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B1/B2簽證赴美生子的合法性

細數B1/B2簽證赴美生子的合法性

關於持B1/B2簽證赴美生子是否合法,孕婦入境是否合法等問題,總是媽媽最關心的。今天我們就下面把這些問題從美國法律層面解讀一下,希望有助於大家和社會正確認識赴美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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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孕婦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就是美國公民。

美國是發達國家中唯一保持「出生公民權」的國家,本土出生的新生兒除了自動獲得美國國籍外,也享有公民相應的待遇和福利,包括醫療保險、各類補助金、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Kindergarten 到 K12 一共13年免費義務教育和大學低息助學金等等;公民福利比綠卡持有人的福利要更優越的多,這些「嬰兒」公民長到21周歲,也可以為父母及其兄弟姐妹申請依親移民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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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子,其意圖有違反遊客身份嗎?B1/B2簽證允許來美生子嗎?

在美國的法理和民事關係層面解讀,所謂的「法無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說,法律沒說不讓乾的事,都是合法的。

當前美國法律沒有任何禁止中國孕婦持商務、旅遊簽證(B1/B2)在美生子,這是得到美國政府普遍認同的(例如美國駐華使館和海關及邊境保衛局的官方網站上就有非常明確的回答;B1/B2 簽證是頒發給赴美短期商務、旅行觀光、探親人士的;正如美國政府網站顯示的信息那樣,其目的範圍包括了:「旅遊觀光」、「醫療」以及「其他聯誼、社交或服務性質的活動」。

如果將中國孕婦申請 B1/B2 簽證來美生孩子,可以解讀為「醫療」或參加「服務性質的活動」,是順理成章的合法行為,符合其B1/B2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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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美國沒有禁止來美生子,為什麼美國使館經常拒簽孕婦呢?

很多人對此表示不解,這裡我要告訴大家:簽證官的對孕婦的拒簽,並不是基於赴美產子違反了美國的某一法律,而是因為美國移民法賦予了海外簽證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簽證官可以行使裁量權而拒絕簽證申請。

根據 INA 法案214(b)條款,海外簽證官會對簽證申請人進行嚴格的事實審查:首先一律假定申請人「有移民傾向」,然後由申請人自證打消簽證官對於自己有移民傾向的顧慮;如果海外領事館的簽證官整體上認可申請人的主張和信用,認為其沒有移民傾向,就會頒發籤證。

如果簽證官衡量申請人的整體情況,認為申請不符合美國移民法和簽證目的,就會拒簽。儘管美國國務院有權審查簽證案例的判定情況,但其管轄範圍僅限於司法解釋,而不是裁定事實,海外簽證官對於所有簽證案例都有最終判定權。

在實踐中,簽證官會對 B1/B2簽證申請人的情況作一個整體衡量,並不會簡單地因為申請人懷孕了就拒簽。

例如簽證官會考慮孕婦有沒有故意隱瞞本身到美國的真正動機,有沒有對簽證官說謊;如果存在這樣的行為,簽證官就認為申請人缺乏誠信而拒簽。

又如,當孕婦如實反映赴美生子的目的,簽證官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會濫用美國的醫療福利制度?是否有足夠的財政能力支付其所有支出?是否對海外生子做好的充分的準備?國內的約束力夠不夠?有沒有滯留美國不歸的風險?如果簽證官存有疑慮,也會拒絕其申請;

總之,簽證官會從整體上衡量申請人的情況,對其簽證申請做出一個最終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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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的屬地領土(五十州以外的領土,如關島,、塞班島、波多黎各)等地出生的小孩也會有美國公民身份嗎? 有何不同?

美國國土包括五十個州,華盛頓特區,還有薩摩亞,馬里亞納,關島,波多黎各屬地;當孩子出生在美國國土,毫無疑問的取得憲法之下的「出生公民權」,自動擁有美國國籍。

然而,並非所有擁有美國國籍的孩子就是美國公民。依據美國法律,在美國屬地薩摩亞和塞班島兩個屬地出生的孩子是美國國民,擁有美國國籍,但並不會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美國國民「National」和公民「Citizen」的主要區別是在政治上:沒有公民身份的美國國民不能投票或者擔任公職。

例如,他們不能競選美國總統;除了這點區別外,他們在權利和福利方面基本一致。美國國民可以像公民一樣申請護照,註明「美國國籍」;他們可以移居到任何一州,自由教育、工作和生活,而不會受類似中國的戶口管理制度那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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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後,母親可以因為孩子是美國公民就有理由來美國或居住美國嗎?

根據美國移民法,美國公民滿21歲、並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後才可以為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請綠卡;此前,孩子的父母是不能利用孩子的公民身份在美國定居或工作的。

如果你想赴美生子,我們建議您:

1、在來美國之前做好研究和計劃。

從語言、文化和社會制度上了解美國;要準備充足的醫療費用和生活費用;選擇正規的直營月子中心。

2、簽證&入境的時候,要注重誠信。

美國是個法治和誠信的國家,守法的同時也必須做到有誠有信;無論孕婦申請旅遊或者商務簽證來美生孩子,都應該遵守美國移民法律,誠實回答簽證官、移民官的問題,否則,一旦被簽證官或者海關官員認定申請人有欺騙行為,輕則導致警告、給予短期逗留,重則導致拒簽、遣返回國,甚至留下不良記錄,影響日後入境美國。

3、在美國期間,不要有任何違法行為,比如製造假文件、騙取美國政府的福利,非法務工,就讀公立學校等等。

美國很多民眾反對海外孕婦赴美生子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擔心海外孕婦沒有向美國納稅,產婦和嬰兒卻享受美國的醫療福利,如果該福利被濫用,美國民眾當然非常不滿。

最後請大家牢記——合法的赴美生子行為才是真正安全的赴美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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