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

「約壹1: 1-4」「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從今天開始要分享《約翰一,二,三書》,這三卷書信都是使徒約翰寫的。因在書信中流露出長輩對晚輩說話的語氣,可知是使徒約翰晚年所寫。本書信一開頭沒有寫明受書人的地方名稱,可見老約翰完全不注重地區的分別。因當時出現了各種否定基督道成肉身的異端,而真理或異端的傳播,都是不分地區的,所以本書寫給什麼地方的人,按這書信的性質來說並不重要。在約翰一書第一章,也是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開頭的第一句話就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可見這是一卷談論「生命之道」的書信。這「起初原有」,是指基督在成了肉身之前已經與神同在。而這「生命之道」,即指主耶穌基督,當初祂是道成了肉身來的。所以約翰說:「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裡約翰說我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親手所摸」,約翰曾經把他的頭靠在耶穌的胸膛上,就是這麼真實。所以他又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這「顯現」就是指基督首次到世上來的顯示。「相交」是指團契、交通,而「生命」是「相交」的基礎,所以相同的生命才能「相交」。約翰曾經跟從過耶穌三年多,之後一直在教會當中傳講耶穌的救恩,在耶穌的門徒中,他是最後離開世界的一個,他可以分享給其他基督徒,讓接受信息的人也能得到他的經驗。但約翰強調:「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可見他要傳的「生命之道」不是他個人的經驗,也不是他自己對生命的體會,他所傳講的是關於天父神和耶穌基督的「生命之道」,他希望信徒從神所啟示的「生命之道」,可以得到喜樂的生命。所以他說:「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這「喜樂」不僅指得救的喜樂,更是指因生命的交通而帶來的喜樂,而這喜樂是滿足的喜樂。今天我們喜樂的源頭,乃在於與生命之神的相交,離開了生命的主,我們就無法有真喜樂。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接受生命之道,脫離罪惡,得與神相交,這樣我們就有真實滿足的喜樂!阿們!

<生命之道>

讀經「約壹1: 1-3」「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講到:「生命之道」,而這「生命之道」是特指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所以他首先從本源上講,這「生命之道」是「從起初原有的」,也就是約翰福音1: 1-2中所見證的:「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這就是證明耶穌基督的神性。其次約翰講到自己和眾門徒的親身經歷:「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裡約翰從四方面的經歷,來證明這「生命之道」,而他所強調的是耶穌基督的人性。這就是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因祂是那從起初就原有的。祂又是完全的人,因祂是那能聽、能看、能摸的。接著約翰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這裡說到「生命之道」,並不是一種信息,而是已經在肉身顯現出來的生命,已被使徒們和信徒們所領受的,又作見證的,就是那「永遠的生命」。而當時的異端,也是今日的異端,不承認耶穌基督兼具神性和人性,這就是魔鬼的工作,因牠知道,基督若只是神,與我們無關。若只是人,根本就不能救我們,因祂無法把神的生命給我們。所以魔鬼最怕的是一位神而人的基督,這也正是救恩的重要根據,借著一位取了可死之身體的神子,死在十字架上,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完成了徹底拯救人脫離罪惡得著永生的救恩,這是基督最榮耀的勝利,也是魔鬼最羞恥的失敗。所以使徒約翰在聖靈的默示下寫此書信,就是要使信徒認識異端,持守真道。之後約翰說到自己與門徒的使命就是:「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因使徒對他們所傳的「生命之道」,有這麼確切的認識和經歷,所以所傳講的道,是十分可信,且具有權威。為此,願每一位信徒今天都要將耶穌基督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看見、所經歷的基督,傳給不信的世人,使他們也能接受這「生命之道」。並且我們還要對耶穌基督有全面的認識,祂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我們就要完全的信靠祂!阿們!

<生命的相交>

讀經「約壹1: 1-4」「……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講到,他們傳講「生命之道」的目的就是,使信徒與他們相交,而這相交就是生命的相交。那這生命的相交是從哪裡來的?約翰說是我們「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可見人與神相交是根源,而人與人相交乃是生命的流露。如果沒有與神相交,則談不到與人相交,既或有相交,也不過是建立在人意上的相交,乃是情慾的相交,此種相交,早晚必歸於烏有。那麼誰能與神相交呢?就是接受耶穌作救主,蒙聖靈重生有新生命,在基督里的信徒。因為我們裡面有了神的生命,才能在基督里「與神相交」,也能與眾聖徒相交。「相交」的意思是團契、交通。因生命是「相交」的基礎,所以相同的生命才能「相交」。而我們每天親近神的生活如讀經、禱告,都是與神相交。而與眾聖徒相交,不但在聚會中,也在小組裡、日常生活中,彼此分享經歷,重擔互相擔負,難處彼此代禱。其次才是生活、工作、家庭、時事等話題。這些事是可以談,因為我們始終生活在地上,但這些話題不應成為主題。就是談到地上生活的事情,那些事也該受到真理的規範,也是與真理息息相關。初期教會很著重用真理彼此相交或團契,使徒行傳2: 42說,信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然而只有同一生命人才可以有生命的相交,不同的生命就不能相交。哥林多後書6: 14說: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這裡講的就是生命不同就不能相交的道理。但這不是指在日常生活上不能與不信的人接觸或交談,仍是指在屬靈及信仰的事上不能有什麼深入的相交,因為一個有神的生命,一個沒有神的生命,兩者在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等都有極大的差異,如何相交呢?所以基督徒最好的朋友,不應該是一個未信主的人,無論大家屬地的交情有多深,靈裡面始終是不通的。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生命的人,走的是完全不同的兩條路,所以不能相交。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與信徒有生命的相交,更要每天與神相交,這樣就能達到使徒將這些話寫給我們的目的,使我們的喜樂充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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