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該不該聯繫?在線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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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如潮水逆流 唯獨心聲不息
文 | 壹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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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這裡是《壹詫》情感電台頻道,我是主編Kevin。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世界這麼大,誰沒有個前任?前任不可怕,極品的前任才可怕,而當我們面對著前任時,會是怎樣的心情,又該有怎樣的反應呢?我該和Ta聯繫嗎?
這一連串的問題,回答的難度不亞於挑戰哥德巴赫猜想。
01.Jason
前任,是一段感情的終結,
現友,是一段友誼的延續。
前任代表一段感情的終結,前任之所以會成為前任,就是大家互相已經比較了解了,覺得沒有什麼可能在一起,不管是這樣那樣的原因,只有不可調和才會分開,不管何種原因分開,我相信所有的分手都不會是和平的,要不這方帶著怨,要不那方帶著恨,如果未來還有更多的可能,也不會分開了。
現友代表是現在友誼關係的延續,現在的朋友,自然是有很多交集的,不管是交流還是碰面一起玩還是吃吃喝喝,朋友是有一定熱度和黏性關係去維護的,這是朋友交往的天然屬性,需要互相交流促進思維思考方式的碰撞,更不可能說有隔閡。而前任作為相互熟悉的人,不可能再有新的思維交換了,而且分開了也是有隔閡的。
同樣道理,因為大家知道愛戀關係和朋友關係不能兼容,愛戀更多是有私密性的交換,屬於更隱秘和有黏性的關係,所以朋友關係可以上升到愛戀,屬於情感維度的提升,但這屬於不可逆的,沒辦法再向下退回朋友關係。不少暗戀者都知道,對朋友表白是一件很危險的事,無論成功與否對方都不是你的朋友了,成功了,上升為戀人;失敗了,連朋友都沒得做,因為有隔閡了。
你也許會說,不少明星分手後都會成為朋友啊,難道不是說明能和前任成為朋友嗎?但你認真看看報道,對於前任所謂朋友關係,哪怕明星也只是在工作上維護「朋友」關係,私底下是盡量能不碰面就不碰,所謂朋友也只是利益驅動的合作關係而已。
蕭亞軒有一首歌就很好概括了我們應該和朋友保持一種怎樣的關係,那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你說,是不是很經典?陌生人再熟悉還是陌生人,不再是朋友了。就像英語的時態一樣,過去時和現在時,註定是兩種不同的狀態,不可能兼容的。
02.Kevin
一直以來,都有人在思考這樣的問題:分手之後,還能不能做朋友?
兩情相悅時,恨不得朝朝暮暮都能粘膩在一塊兒,出門買個菜都要手挽著手,在外頭吃個飯都要你喂一口,我一口,以至於路過一隻單身狗,都要情不自禁地汪汪兩聲表示抗議。
待到相看兩厭的時候,對方吃個飯都嫌棄吃相難看,睡覺打個呼嚕都覺得如同天雷一般,恨不得呼呼兩個耳光打下去痛快。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世界上就有了「前任」這種生物,並且相當多的「前任」還不是啥好馬,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吃個回頭草的心還多少是有的。
但是馬兒有情,青草卻可能已經春風吹又生了,俗話說強扭的瓜兒不甜,強吃的青草也極有可能是苦澀的。站在馬兒的角度來講,留戀過去的事物倒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但是對於青草而言,面對來自前任的誘惑,這就有些難以選擇了,尤其是在被春風「吹又生」之後。
通常來講,聯繫前任的人,心中斷然還是會有些情愫在的。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講,人們對於過去的事情,會有「選擇性」的回憶。比如說人們為什麼總是喜歡回憶童年美好的時光,就是因為生活的壓力和成長的苦惱,讓他們想起了往日無憂無慮的日子,這樣的美好足夠令人神往,以至於過去的委屈、考試失敗的苦澀、家長打罵的時刻,在回憶的過程當中就忽略了。
而成為「前任」的人,也會在某個時間節點上比如紀念日來臨之際,選擇性地想起那些黏膩的朝朝暮暮,進而忽略了為什麼會相看兩厭的不和諧因素。
感情生活是兩個人的事,一旦選擇成為彼此的依靠,就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尤其是在有了新的開始之後,至少在面臨「前任的誘惑」時,不要拖泥帶水舉棋不定,給馬兒留下遐想的希望時又傷了春風的心,那時候就再也來不及了。
不聯繫前任,是對現任最好的尊重,但是如果你說自己還是單身狗的話,被人吃一頓回頭草,倒也沒什麼,畢竟古埃及有句諺語是這麼說的——「舊鞋好穿」。
03.Vic
相愛的人,都是自私的。愛上一個人,就想佔有TA,就想成為彼此的唯一。
要是不能如願,那麼我的建議是,痛快分手,最好老死不相往來。
如果你和前任成了朋友,那意味著你們從未真正愛過對方。除非你們都是比較博愛的星座。
有些人雖然和前任成了朋友,但這樣的朋友只是苟且,一方還在愛,捨不得放手,一方卻在敷衍,在有某些需求的時候,備胎偶爾也能救急。這樣的朋友,不過是互相利用罷了。等到一方完全不需要了,被拋棄的那一方就如一隻破爛的敝履。
當愛過的人成了前任,當往事隨風,也該讓前任隨風而去。人生那麼長,「告別錯的,才能遇見對的。」如果還把時間和心情浪費在過去的泥潭裡,如何追求和把握現在的幸福呢?
