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和階級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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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權者們日愈增長的自私和貪婪,民眾對客觀世界的朦然無知和懶得深究,以及對權力自然產生的依賴、敬畏和神授感,導致公共權力很容易就淪為終身制,並大體上循著世襲的道路傳遞。
第一節 分工和權力
勞動分工原只是常識性小事,不幸的是它往往從一開始,就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大多數人一生的命運。
權力的產生,是出於抵禦外敵,組織勞動,為了監督完成分工,總之是為了調度群體力量和調解矛盾的需求。原始社會到處是愚昧、缺少知識累積和任強生長的土壤,那時的人論文明程度,比其他動物還強不到哪裡,所以權力由誰來掌握,最初是循著動物界強者當然的原則:誰能夠用武力征服人們,並具有一定凝聚力,或者說道德感招力,誰就是執掌大權的首領。依環境變化有所區別的是,戰亂頻繁時首領多需要年富力強的人擔綱,因為果斷的應變能力和以身作則的勇敢十分重要;而在和平年代搞管理,隨著社會的複雜性對經驗和耐心的需求,特別是人們對舊有權威的習慣性依賴,權力又多是些德高望重的人在執掌。森林法則佔據主導的原始社會中,雖說誰最強大,誰就當然地掌握權力,但在不少群體當中,權力也有需經推舉授權的公允過程,只是這種早期民主多為群體內部缺乏強權,或是數強抗衡的結果,需要一定條件,絕非純理智和道義的產物。所以一般而言,即使在萬民安泰的和平時期,原始的村落部族中,也是強權為主,民意公允為輔的統治形式較為多見。
早期的人們在道德觀、羞辱感方面還較薄弱。生存慾望不停地驅使著他們去勞作、奔波。能夠不勞而獲或少勞多得,當然更具吸引力,只是這等好事太少。種植、圍獵、採摘、捕魚……群體生活為提高效率,就要進行分工,分工帶來的好處一目了然:各把其關,發揮所能。但是,分工也帶來弊端,因為接踵而至的是每個人逐漸習慣於反覆在做的事,時間一長,熟能生巧的緣故,形成了好似某件事只有某人才能夠辦得順利、做得完美一樣。主持分工者圖省事便利,漸而將分工相對固化,他們或許沒有意識到,這樣做會限制人的意識,決定人的一生。
原始的群體生活,剩餘產品不多時,由於不太涉及到分配不公的問題,人的思想也較為單純,沒有多少貪心和私慾(有的話也多表現在對配偶的爭奪上),故而少有解決不了的矛盾;或者說他們對某種自然形成的權力尚能夠普遍認可,予以尊重,所以較為容易處理好內部事務,將矛盾消彌化解。但是,由於勞動及狩獵技巧的提高,收穫頗豐後可能對食物進行一定的個人儲藏,因而減少辛苦時,為了分配得合乎各種「情理」,人們開始繁生出較多的私心和佔有慾,還有不可忽略已露端倪的猜疑妒忌之心。分配可能帶來的不公,後來進一步引發分工是否公正,主持人是否稱職,也就是權力的合理性問題,等等這些,必然帶來新的矛盾。在有些情況下,他們已經很難解決所產生的矛盾,於是只有經過鬥毆,通過分裂來解決,然後勝者為王占駐原地,敗者為寇另闢蹊徑。這種從動物界遺傳而來的野蠻而簡單的解決問題的方式,後來隨著剩餘產品的日漸增多,人類思想理念的日趨複雜化,隨著工具、武器和戰鬥組織性的增強,逐漸變演得越來越頻繁,並越來越具危害性。
