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年往事--記一次手機被盜找回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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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是事發當年記錄在塞班論壇的,現在塞班論壇404,翻開陳年的日記...
夢幻抓捕:
我接過手機,那人便坐下來擦皮鞋,並問我是否要擦鞋。我當時哪有心思擦鞋,接過手機後,*#06#,我快速的查詢串號,354828040160281當確認手機無誤後,我使了個眼色示意一旁的便衣民警…
前言:
2010年10月29日7時50分到8時整期間,我的NOKIA5800XM(亞太黑)放在教室後面放飲水機的桌子下面被盜。當晚就撥打了110報警…
2010.10.30~10.31學校放月假兩天
2010.10.31班主任出差回來,我把此事向班主任報告。當晚,班主任就在班上做思想工作,要求「拿」了手機的同學希望能在這幾天內還回去…幾天過後,還是沒消息,班主任再次強調,還是沒任何消息…
2010年11月4日16時04分在無奈的情況下,我到當地中警大隊再次報案,當時謊稱自己被盜手機價值2035元,(由於價值低於兩千的手機只能到派出所報案,而起初派出所只是簡單的登記,並未正式立案)在做筆錄的過程中,我主動向警官說明了真相。此時警官手續已做了大半,只好繼續做完,(給我上了一節法律課,因初犯就不追究)之後便開車帶材料轉到了派出所…
漫長的等待:
案是報了,但警方叫我不要抱太大希望,找回的概率不大,後來我也去過幾次派出所,但都沒有任何消息。在手機被盜期間,我班Z君說自己將索愛c982在**同城網中發布消息出售,因此我得知了**同城網.並註冊了會員。
偶然的發現:
2010年12月19日午飯時分,我在**同城網二手區瀏覽二手手機,其中有幾個出售5800的賣家,有一黑紅的。有一自稱九九成新剛買兩個月。看了看發布時間,便進去看了看,網頁中這樣描述「剛買兩個月的全新諾基亞5800,網上購買的,水貨,自己用的,愛護的相當好,有意的可來電來人聯繫。電話136***…」
當時用的是UC上的。便發了條簡訊過去:
「朋友哪的啊?5800怎麼賣啊,什麼水的?」(其實當時也只是好玩一樣問問)
在2010.12.19.12:01:10秒接到回信:
「1000,亞太版的」
接到簡訊後也許是幻想這手機不會就是我的吧…便回了簡訊:
「機子用多久了,帶什麼配件,序列號多少?」
剛開始他沒回復簡訊,我又發了一條簡訊:
「問清機子情況,誠心買機。」
許久,他回復:
「10月份買的,兩電兩充 354828040160281」。
剎那間,我從飯桌上跳了起來!心裡有即歡喜又激動!又再核對了串號,354828040160281,354828040160281,我抗奮了起來!354828040160281這個當初被我背爛了的數字!我再也抑制不住我的興奮,把這個天大的好消息告訴了和我同桌吃飯的同班同學!「我手機找到了,我被盜的手機快找到了,」我把簡訊遞給他們看,他們圍了過來,周圍吃飯的同學都看著發瘋了似的的我。我此時飯也吃不下去了,把碗交給同學後又在他們當中借了二十元錢(我當時沒帶錢在身上)便大步直衝派出所…
曲折發展:
到派出所後,和民警說明情況後,民警告訴我他們現在在處理一賭博案件,叫我稍等一下,我給那人發簡訊說要看手機,他問我什麼時候,我迫不及待的告訴他下午行嗎?我下午來,他說可以,在廣場見面。下午3點廣場見。大概兩點半時,副所長派遣兩名名警去抓人,此時才想起了是市廣場還是縣廣場。我立馬打電話過去尋問他是在市廣場嗎?回答是肯定的,縣派出所肯定是管不了的。於是我便拿了一張報案複印件單槍匹馬做上公交車前往市廣場,並發簡訊告訴他我可能會晚些到,他說好的,等我電話。
3:20我到達市廣場,一下車就撥打110報警,請求警方協助。110問我在哪裡,我們什麼時候交易,我回答說不確定。警方就告訴我他們要具體交易時間才能出警。我再次撥打了賣家電話,可就在此時,對方電話怎麼也打不通,情況緊急,我擔心對方得到消息,於是就到移動營業廳查詢其手機號是否用證件辦理的。在得知該號碼是簽約客戶後,我鬆了一口氣」就算他不來,他也跑不掉了!」
我出了營業庭,打了一摩的去最近的派出所,同時也在不斷的撥打對方電話,在就快要到派出所時電話接通了。他說在東方手機超市前見面,我回復說我要等會才到。此時到了五街派出所,派出所里就一人在崗,我出示複印件說明情況後,警察告訴我那歸四街派出所管,我肯求再三,最後還是去找四警,在多次尋問路人四警位置無結果後,我只好撥打110求助,大概打了五六次尋問後才艱難的找到了四警。我再次出示複印件說明情況。
夢幻抓捕:
當時所里人很多,大概等待七八分鐘後,我和兩名便衣民警(兩短跑健將。在車上聽他們談話得知),一警官帶了三副手銬,還一穿警服的司機。帶頭的警官說:「走,我們開警車去!」剛上車不久,對方就打電話過來說他忘記拿充電器了,現在回去拿。我當時心急就說不用回去了,現在諾基亞充電器好配。我告訴他我快到了。此時警官發話了,說等下交易時要鎮定點,向正常交易一樣尋問手機的一些情況,討價還價,兩便衣接著說:「等下你拿到手機確認是你的後就示意我們過去。」我說:「好,等下我確認了就給你們使眼色,你們就動手…」這話一說可把穿警服的警官惹到了「那不是你指揮千軍萬馬了!」車上的氣氛頓時有點尷尬…
警車開到廣場邊上時我和便衣下了車,我打電話給對方問他在哪裡說我到了,對方回答他也快到了。我到了指定地點等待…大概一分鐘過去了,對方還沒到,我再次打電話過去,剛接通,問了一下後,對方就問我是不是穿一條牛仔褲和一件黑衣服,我說是。他說他看到我了,我還沒看到他,我轉過身便看到了他,手裡拿著手機,那人三十幾歲的樣子,高高的,瘦瘦的。穿著一件襯衫,手裡提了幾個雞蛋和幾隻雞爪。
他遞給我手機,便坐下來擦皮鞋,還問我要不要擦鞋。我當時哪還有心情擦鞋。我接過手機,感覺是那麼的熟悉與親切,這塊保護膜還是我發了八塊錢在超市邊上的小攤那貼的。*#06#,我快速的查了串號354828040160281,確認無誤後,我使了個眼色示意一旁的便衣民警;此時,民警走了過來,圍主了他,那人一臉的茫然與驚訝。一民警說:「你好,這手機是被盜手機,請跟我們到所里走一趟。」那人啞笑,之後便要我把手機還給他;當時手機在我手裡,我當然不會給他。他見我不給他手機,便對一旁的民警說,你們有證件嗎,給我看看。就在此時,穿警服的警官和司機趕了過來。民警回頭指了指穿警服的民警「這個算證件嗎?」之後民警準備帶他上警車,那人說等他擦完皮鞋…警官拿過我手裡的手機,說警車坐不下5個人人,叫我自己打車先回所里。之後有沒有人圍觀我就不得而知…
戲劇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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