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被索賠30萬
08-16
侵犯隱私權被索賠30萬
中介公司員工宋某有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需求,需要使用北苑地區的房產證信息,遂通過同事找到楊某。礙於同事關係,楊某將手機中留存的趙先生的身份證和房產證複印件列印出來交給了宋某。 今天在法庭上,被告公司向趙先生表達了歉意。該公司承認是其員工所為,但認為是員工個人行為,且承認管理有疏漏。但該公司認為趙先生的索賠額過高,願意在合理範圍內補償其損失。
侵犯隱私權被索賠30萬
趙先生委託中介公司賣房時提交了身份證複印件和房產證複印件,沒想到竟被中介員工利用虛構租房信息為自己和家人辦理了北京市居住證。趙先生髮現後,以侵犯隱私權為由將北京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中介員工宋某、楊某訴至法院,索賠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總計30萬元。今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2017年4月,趙先生委託北京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出售自己位於朝陽區清河營東路的房子且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房屋產權證複印件。
同年9月,房子尚未賣出,趙先生在為親戚辦理北京市居住證時被派出所告知,他名下的房屋已經被出租且承租人辦理了北京市居住證,因此無法再為其他人辦理。但趙先生從未出租過房屋,也未給任何人辦理過居住證。趙先生經與民警核實發現,是中介公司員工宋某盜用了趙先生的個人信息,且模仿趙先生的筆跡偽造了一份租房協議及保證書,騙取公安機關為宋某及其妻子吳某辦理了北京市居住證。
趙先生認為,被告公司應妥善保管客戶個人信息資料,但其並未盡到應盡義務且縱容員工惡意使用客戶重要信息,侵犯其隱私權。 經法院調查,當初趙先生委託北京某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賣房的實際經辦人是楊某。楊某將趙先生的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複印件拍照後,將照片上傳到了公司內網,紙質材料則存入門店上鎖的柜子里。按照公司規定,楊某上傳客戶信息後應當立即刪除自己手機里的信息,但據楊某稱,「不刪除,單位也沒有什麼懲罰。」因此,趙先生的個人信息就留存在了楊某的手機里。該公司代理人稱,公司有「員工紅黃線信用管理標準」的試行規定,對於違規泄露客戶信息的員工和門店將進行懲罰。事發後沒幾天,宋某的居住證即被註銷。此後,宋某和楊某均受到了被辭退且永不錄用的處理。
法庭上,宋某的代理人也代其承認了錯誤,稱宋某是「無意」行為。代理人稱,宋某因上一年度的居住證到期沒注意,出於方便考慮,還想在北苑地區辦理居住證,就跟楊某要了業主的信息。目前,宋某因被單位辭退,暫時失業在家。此案將擇期宣判。rp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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