分工為生活帶來效率和次序,帶來了安全和繁榮。然也正是由此,先是私有觀念開始深入人心,繼而產生生活水準、價值觀念有明顯不同的階層,日久路長的後來,才慢慢演化出付出勞動與獲得果實極不相稱的人類層次──階級。當古人們的思想走出單純,產生了新的價值及審美觀後,那些易於激發出心神愉悅,招來眾多配偶歡心,居於高甄在上的支配地位,常常被人們艷羨,令眾人矚目的工作,顯得「高尚、榮光」起來,並引致人們的追逐求索;而那些緘默無聞的操持侍弄,那些受人支配、約束,並且不產生多少明顯價值,不為人們所注重的關門藝技及分工,逐漸顯得冷落黯淡,避之唯恐,繼而變得「低賤」起來,並常受到人們的輕蔑和鄙視。這些早期在原始人心中萌生的貴賤觀之所得以成氣候,並日愈突出顯明起來,一是竟爭的結果──強者能人爭得的是出頭榮尚,揚眉吐氣,弱者(包括性格方面的弱)則龜縮背僻,自處一隅,雖付出巨大努力而無人矚顧;二是這種現象得到公眾普遍承認,生活中不但為大多數人接受,且流行後已形成了約定成習的文化俗尚。
分工使越來越頻繁從事腦力勞動的人變精了思維,發達了頭腦。相對於那些成天從事體力勞動卻僅能夠滿足生存需要的人而言,他們有較好的條件休養身心,總結和運用技巧,提高智能,可以利用指揮勞動掌握分配的權力輕易為自己謀取額外好處,也有較多的精力、時間和金錢,從事各種聯絡人際的交誼活動,便於在周圍營造凝聚力,構築權威,獲取更多的聲譽和享樂,總之是得到更多的利益。就是這些升華人格情趣的特點,開始在多少有些兒文明的人類,逐漸改變著以蠻兇悍勇為強者標誌的「勇者就是當然首領」的古舊形式,改變著能力主要取決於膂力的古樸野蠻的俗尚。作為映對鮮明的另一面,分工使大多數體力勞動者喪失掉了精鍊思維能力,長見識總結智巧性經驗的機會,他們日漸失去開拓視野、綜合思考問題的能力,最終喪失智能上的競爭力,還常常要承擔後果,無可奈何地將這種劣勢遺傳給自己的後代。體力勞動者們在社會分配及生活利益的謀取中,由此常而陷入不利的境地,
獨特的個人愛好,還有自我奮鬥的激情,這種現象在人類身上較為罕見。一般情況下,唯有富於刺激性、或不斷帶來可觀收益的工作,才會促使人去學習、思考、鑽研、提高,併產生留戀,此不能不說是人性的一大特點。收入有限,多受管束的原始勞動當然令人厭惡,除卻掌握權力和運用權力之外,早先幾乎沒有能夠經常產生刺激性的工作。就是說,由於掌握權力本身所具有的剌激性,享樂性和謀取利益的便利性,掌權者們戀棧的事情一開始就不可避免,這很容易就導致了思維活動的專業化和對權力的挾持和壟斷。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兩種形式,其支配物質的能力,所造成收益上的明顯差別和在文化受益方面的巨大差異,開始在人與人之間劃分著日愈顯明的等級界線,接下來就是治人者與被治者,剝削者與被剝削者,以及他們在世界觀上的分道。懵懂竅開的人類,開始具有較為豐富且日愈鮮明的感情表現形式,以及相應的、較為複雜的心理活動,他們當中儘管只佔極少數,主要是手握權力的一些人,已經越來越具有通過公開或陰謀活動,來謀取較大私利的慾望和能力。人類社會的矛盾,就是隨著這種智能的進化,開始擴大化起來。
