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歡作樂》讀後記|有人愛那生活的真實
來自專欄讀點什麼4 人贊了文章
p12.虛偽是一個人所能尋求的最困難,最刺激神經的惡習,它需要永不間斷的警覺和精神的高度集中。它不像通姦或貪食可以在空閑的時間進行;它是需要付出全部時間從事的工作;它還需要一種玩世不恭的幽默。
這一段出現在作者描寫阿爾羅伊.基爾德特點時候說的。恰好我最近對人所能表現出的虛偽了更深刻的體會與認識,突然覺得,如此困難的事情,可每一個人類似乎都把這件事做的很出色,人們從不吝於虛偽,它的概念已經開始跟禮貌,社交,社會行為融合,很多人也已經沒辦法把單個品質從這碗葷湯中抽離了。
p69.瑪麗-安對我講的那些事使我非常激動和吃驚,但是我不大相信她的話。那時我已經看了大量小說,在學校里也聽到不少事情,所以對於愛情我已經懂得很多,但我以為那只是一件與年輕人有關係的事情。我無法想像一個長著鬍子、兒子都和我一樣大的男人還會有這種感情。我以為人一旦結了婚,所有這一類感情就結束了。過了三十歲的人居然還戀愛,我覺得相當令人噁心。
小時候,愛情在腦海里的樣子是電視劇里的山無棱,天地合,後來青春懵懂,愛情是兩個人一起看一場電影,是打通電話只為了聽對方的手機彩鈴,是兩個人都在自習室,假裝都在學習,卻都在想著對方,是用耳朵,就能分辨出對方,是決定在一起,就覺得應該是一輩子……可那時候是20歲的青春。無論是小時候,還是青春里的歲月,都沒有想過父母的愛情,沒有想過那些年長人的愛情,好像那是一件事,但我始終體會不到有感情的成分。直到自己慢慢的走向30歲,這不是一個很大的年齡,但也再不是青春的年齡,我才漸漸懂得,愛情里,既沒有正義對錯,也沒有年齡性別,它就像渴了要喝水,困了要睡覺,餓了要吃飯,是一件對任何人而言,都自自然然的事情。
P211.他總說他很喜歡酒吧。他說在那兒你會見到生活,他說他始終熱愛生活。真是個有個性的人物。他叫我想起我爸爸,只是我們家老爺子一輩子從沒看過一本書,他一天能喝整整一瓶法國白蘭地。他死的時候七十八歲,一輩子沒生過病,最後死的時候生的那場病,也是他平生頭一回生病。老德里菲爾德突然就故去了,我那會兒真是怪想他的。
無論生活怎樣糟糕,總有人在愛著。這讓我們那份失望冷卻了一點。這個一生沒看過一本書的老頭兒,活的真實,德里菲爾德見到的,熱愛的生活,也是真實。
P213.「你都當爺爺了嗎?」我問道。
「都當過三回了」他笑著說。
這叫我著實吃驚不小。當年他降生到世間,學會了行走,不久長大成人,結婚,生兒育女,他的兒女接著也生兒育女。從他的外表,我斷定他一生都在貧困中不停的辛苦工作,他有一種鄉村醫生所特有的態度,直率、熱誠而又圓滑。他的一生已經過去了。我腦子裡卻還有那麼多寫書寫劇本的計劃,我對未來充滿了各種打算;我覺得在我今後的生涯中還有那麼多活動和樂趣;可是在別人看來,恐怕我一定也是一個像我眼中的醫生兒子那樣的老年人。當時我受到極大的震動,根本無法從容不迫的向他問起他那幾個小時候常和我在一起玩耍的兄弟,或是從前常在一起的老朋友;我說了幾句詞不達意的話之後就離開了他。
在我年齡漸長,周圍人都開始結婚生子的年歲里,我向很多人一樣,被家人問,被鄰里問,被朋友問。可我總覺得還有很多事情等著我去做,我還想寫一本小說,我還想達成幾個目標,我像作者說的一樣,腦子裡有那麼多的計劃和對未來的各種打算。可有那幾個瞬間,當我突然意識到30歲像一個門檻,我很快就要跨越它走向遠方,我會有一陣的慌神。人人都在說在什麼樣的年齡就應該做什麼樣的事,那一刻的慌神,我想到的就是這樣一句話,那一刻我覺得生活拋開我走了好遠,我一個人站在荒無人煙的草原上,心曠神怡,卻也有點點害怕和慌張。麥兜他們總說我活的太理想,其實我只是想對自己誠實和真實。沒有一個年齡應該去做的事,40歲的女人可以生孩子,50歲的女人也可以重新戀愛,一切的發生,我希望是,哦,恰好。
P227.這一定是因為真誠的感情本身有著某種荒唐可笑的地方,不過我也想不出為什麼會如此,莫非因為人本來只是一個無足輕重的行星上的短暫居民,因此對於永恆的心靈而言,一個人一生的痛苦和奮鬥只不過是個笑話而已。
我好像缺少對感情的理解能力,或者我總是想用邏輯來理解感情,所以總是對它迷惑不已。我不理解德里菲爾德對羅西愛的容忍,也不理解菲利普對米爾德麗德的執著,我以前總覺得自己理解和懂得,可這幾年,卻又完全變成了個糊塗蛋,這件事本身,愛本身,也在我這個糊塗蛋的腦子裡成了一個亂了的線團,暫時還沒理清楚,想明白。
我以摘錄的形式來寫這篇文章的介紹和引導,也可以說讀後感,只是突然的一個想法,也是因為我沒有一個連貫的主題來表達這本書帶給我的感觸。它不像《人性的枷鎖》和《面紗》把人性冷冷的解剖,也不像月亮與六便士,給你以某種劇烈的衝擊,他就是緩緩的把一個個人物說給我們聽,然後把他們的故事說給我們聽,至於你在故事裡聽到了什麼,他總是一笑置之。
《尋歡作樂》(Cakes and ale)不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毛姆的書,它是毛姆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至於你喜不喜歡,你可以讀讀看。我一直在覺得,讀書不是為什麼,也不需要去剖析,去感受就夠了,至於你感受到了什麼,總是在每個人生階段所遇不同,這就是為什麼一些書,每次讀都是一本新書,卻又似曾相識。ps :如果你想讀客觀帶點剖析講解性的讀後感,推薦你看他寫的自序,我在之前發過~
推薦閱讀:
※外國文學常識——作家及代表作
※外國文學史名詞解釋匯總
※【外國文學】外國名家散文小說20篇
※既使不能擁有完美的生活 所幸追求過完整的自我
※30個最經典的外國文學典故
TAG: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 外國文學 | 小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