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雷聲不斷 中國P2P必要的陣痛。
作為普惠金融模式創新和互聯網金融1.0時代的重要代表,P2P模式的設計初衷就是作為一個信息中介平台,為自然人個體之間的借貸提供撮合服務。國內的P2P其實是舶來品,
當P2P平台剛在中國興起時,其業務初衷和監管初衷也是像老實本分地做一個借貸信息中介,適用居間法律關係。然而從現在殘酷的現實來看,我們顯然低估了我們相對美國市場的風險。究其根本,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信用基礎設施缺失。
與美國相比,我國並沒有一套公開透明、功能完善、全覆蓋的信用評分體系來篩選優質借款人,扛起這一使命的信聯目前才剛剛起步,作用接近的「芝麻信用」只是螞蟻金服的「私家軍」,不具有公共產品性質,難以為整個P2P行業托底。
二是監管的滯後和混亂。
我國第一家P2P是2007年6月在上海成立的"拍拍貸",而全國性的監管法律《P2P網路借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直到2016年8月才出台,也就意味著我們的P2P行業事實上經歷了十年的裸奔之旅。金融行業因其巨大信息不對稱性和利益關聯的直接性,一旦脫離監管,失控是必然的,只是時間問題。這也是金融圈一句名言「銀行是合法的龐氏騙局」的終極原因,金融必須有門檻,金融必須有監管。再看我們遲到10年的監管法律,現在的監管格局基本框架是:「央行負責定調,銀保監會搭建監管制度框架和整改實施方案,地方銀保監局負責行為監管,金融辦(局)負責機構監管,整改驗收,備案,以及備案後監管,互金協會負責制定自律性的相關標準,組織培訓檢查、會員管理等。」可見,我國對於P2P行業的監管是典型的「多龍治水」,結果必然是監管真空。三是行業自身對金融風控底線的集體性忽視。
從P2P的商業模式來講,平台必須嚴守「信息中介本質」,因為一旦出現「自融」「資金池」「剛性兌付」等信用混同的問題,P2P絕對不是P2P本身了,就是事實上的「銀行」了(而銀行牌照是我國最難獲取的金融牌照之一),從刑法上也就離「非法經營」「集資詐騙」「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一列金融犯罪不遠了。在中國金融語境下,筆者認為,法律風險是最大的風險,控制刑事犯罪風險應該是金融機構風控的底線,一旦控制不好,就是牢獄之災。四是人性的貪婪。
貪婪體現在P2P模式投資者、融資者以及平台等三個主體上,一個都不能少。投資者方面:近年來,房地產限購、股市不穩導致人民群眾對固收類理財的需求日益增高,P2P因其相對高收益倍受很多中國中產階級的青睞,然而高收益永遠是伴隨高風險,只要稍微傳統看一下投資標的,很多都是「對公信貸的大額拆標」,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是世界性難題,目前在世界範圍內都難尋特別好的解決方案。在AA+級信用債市場冰封的大背景下,大量依靠「大額對公信貸拆標」生存的P2P公司,其暴雷只能說是「命中注定」。
平台方面:由於長期以來,平台資金的第三方存管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也就給了平台捲款跑路的大好機會,E租寶的案子還未結案,但是從披露的案情來看,平台創始人的「驕奢淫逸」令人髮指。融資者方面:由於信用意識的淡薄或者貪婪,P2P融資者群體不乏大量「騙貸」和「老賴」,相關產業甚至出現「黑產化」趨勢,連眾多持牌金融機構都難擋騙貸黑產,何況風控裸奔的P2P。目前,我國對於「騙貸」群體的社會懲戒和法律制裁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要讓「蓄意失信者」真正「無路可走」。綜上所述,中國P2P的集體暴雷是歷史的必然,很多近期的因素(杭州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去槓桿大環境)都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幾根稻草。然而,在傳統金融的普惠金融產品供給不足的大背景下,作為普惠金融領域的重要力量,P2P依然應該有其社會價值和生存空間。但經過這幾輪爆雷潮的洗牌之後,政府、平台、投資者都應有所作為和改進,共同呵護和凈化市場,這次倒閉潮是危機,更是轉機。
首先是在監管層面,需要有所作為。
政府需要完善對P2P行業的監管,墨守陳規地用對信息中介機構的監管法規來監管P2P平台已經完全沒有意義。國內對P2P的多頭監管一直在「踢皮球」,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主管部門,例如美國貸款平台均由證監會進行監督,出售給投資者的都是在證監會註冊的產品,這也換來了美國貸款平台「零跑路」記錄。此外,無論哪家機構主導監管,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推進信聯基礎設施賦能行業以及打擊騙貸黑產是重中之重。首先是在監管層面,需要有所作為。
政府需要完善對P2P行業的監管,墨守陳規地用對信息中介機構的監管法規來監管P2P平台已經完全沒有意義。國內對P2P的多頭監管一直在「踢皮球」,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主管部門,例如美國貸款平台均由證監會進行監督,出售給投資者的都是在證監會註冊的產品,這也換來了美國貸款平台「零跑路」記錄。此外,無論哪家機構主導監管,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推進信聯基礎設施賦能行業以及打擊騙貸黑產是重中之重。其次是平台層面,業務合規化、風控科技化刻不容緩。
很多網貸平台由於深陷「自融」「資金池」「剛性兌付」等經營模式問題,目前要求其一夜之間完全合規是不現實的,那麼就需要在爆雷潮中在暫停新增不合規業務規模的同時加速融資,增強資金流動性,增強資本實力,維護好投資者信心,減少資金流出和客戶流出,為化解平台危機爭取時間和空間。當爆雷潮過後,P2P平台需要進行反思和整改,只有合規化經營、比拼金融科技水平,進而回歸真我即最初的信息中介平台才能熬到官方備案的幸福時刻。
最後是投資者層面。
投資者需要真正樹立風險意識,投資P2P是絕對的高風險投資,顯然不等同於銀行理財產品,更不是存款,不能片面追求高收益,蒙眼買產品。低門檻、高收益、高流動性(金融不可能三角)的理財產品往往帶有極高風險。在這波爆雷潮中,已經有無數投資者血本無歸,願天下能少一波新韭菜。危機往往伴隨轉機,倒閉潮雖然將很多投資者送上天台,然而對於行業發展來講可能是一個必要的「進化剪刀」時期,能突破過來的就必然是強者,他們才能代表著行業的光明未來。
相信在政府、行業以及公眾的反思和覺醒之下,P2P行業定會走出「山窮水復疑無路」,來到「柳暗花明又一村」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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