一般說來,群體中原始的貴族或首領地位,是以個人的勇敢、威望和領導能力來估定的,這一點容易為人們承認和接受──即使這種估定常常帶有強制性。按保衛群體安全為首要的原則,首領的出台無論屬自我強薦還是推舉產生,都基本上是合理的,否則部族就容易被他人侵害、戰勝、直致滅亡。但是,戰亂的頻繁和擴大化,內外安全的需要,越來越要求絕對性地擴大和強化軍事首長的權力,於是,權力相對固化,並自然轉變為王權的時機便來到了──在民族好鬥血性沖頂的激情之下,所有人都會心甘情願為勝利付出一切。戰爭將所有的權力集中起來交給某個統治者,由他來掌控和主宰一切。隨著戰亂的擴大化和勝利者的貪婪,這種個人權力會日愈膨脹和強化起來。利於指揮也好,方便管理也罷,接著出現的是,壟斷性的權力會努力培育為自己所支配,只服從個人意志的權勢,這些個權威之勢一旦形成,外界將很難加以改變。即便是戰爭一類的威脅消除後,權力的延續性也很容易屈從於個人武威,順著成見和習性接傳相襲,親親私授,順著由當權者個人意志選薦這條道路走下去。自然,個人意志親睞的首先是血緣近親、自己的後代。於是,從分工逐漸固化到總是由一定家庭的成員擔任公職的習慣,開始演變成這些家庭擔任公職無可爭辯的權利。這就是人們所說的世襲制。世襲制與早先的家族制,應該說性質上差不多幾,它由於不同血緣相互排斥的關係,很難接受對自己家族的侵犯,排斥其它新生力量的介入,生怕一旦觸及,就會牽動大片的既得利益,危害各種特權。所以越來越顯明的是,血緣家族將原來當屬公共(起碼是半公共)的權力據為私有後,緊抓不放,神聖不容侵犯,並日愈保護得如同自己的生命,為此濫用欺騙的方法,使用殘暴的手段,不惜付出任何代價。
總之,在那些社會制衡力量十分柔弱的人類區域內,比較成熟的私有觀念,只要有一次像樣的,佔有或利用最高權力的機會,就足以令「民主」之類的文明萌芽夭折命喪。利用指揮武力工具及戰時支配一切的權力,藉助習慣勢力以及人們因愚昧而在強權面前的儒畏,首領們很容易就使人忘卻或不敢再提選舉、推薦、公允和授權之類的事。久而久之,一種新的觀念形成了:原本屬於為民服務的公共權力,如同私有財富一樣,由父親傳給兒子,或者是他愛傳給誰就傳給誰,成了理所當然無可爭辯的事。莊主、貴族的後代定然不凡,國君帝王的兒子必定龍種無疑(此些愚味無知的觀念,直到今天還殘留在世界各地許多號稱現代人的腦子裡,足見影響之深遠,並非古人所獨庸唯愚)這些都是形成人們迷信權力及神靈的原因所在,也是造成公共權力在許多國家民族中,千百年來得以世代私占嫡傳的原委。至於那些後起造反終於獲得成功的強者,他們更有充分理由將奪得的權位據為己有,並私自傳後──這是我千辛萬苦冒生命危險奪來,哪裡是為從土地上收穫之類的付出所能夠比擬!
第二節
階級出現
自古以來,權益的分配都是遵循強者優先的規則。因此,特權的享有者必定是社會上最具權勢的人,或最強有力集團的成員。所以,且不說那些接踵而至豐盛奢華、令人垂涎的物質享受,僅僅因為帶來一系列高踞人上的榮耀,以及支配人身和財物的巨大享受,權力,尤其是最高權力,從來都是所有利益中人們崇尚和追逐的首要目標。
古代社會,權力的體現者,首領人物,通過指揮和支配群體活動的實踐鍛煉,獲得了深度拓展的思維能力,高闊的眼界,以及各種社會管理的經驗、技能。他們言傳身教,將這些知識傳授給後代,使之很容易成為當然的強者,理想的權力繼承人。其它凡是掌握一定權力的各級官員,也充分運用有利條件,使其後代利用現成資源,能爬升提高最好,起碼不要落入低於父輩的境界。另外,在日愈擴大化的社會中,由於距離作用,人為阻隔,還有刻意粉飾的協助,開始疏遠、隱密化的權力,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將之神化,使普通民眾對之產生畏懼和崇拜,成為可獲取巨大支配力量和精神滿足的工具,掌握它的人也就理所當然成為榮耀的強者。所以,權力這東西自古以來就非常地令人迷戀、神往,成為所有利益中人們崇尚和追逐的首要目標。