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造假酒獲利10多萬元 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被捕

父子造假酒獲利10多萬元 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被捕

據檢察日報今日報道,江蘇徐州人王某某父子因製造假酒謀利十多萬元,被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今年7月11日,該案偵查完結,移送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麥子了解,王某本是一家廢品收購店經營人,無意間發現可以使用收購來的空酒瓶裝滿劣酒然後冒充高檔酒賣出去掙錢,便一發不可收拾決定轉行制售假酒。不到兩年獲利10多萬元。期間雖受到家人勸阻,但是王某還是決定涉險。

自此之後,王某便開始到徐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尋找貨源。他在一家批發部購買用來做假酒的洋河普曲、尖庄、雙溝大麴等白酒,然後以次充好。王某所進的洋河普曲70塊錢一箱,一箱有12瓶;尖庄是100至110塊錢一箱,一箱6大瓶,一瓶2斤多;雙溝大麴是65塊錢一箱,一箱12瓶。

然後,王某從楊某和張某(均另案處理)兩個人手裡購買紙箱子和包裝材料。包裝材料就是酒瓶上的小件,有商標和酒瓶蓋,也有一些特殊的扣子等物品。之後便按照品牌酒的樣子,封好口之後裝箱,再用帶有酒品牌標識的膠帶封好。期間因為不會使用線上支付工具,便說服兒子與其一起進行操作。

在這裡,麥子想說,無論如何,發現身邊的人有從事違法犯法的事情一定大力勸阻,必要時可以先向警察求助,千萬不能以身涉險知法犯法。

2018年5月30日,王某的兒子,也和父親一起落網。兩人一同被起訴。

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辦案人員表示,警方查獲的以上證據能夠相互印證,足以證實犯罪嫌疑人王某假冒註冊商標生產、銷售假酒的事實,其行為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犯罪嫌疑人王某兒子明知其假冒註冊商標生產、銷售假酒,仍提供賬號,幫助王某收錢,王某兒子應以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共犯論處。

麥子在這裡插播一條科普。假冒註冊商標罪: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因此想要告訴大家,如果有需要註冊商標或者購買商標進行使用,一定要到專業的網站進行了解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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