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中必須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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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的醫保卡都放在抽屜里,誰需要就拿去用,去藥店買葯,刷醫保卡已經是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過的事兒了。
但在2015年年底,發生了一件事兒上了新聞頭條,大家忽然發現,原來醫保卡並不是想刷就能刷的。
發生在浙江的母親讓女兒用父親醫保卡買葯,母女雙雙獲刑的案件,給大家敲響了警鐘。
案件中,母親周母患有高血壓,需要終身服藥,但她只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藥費報銷比例低,而丈夫老王卻可以報銷不少醫藥費。
為了省錢,周某就讓女兒以父親的名義替她買葯,從2011年至今,報銷醫藥費合計11000元。
案發後,周某和女兒退繳了全部臟款,並被當地社保局處以2倍罰款,母女二人分別以詐騙罪獲刑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看過新聞之後,很多人產生疑惑:家人的東西難道不是家庭共有資產嗎?自家人的醫保卡為什麼是詐騙呢?這就需要進一步了解醫保卡。
一、醫保卡的適用對象和範圍
目前,只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員才能擁有並使用醫保卡,而醫保卡里的資金不僅僅是個人創造的價值,還包括社會對這個人的回報,並體現在醫保統籌基金中。
二、醫保卡里的資金組成
以西安市城鎮職工醫保為例,目前,西安市的城鎮職工醫保繳費採取「7+2」模式,用人單位繳費額為西安市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7%,職工本人繳納2%。
醫保卡里的個人帳戶每月應打入多少呢?這需要根據個人的繳費基數,按照不同年齡,採取不同的比例計入。
40歲以下的按2.7%計入;41-50歲的按3%計入;50歲以上的按3.6%計入,退休人員按本人養老金的5%計入。
例如:在職職工張某,去年月平均工資3000元,那麼,他今年的社保繳費基數為3000元。如果張某30歲,每月按2.7%比例打入醫保卡個人帳戶,每月為81元;如果張某48歲,則按照3%比例打入個人帳戶,每月90元……依此類推,個人繳費全部納入個人帳戶。
單位繳費一部分用於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
從以上二點不難看出,醫保卡里的錢不僅僅是個人勞動所得,同時,還有單位統籌部分。雖然個人帳戶可以個人看病、買葯,但統籌基金里的錢屬於所有醫保的參保人。
案例中,周某以丈夫的身份購買藥品,報銷1萬多元,屬於騙保行為,因為她本人並沒有參加職工醫保,非法佔取了統籌基金。
社保法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社保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以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刑法第266條解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其他保險待遇的,屬於詐騙公司財務的行為,數額達到1萬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以罰金。
所以,我們要慎重看待刷醫保卡這種看似理所應當的事。
關於醫保卡,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 放寬使用範圍
現在,有些地區放寬了職工醫保卡的使用範圍,包括購買保健品、醫療器械、體檢、打疫苗等等,少數地區可以為家屬支付醫療費用,為本人和家屬繳納醫療保險費。
但這並不意味著家屬可以隨意用醫保卡看病,還要看地區和醫療系統是否支持。
2) 註銷帳戶問題
參保人去世後,在註銷個人帳戶時,帳戶里的金額可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沒有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資金劃入統籌基金。
3) 異地看病問題
退休人員因某些原因遷往異地生活,醫保卡內的餘額經本人申請,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之後,個人帳戶所打入資金經本人申請,可定期支付給本人。
4) 異地報銷問題
因各地區醫保繳納標準不同,醫保卡只能在本地區使用,不支持異地報銷。如果有特殊情況在異地就醫,只能通過先自費,再憑相關手續在本地社保中心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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