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期 | 自我意識敏感期(1.5歲-3歲)

敏感期 | 自我意識敏感期(1.5歲-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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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兒童允許,教師不能觸摸兒童。可是成人總是控制不了自己,在向孩子表達情感時忍不住要擁抱、親吻、觸摸兒童,而往往未考慮兒童的自身感受。

—蒙特梭利《教師守則》

自我意識敏感期的表現

自我意識的敏感期一般在孩子一歲半到3歲之間出現,因為個性差異或早或晚。

自我意識敏感期的到來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強調「我的」、愛說「不」,同時伴隨「咬人」「打人」。

孩子強調「我的」,是因為TA們發現了,我是我,你是你,大家是不同的。說「不」,TA們通過說「不」,來體現自我的意志。「打人」,其實很多時候孩子的「打」,只是表示不同意、不喜歡的一種態度。

自我意識敏感期的重要性

自我意識是所有敏感期中最重要的敏感期,因為我們將來要成為什麼樣的人,我們未來是不是很強大,這樣一個強大的能力首先就來源於自我形成的敏感期。

處在自我意識敏感期的孩子,幾乎將他全部的熱情和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自我的建構中。如果沒有這樣的激情和全部的投入,嬰兒就永遠無法形成自我,最後也無法走出自我,當他們成人以後,就真的以「自我為中心」了,也就喪了「我」與他人、社會的分離的機會和界限。

誠如孫瑞雪所說「將來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他們的力量是否強大,這個強大的能力首先來源於自我意識的敏感期。」

自我意識敏感期,家長應該怎麼做

1.當孩子說這是「我的,我的」時,父母不要著急強迫孩子去分享。這個時候,父母要尊重孩子,孩子的東西一定要孩子做主。可以反覆給孩子說:「這個車子是你自己的,別人不能搶你的;那個小兔子布偶是小蘿蔔的,你也不能搶她的。她要想玩你的車,必須經過你同意,你不同意,她不能搶;你要想玩她的小兔子,也要經過她同意,她不同意你也不能搶。」

讓孩子學會分享的前提是讓他首先體驗到擁有。慢慢的孩子就會有正確的物權意識了,當他充分的體驗到的自己的玩具自己做主以後,就會有安全感了,接下來就會發展出交換玩具的行為,慢慢地也會發展出分享的品質。

2.當孩子熱衷於說「不」的時候,只是在通過語言來體驗「我」與他人分離的快樂家長們不必過分較真,也沒必要強調糾正,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用和他強調分辯,過一段時間孩子自然就會過去了。這個時期應儘可能尊重孩子的選擇,滿足孩子的需要。

3.當孩子打人咬人時我們只去制止,孩子的行為,對孩子來說「打死你」是排除的意思,不要去譴責也不要說教,因為那和粗野的行為是不同的,盡量讓孩子在不違反規則的情況下使用他的自我。

4.處在這個敏感期的孩子,家長一定不要和孩子鬥爭,不要和孩子較勁,因為這是一個人形成自我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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