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找到了他?還是你創造了他?——親密關係中的皮格馬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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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都想找到自己生命當中完美的另一半,為此人海茫茫中尋尋覓覓。有時人們幾經愛情浮沉後,隱隱感到自己的每段感情不管開頭如何不同,最後似乎都陷入了同一種固定的相處模式。可明明是不同的人啊,為什麼會這樣?
如果世界上每個人真的是獨立存在,不受別人影響的話,那我們當然可以「找」到一個符合自己期待的人,可是事實上並非如此,尤其是在親密關係中。
這種事情其實不算少見,某個自以為了解的人可以在一夜之間改頭換面。到底是他變了,還是你從未發現,這就是本期要聊的話題:關係是被創造的,而不是被找到的。
創造關係(RELATIONSHIP)
沒有人能脫離別人獨立存在,每個人身上的特質,展現出來的樣子,取決於個體此刻處於什麼樣的關係中。就像電影中的人物一樣搭配著出現:在老師面前我們是學生順從恭敬,在父母面前我們是孩子隨性自然,在朋友面前我們是嬉鬧的老友,在愛人面前我們是親昵知己……我們在每段關係中的樣子都不一樣,關係最基本的特性就是會引發彼此的情感狀態。
人們喜歡一個人或討厭一個人,是根據對方「讓我感覺」如何。我們「感覺」到的對方的特質,卻不一定是對方真正的或全部的特質,換句話說,對方表現出來的特質,也不一定是對方自己固定的特質,很有可能是我們「引發」的特質。
人們理解關係,用的是「感覺」,其實理解到的是情感的色調,並不是事情本身。人們可以談論關係,卻不能完全用語言還原關係。語言確定性的用詞,常常讓人們錯誤理解。比如描述某個人的時候,我們說討厭某人的專制刻板,其實是說:我們討厭的是——我們認為的——這個人專制刻板。
你認為別人如何,就會這樣對待他,那麼別人如何對待你,也取決於你如何對待別人。關係中雙方互為引發,互相影響,並不是單方的。
所以像上文中的例子一樣,同一個男人在不同的女人身邊會有不同的表現。人們面對喜歡自己的人會引發積極情感,面對討厭的人就會有負面回應。人類「感覺」到這些的過程,是一種暗流,不需要思考,所以並不容易在意識的層面能被我們意識到。
想想自己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其實你跟每個人的說話方式都是不一樣的,你會知道跟哪個人說話不開玩笑,跟哪個可以隨便開玩笑。這不僅僅是因為身份、話題、興趣不同,更是因為,在不同關係的交往中,你表現出什麼樣的特質與對方身上展現出的特質相關,反之也成立,雙方的特質互相碰撞產生不同的化學反應。
在精神分析的觀點中,個體「創造」了那些和自己互相依賴生活著的人們,自己也「被創造」著演出對方的心理角色。
就像電影一樣,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導演,也是別人的演員,我們被分配並飾演角色,跟著這個無意識的劇本走,你的某些性格會根據「別人需要你有」而展現,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需求,我們飾演他們需要的角色,他們也為我們做著同樣的事。我們是彼此人生故事中的角色。
(關於親密關係中的需求,其實深究下去還會與兒時的經歷相關,孩子與父母的關係,或父母之間的關係,這裡不做談論,只看當下足矣。)
生活中,大家就這樣簡單地做著自然而然的的事兒,很少意識到自己正在參與創造(我們生活中的)別人,也很少意識到自己在別人內心中扮演的角色,直到出現問題。
你一直以為對方就是這個樣子,直到有些不能接受的事情發生,讓你感覺「他變了」,才可能意識到這個人,可能和自己「創造」的那個人並不是同一個人。而實際上對方身上的特點,是由自己引發的。一個人在別人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跟對方分配給他的角色,可能有著天壤之別。
我們是如何「創造」了一個人的?