後來,藉助於權力神授的民間默許,利用人民的懦弱渙散,佔據權位的人們經過代代相傳,逐漸形成了一個自覺的,並且基本上是自我繁衍的,不惜一切代價以維護他們的權力和地位為最高目的統治階層。如果說這之後「民主之光」還會在某些國域或地方偶而閃現的話,無非是來不及指定繼承人的首領去世,群龍無首求助公允;或是首領本人極度腐化,權力衰竭,這時有一個業已形成的強群體突起貶之,想另擇公首。此後,看上去付出勞動與獲得利益往往成反比的、等級鮮明的人類階層,經一定年代後自然演變為不同階級的經歷,就是那些取得權力或特權的人們,為保護自己的地位並努力使之永恆化的過程。
希望互利共存,儘可能保持優勢地位的強者,他們之間的妥協,就是相互容忍彼此的存在,然後儘可能在一種壟斷的,首先是對他們有利的規則下,進行利益共享。共享和分配當然也遵循強者優先原則,然後才是照應下那些輔佐功臣、支持者和陪襯分子,還有裙帶相連的親朋後代。總之,大王或霸主的家族為中心,親朋及四周家族們緊緊圍繞的龐大體系成型後,一系列權力相當利益相近者們則靠權權相護,彼此尊重和照應,就而形成一個受到軍隊和王法嚴格保護的、有共同利害關係的統治者階級。作為統治者並居於上層的這個階級,自然不甘心只謀求對人身的支配和表面榮譽的風光,他們必然會依據人性,在權益分配上為自身謀求各種實惠,佔據儘可能多的、本來屬於大眾的利益。這在世俗倫理面前,早已經是順理成章、情理相容的事。
在戰爭權力的幫助和人類貪婪的促迫下,兩極分化的現象開始非常顯明,強者越強,弱者更弱。人類已將他們從原始森林中帶來的那點兒動物共性發揮得更顯突出。極少數作威作福高高在上的統治者階級,擁有全部土地和資財(亦即學者們所稱的「生產資料」和「主要生活資料」)另方面是廣大一無所有、連人生自由及生殺大權都屬於其主人的奴隸。人們把這一時期稱作「奴隸制社會」。奴隸最先主要來源於戰俘,後來,他們的兒女及許許多多的競爭失敗者、專制獨裁的犧牲品,不斷加入和擴大著這個最底層隊伍,使之很快成為廣大的社會基座層。在奴隸社會,奴隸們連同生命都屬於某個主人,沒有任何權利可言。他們在皮鞭下表現出的積極性,簡直就是煉獄火海中的磨難,唯一要做的,就是每天從事繁重的勞動,付出高昂的代價,為的只是苟延殘喘、維繫生命。在如此命運下,奴隸們當然無勞動積極性可言,他們對報酬極少的繁重勞動根本沒興趣,故而有懶就偷,有機便乘──沒有比干多干少都僅得點可憐收入更令人沮喪的了。為了維持住奴隸們的勞動積極性,奴隸主們制訂許許多的章規戒律,想方設法行施詭計、用盡謀劃,以暴力作後盾來貫徹自己的意志,總之要強逼奴隸們更多地付出。一方面是日愈加強的奴役──不這樣做奴隸們的勞動積極性就會衰落,統治者階級就難於維持各種戰爭費用和奢糜開銷;另方面是日愈增強的反抗──對多少有些兒覺醒的奴隸們說來,不如此,生存就會變得雖生如死,毫無意義。奴隸制社會後期,即使是和平無戰事的年月,生產率的發展也是阻力重重,步履維堅,更何況總是戰亂頻頻,朝代更迭和動蕩不寧。多經磨難的制度已經無法長時期維持,因為矛盾的一方認為不屑於對話,雙方無法進行任何形式的調和。終於有一天,這種舊的社會契約再也繼續不下去,只能用暴力推翻現存,重新建立起人們可以接受的、新的制度。朽衰沒落的社會,必然為逐步聚集勇氣和力量的新強者們所推翻並取代。
封建社會就是奴隸民眾及其上層新強者們再也忍受不了舊制度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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