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作家收入過億,版權收入如何繳稅?

網路小說作家收入過億,版權收入如何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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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劇改編的熱潮湧起,眼下,高人氣網路小說寫手如唐家三少、郭敬明等,被爆年入過億。那麼網路小說的版權收入如何繳稅呢?

版稅,又稱版權使用費,是知識產權的原創人或版權持有人對其他使用其知識產權的人所收取的金錢利益。版稅是一種付酬方式,又稱版權使用費,它是指著作權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獲得的一定貨幣份額。從廣義上說,也有人將版稅視為稿酬的一種。使用擁有版權、特許權、著作權、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稅。一般而言,為了能夠取得複製或演出作品的權利,即會支付給作品發明者或創作者款項作為版稅。

版權使用費對於版權持手人而言,這是一種收入。在多數的國家,此項收入都要支付稅賦的,形式是預扣所得稅。


提起版稅,許多人甚至包括法學圈子裡的人都認為「版稅」就是一種稅收。其實這是對版稅含義的大大誤解。版稅和國家稅收完全不是一碼事。那麼什麼是版稅?版稅與國家稅收又是什麼關係?

版稅是一種付酬方式,具體地講,它是指著作權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獲得的一定貨幣份額。從廣義上說,也有人將版稅視為稿酬的一種。版稅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出版版稅、上演版稅、錄製版稅、複製版稅和公共借閱版稅等種類。其中以出版版稅為主要的適用方式。出版版稅的計算方法是,圖書單價×圖書印數或銷量×版稅率;戲劇、音樂、舞蹈等作品的上演版稅,其計算方法是,票房總收入×版稅率;錄製版稅的計算方法是,錄製品單價×錄製品發行數×版稅率。版稅制一般不適用於報刊發表作品的付酬方式。

版稅率是用於計算版稅數額的百分比,其高低一般取決於作品性質、作者名望、市場需求等因素,由作者或其代理人與出版者協商確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複製版稅和公共借閱版稅多見於發達國家的著作權法規中,在我國沒有相關規定。

從立法層面上講,我國目前涉及版稅制度最高階位的法規是國務院部門規章,為國家版權局所制定。主要有《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1999年4月15日發布);《錄音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1993年8月1日發布),由於《著作權法》(2001年10月27日修訂)已把錄音法定許可的範圍大大縮小,該規定的適用也受到很大限制。

版稅一詞是個舶來品,是在20世紀初從英文單詞royalty翻譯過來的。版稅叫「稅」不是稅,而是徵稅對象,人們常常將版稅與稅收相混淆,其實二者無論在含義上還是計算方法上都不相同。版稅納稅才是一種國家稅收,即版稅收入納稅。在我國《個人收入所得稅法》中,稿酬所得稅就包括版稅納稅。


稿酬計算方法

1、版稅方式

稿酬=圖書定價*發行數*版稅率,其中「圖書定價」可以用「圖書批發價」替代;「發行數」可用「印數」或「實際銷售數」替代,版稅率一般為8%。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

稿酬=稿費標準*字數+(稿費標準*字數)*1%*印數/1000

一次性付酬方式

付酬標準和計算方式可參照基本稿酬。不足500字按500字算,超過500少於1000字按1000字算。

稿酬個稅

起征點與稅率

我國稿酬個人所得稅計稅方式等同於勞務報酬的計稅方式,徵收個人所得稅。

198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公布,稿酬個稅起征點為800元。在近30年的時間裡,我國的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上調了兩次:2006年由800元提為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到2000元。稅率則從5%開始,採用九級累進位。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實際稅率即為14%。

起征點的爭議

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從1980年執行至今,30多年未變,與時代嚴重脫節。

在2014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著名作家、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副會長張抗抗再次提交提案,呼籲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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