽師地論》中說
問﹕已說一切支﹐非更復為緣﹐何故建立名色與識互為緣耶﹖
答﹕識於現法中﹐用名色為緣故﹐名色復於後法中﹐用識為緣故。所以者何﹖以於母腹中﹐有相續時﹐說互為緣故。由識為緣﹐於母腹中﹐諸精血色﹐名所攝受。和合共成羯羅藍性(類似於受精卵)。即此名色為緣﹐復令彼識於此得住。
我們把這個問題全面地看,就可以發現他到底在說什麼。
首先,十緣起,分成兩大循環
第一個循環,是名色和識相互為因。
第二個循環,是從愛一直到一切不善法生起。
其中後一個循環並沒有什麼疑問。最大的問題在於,名色和識為什麼會相互為因?
大體的解釋是,一種精神實體進入母胎,使得產生名色產生,並且壯大(並且識不能變沒了,那也是不能懷孕的)。然後名色和識相互為因。因為名色必須緣識,才能使得名色能夠發揮作用。相同的,識也必須有名色作為依託,識才能發揮作用。於是兩者互相為緣,形成了名色和識的循環。當然這種說法有點偏向於唯識學的理論。
在瑜伽行派,直接認為,這裡的識,就是阿賴耶識。
又如經說齊識退還。識者即是阿賴耶識自體。為依無間轉故。是故說此名色為緣。
但是不能以此認為原始佛教已經講了唯識學。因為,一則,經文可能有被篡改的嫌疑。二則,即使不被篡改,也是孤證,並且經文解釋不免有牽強附會之嫌疑。
就如同孔子說仁,朱熹也說仁,這兩個思想完全不一樣。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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