精神分析學家D.W.溫尼克特(D.W.Winnicott)將這一存在於主觀和客觀感知的事物的中間性的經驗領域確定為幻想(illusion)(1975)。
創造幻想(ILLUSION)
幻想使實物或他人具有我們自己精神世界的特質,就像玩具熊對孩子來說具有了母親的安慰。因為人賦予了它意義,它才帶來安慰,賦予事物意義的過程是在潛意識中流動的,無須經過思考。
戀愛當中的幻想常常發生,甚至在很長時間內都是如此,直到對方演出了不符合自己劇本的行為,痛苦降臨,或是突然覺醒。你喜歡上的那個人身上的特質,很可能是自己的心理投射。
人們永遠無法直接觀察另一個人的內部狀態,我們對他人的行為的理解,是我們對他們解釋的結果。比如:
三個孩子想吃罐子里的餅乾:
在這三個孩子的眼裡,媽媽是不同的:
如此,媽媽再做出不同的反應,又強化了孩子各自對媽媽的想法。這是一個循環的過程,我們成為別人的幻想,別人也成為我們的幻想。我們對別人特定的感受和幻想,成為我們情感體驗的一部分。
但,人們會受制於幻想。隨著我們對別人的了解增多,可能只會(無意識的)接受幾個引起自己注意的方面,我們接收了這些看起來好像是某人身上真實的特質,把這些感知與自己過去經歷、需要和期望混合,從而形成一個他人「是」怎樣的一個形象。其實我們是在感受它,而非闡釋它。
意識到這些,以及產生這些的過程,未必能告訴我們如何改變自己的角色,但是可能會幫助我們更好的理解人際關係,並且保持自己的主觀性更清醒的意識。
當人們幻想出了這樣一個形象的時候,就開始了創造對方。
創造對方(OTHER)
我們「創造」出的別人的形象,是和人際環境有關係的。
比如:同樣一個人,
這個人還是感覺自己是同一個人。
因為這個人的想法在:
這個人就是這樣「被創造」的。創造的原因,有些是因為承擔了別人無法達到的楷模形象,比如第一群體,有些是因為承擔了別人害怕或恐懼的東西,比如第二群體。不同群體塑造了同一個人的不同的樣子,所以有的孩子在小學裡被挑選出「成為了」不善交際的人,而到了大學卻成了受歡迎的人。
在這些過程發生的時候,人們即是導演又是演員,上文中的紅紅告訴丈夫她想要他有情趣,但丈夫邀請她看電影時她卻一口回絕,說「跟你能看什麼電影」。只有在丈夫冷漠時她才作出回應,因為她事先已經把丈夫構建為一個「無聊」的男人,同時又堅持認為自己討厭「他的無聊」。
電視劇《中國式離婚》中,蔣雯麗飾演的角色就在心裡構建了一個「變了心」的丈夫,最後逼得婚姻走向決裂。
紅紅的丈夫在離婚後交上了新女友,新女友沒有對他構建「無聊」的丈夫形象,所以激發/創造了丈夫的另一面。
並不是說:我們在他人身上發現的所有品質都是由自己構建的結果。只是,一旦這種構建開始起作用,我們可能就會「極力反對」他人作出改變,(潛意識:「你不能不符合我的劇本啊,你就是一個無聊的人啊」)即使感到氣憤沮喪,也要別人按照我們的劇本演出。
這些細膩的心理活動在生活中都難以察覺,因為它們都是在無意識中發生的,除了演戲,生活里人們很少能有意識去自願演出別人的劇本。除非在自我反省的洞察中,才有可能看到——我們在要求別人符合我們的劇本,或者我們在扮演別人要求的內心角色。
理解這些,可以讓我們清楚的看到自己創造他人的過程,和他人創造自己的過程。一旦我們接受自己可能會犯錯誤,才有機會發現別人/自己的另一面,有機會重新構建美好的生活。
了解對方(KOWN)
當遇到陌生人時,你會想知道對方「是」什麼樣的人,這個問題其實是說:你可能會從這個人身上喚起什麼。比如是熱情、感興趣、不喜歡、或是嫉妒。
創造一段關係是雙方共同構建對方的結果,在每一次交往中我們都(潛意識)決定了將自己哪一面呈現給對方。這些特質的交互就決定了這段關係的樣子,是親密、是客氣、是嚴肅、還是疏離。
一旦關係建立起來,一人身上不符合另一個人劇本的方面通常不會被對方感知到/忽略掉,偶然看到別人另一面時,你可能會震驚(與自己為他構建的劇本不符)。因為人們是通過自己與別人的關係看別人,而不是通過別人本身。
有時候離的越近,關係越親密,越看不清對方,有點像拍照太近了畫面會「失真」。
有一個機會可以讓我們清醒,就是當你發現對同一個人有了不同觀點的時候,就像:「以前怎麼沒發現他是這樣的」,這是我們反省自己對別人的看法是否過於主觀的好時機。
看到這兒是不是有點繞?有點陷入了「你竟然以為我以為你以為我沒有情趣」的圈圈。不過沒關係,我們的生活不可能變成文字遊戲。大家依舊可以用有限的思維去表示別人,只需注意的是自己「固定的」那些看法,可能會耽誤我們真的去了解一個人,改善一段關係。
這種改善在於,一旦理解了自己對自我和他人的創造方式,就能改變——約束和限制了我們與他人的關係——的狀況。人人都渴望被了解,因為只有別人認識的自己與我們感受到的自己一致時,我們才感覺自己是自己。
就像電影《盡善盡美》中,海倫亨特看到了對方的優點,所以才讓傑克尼克爾森感到:
只要方式得當,有時候,我們確實能夠激發喚起對方最好的部分,我們自己也會因此有所改變,「to be a better man」。
參考文獻:
[1] D.W.Winnicott,through pediatrics to psychoanalysis. London:Hogarth Press
[2] [美]朱瑟琳.喬賽爾森(Ruthellen Josselson),高榕 譯,皮格馬利翁效應,機械工業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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