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的人不懂得愛財的道理
來自專欄余莉開講群書治要
第六講修身始於戒貪(上)
一、修身為治國之本
《群書治要·列子》中記載,楚莊王向詹何請教說:「怎麼治國?」詹何反問說:「我僅明白修身卻還不明白治國的道理。」楚莊王很真誠地說:「我得以尊奉宗廟,擁有整個家,我希望學會怎樣來守護它。」從這裡以看到,楚王是一個非常有責任心的人,一心一意想把楚國治理得強大,讓百姓安居樂業。
詹何回答說:「我不曾聽說過君主自身修養很好而他的國家卻沒有秩序的,也不曾聽說過君主自身修養不好而他的國家卻安定的。所以,根本就在於自身修養。像治理國家這種次要的事情,我就不敢對您講了。」楚莊王聽了之後說:「你講得很好。」
所以,在《群書治要》這本講治國理政的書中,有大量的篇幅都是告訴在位者、從政者應該如何修身。《大學》上說:「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所以君主自己的身修好了,齊家治國平天下也不是難事了。修身又從戒貪開始。這是合乎治國平天下的次第。
如果君主是賢德的君主,他也必然會用賢明的臣子。《書經》上說:「有不世之君,必能用不世之臣;用不世之臣,必能立不世之功。」
國家領導人自己率先垂範,能夠從自身做起,反對奢靡之風,厲行節儉。去考察時,輕車簡從,力戒奢靡之風,只吃簡單的自助餐,這樣率先垂範,下面的領導幹部一看,也紛紛效法。
而且他也提出任用那些真正賢德、廉潔的領導者,所以也一定能夠立不世之功。所謂的「不世之君」就是不是世代都能出現的卓越君主,所謂的「不世之功」就是不是每一個時代都可建立的偉大功勛。這也是我們對習主席有信心的原因。
二、修身始於戒貪
修身從哪裡開始?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天。在位者一定要戒止貪心,特別是為民父母者,不能夠與民爭利。如果想獨佔財利,必定會招致民怨,甚至導致滅亡。
在《史記》上記載,周厲王登位,貪圖財利,親近榮夷公。這時有一位忠臣叫芮良夫,勸諫他說:「王室大概要衰微了吧!」為什麼?下邊就說到了這一句話:「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這個榮夷公喜歡獨佔利益,卻不知道會因此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財利是天地之間萬物所依賴生存的資源,而要有獨佔的現象,造成資源分配不均,害處可就大了。「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大家都需要用到這些財利,怎麼可以獨佔?「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專有獨佔財利,所惹怒的人一定會很多,他這樣做卻不知道有大的禍患,還用這個方法來教唆君王,君王的統治怎麼能夠持久?
這裡邊芮良夫的勸諫非常誠懇、也非常直接,可以說是不惜冒著生命危險來勸諫君王。這是古代忠臣一貫的做法,如果看著君王做錯事而不去勸告,就是陷他於不義。芮良夫接著說:「普通人獨佔財利,還被稱為強盜。您如果幹這樣的事,歸附您的人就會很少了。榮夷公若被重用,周朝必定會衰敗。」
可惜的是周厲王沒有聽從勸諫,還是任用榮夷公為卿士,讓他主管國事。周厲王施行暴虐的統治,奢侈驕傲,國都的民眾都紛紛議論他的過失。這時,召公(也就是召穆公)又來勸諫他說:「民眾都忍受不了您的政令了。」結果,厲王很惱怒,找到一個衛國的巫師,派他去監視那些指責自己的人,只要這個巫師來報告有誰誹謗自己,便立刻把他殺掉。於是議論朝政的人愈來愈少了,諸侯也不來朝見了。
厲王更加嚴厲,結果「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國都的民眾都沒有人敢講話了,在路上相遇時,也只能是互相用眼色示意一下。這下周厲王高興了,得意地告訴召公說:「你看,我能消除非議了,民眾都不敢亂講話了。」召公說:「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召公這句話也成為歷史名言了。他說,「你這不過是塞住民口罷了。堵住人民的嘴巴比堵住河流的後果還要嚴重。河水堵塞蓄積,一旦決口,受到傷害的人一定很多。堵住民眾的口也是如此。所以,擅於治水的人要疏通河道,使水流通暢;治理民眾的人,要讓民眾發泄,讓他們講話。放手讓民眾講話,政事的好壞得失都可以從這裡反映出來。民眾想在心裡,說在嘴上,成熟的意見便可予以推行。若是堵住他們的嘴巴不讓他們發表意見,那麼支持您的能有幾個人呢?」
厲王仍然不聽。三年之後,大家聯合起來反叛,襲擊周厲王。周厲王逃跑到彘地。後來,宣王即位,整頓政事,效法文武、成康的遺風,諸侯重新歸附周朝。
唐太宗李世民之所以能夠創下貞觀之治,和他熟讀《群書治要》這本書密不可分。《貞觀政要》上記載著唐太宗對臣子的談話,從中可知,他確實是把這些教誨力行在治國之中了。
《貞觀政要·論貪鄙》上記載,貞觀初年,太宗皇帝對侍臣們說:「如果人有一顆價值連城的明珠,沒有不視之為寶貴的,但是如果拿著寶珠去射鳥雀,豈不是很可惜嗎?而人的性命是比明珠要珍貴得多,但一看到金銀錢帛而不畏懼法律的懲罰,立即就收受,這就是不懂得愛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能拿去射鳥雀,怎麼能用比明珠更加貴重的生命來換取財物呢?群臣如果能夠盡忠職守、正直公道,有益於國家、有利於百姓,那麼官職、爵位立即就可得到,一律不必用這種受賄的手段求取榮華富貴,隨便收受財物。贓物、賄賂暴露以後,自身也將受到損害,確實是很可笑的。
在這裡,太宗用了一個「明珠射鳥雀」的形象比喻,來告誡官員,不能拿著自己的官位不珍惜,去貪污受賄、以權謀私,否則只能會得不償失。
貞觀二年,唐太宗又對侍臣說:「我曾經說過,貪婪的人不懂得愛財的道理。例如,五品以上的官員,俸祿優厚,一年所得的收入本來就很多了。如果接受別人的財物賄賂,不過幾萬錢而已。一旦醜行暴露,就會被革去官職和俸祿,這樣做哪裡是懂得愛財的道理?他們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過去魯國的丞相公儀休很喜歡吃魚,但從不接受別人送的魚。」
這裡太宗引用了《群書治要》中的一個典故:魯國的宰相公儀休拒魚的故事,得到了這樣一個結論:從不接受別人送的魚,他就得以長久吃得上魚。「且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如果國君很貪婪,必定亡國;做臣子的、做領導的很貪婪,必定喪命。
他還列舉了歷史上的一些故事說,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提醒臣子不要做這樣得不償失的事。唐太宗做為皇帝,秉持了「建國君民,教學為先」的理念,時時警告朝廷百官,讓他們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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