愛了就愛了,分了就分了,要分就分得瀟瀟洒灑,乾乾脆脆。也許,「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其實這樣的朋友,也不過是一個熟悉的陌生人,是彼此生命中的路人甲和路人乙,因為「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04.Grace
該不該與前任做朋友?
請留意,這是應不應該的問題,就是你對待跟前任分手了後的態度,能不能做朋友的問題。我認為是應該的。
很多人會說前任不缺你這個朋友,你有那麼缺愛嗎?你除了前任難道就沒有朋友了嗎?甚至有些人會認為你應該跟前任做朋友是不是穿慣了那雙鞋子舒服死了不願意脫啊,你是不是不想換了,你是不是偶爾也想換上舒服鞋子跑個步啥的,那麼,我想問,在這個世界上,有沒有一種人,哪怕是幾率只有百分之十的人,他們就是那麼大度,分手了還能做朋友的人。有沒有這種可能?我想應該是有的。
那麼,朋友究竟是什麼?這應該是個很簡單的問題,為何有些人放在前任身上就覺得這個朋友無法界定了?那你究竟有沒有異性朋友?你即使有了對象,甚至組織了家庭有沒有異性朋友?如果你還能有三五個特別好哥們的異性朋友,喊出來能喝酒,能借個肩膀給他失戀時哭泣一會,能替他一起罵那個臭不要臉的女人騙了他幾百塊錢買了支口紅的異性朋友,只要你們一家人要來,他就能包你全家吃吃喝喝玩玩,高興得像個傻子的異性朋友,如果有,你就知道前任應該如何做朋友。
想像確實很美好呀,但回歸生活,你一心想著不就是分個手嗎,至於跟這個人老死不相往來嗎?但生活就是這樣,你想跟他做朋友,但對方怕你怕得像賊一樣,走在路上都怕被你認出來,感情也太脆弱了吧,也許正因為這樣,才會有一天想起你來,是微笑的。
05.Kartion
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失戀是件痛苦的事情。兩個人從陌生人變成親密無間的情侶,曾經許下多少美好的海誓山盟,到頭來落得分道揚鑣的下場。痛苦過後,總會面對「以後我們要如何相處」這個多少有些尷尬的問題。
有些人在分手以後,恨不得跟前任從此相忘於江湖、老死都不相往來。但是這樣的人往往對前任還抱有某種「特殊情感」的怨念。
在這樣的情況下,前任就會變成心裡的一根刺,它會在你毫無防備的時候,悄無聲息又刀刀見血地戳開你結痂的傷口。那道陰影總情不自禁地提醒你:你心裡有個傷口,有個人你還沒有原諒。與其讓這樣的陰影折磨你,為什麼不放過自己?
無法坦然面對前任的人,會自我折磨,還會否認這段戀情曾經帶給你的快樂,到頭來這段戀情給你留下的全是痛苦的記憶。誰願意花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在一個曾經深愛的人身上,結果卻讓自己更加痛苦?其實不管是要有開心的回憶、還是痛苦的回憶,只是心態的區別而已。那為什麼不選擇可以讓自己快樂的心態?
失戀的積極意義在於幫助你認清自己,懂得什麼樣的人更適合你,然後找到更好的下一任。分手以後最好的姿態,就是放手、向前走。而當你真的放手了,足夠坦蕩了,跟前任做朋友就是最好的證明。
(當然,做朋友也是前提條件的。例如劈腿的不能當朋友。不能和道德敗壞的人做朋友,這是原則性的問題,不在我們今天的討論範圍之內。)
06.Jean
在現實當中,我覺得,分手了就不應該再談什麼跟前任做朋友,甚至最好不要有什麼瓜葛了。所謂的做朋友,不容易把控度。什麼樣的距離算是朋友,什麼樣的距離就不是。
如果前任有些事情找你,或者遇到煩惱的事情找你傾訴,你是該怎麼對待呢?如果老是來來往往,如果兩人都是有新的戀人或者組織家庭了,對各自現在的對象會造成懷疑。影響你們現在的關係。
你可以認為你們是朋友關係,但你現在的對象會這樣認為嗎?你自己都理不清,其他人又如何能夠判斷,很可能引發出矛盾來。
感情這個東西,很微妙,事情又是處在不斷變化當中的,很有可能你們又會舊情複合。導致,前任變新任,新任又變前任。剪不斷,理還亂。一旦處理不好,也許還會鬧出感情糾葛矛盾來,大家不得安寧。
最好的辦法就是既然分手了,就乾脆一點,分得徹底一點,大家都可以重新新的開始。如果放不下,仍然留戀,那麼就不要分手了。
你有過前任嗎?
你的前任和你之間,又發生過或者即將發生哪些故事呢?歡迎在下方的評論區和我們一起分享。
我是Kevin,我們下周再見。
編輯:Kevin,90後新媒體作家,性格未知的雙子座,熱愛貓,有強烈的懷舊情結。
排版:迷鹿。文藝中最二逼的,二逼中最腦洞大開的美學追求者。 插畫來自互聯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後台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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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前任,你還能繼續維持朋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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