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養老金僅佔GDP6.62% 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
每經記者 李澤民 發自北京
7月13日,「中國養老金制度國際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我國養老金總規模為2.25萬億人民幣,僅占當年GDP的6.62%,而發達國家平均佔比為40%~50%。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中國社科院經濟學部主任陳佳貴的介紹,自2009年底,我國基本養老基金累計金額已達1.25萬億元,覆蓋2.36億人。去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1.15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8%,基金總支出8900億元,同比增長20.4%。
陳佳貴說,我國養老金制度存在統籌層次低下,覆蓋面還不寬,基金管理非常分散、多數地區的個人賬戶有名無實,空賬運轉的賬戶總額高達1.7萬億元,制度分割現象很嚴重等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我國事業單位、公務員的養老制度整體上還沒進行改革,企業老職工的養老金水平,雖然已經過6年上調,但是仍然偏低。
中國社科院拉美所所長鄭秉文此前表示,始於2008年初的五省市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幾乎毫無進展,改革遭遇了部分地方政府的消極對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基金司司長陳良認為,我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建立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
在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副理事長王忠民看來,我國的養老金制度面臨四大挑戰,分別為快速而來的老齡化社會、推行的獨生子女政策、幾年後出現的「劉易斯拐點」、未來嚴峻的通脹預期。「如果四個方面將來發生共振,後果相當嚴重。」
王的建議是,在中國應該建立做大、做長、做強的儲備性基金,同時建立穩健、持續、增值的個人賬戶,方可抵禦各種挑戰。
我國目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包含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兩種。中國人壽(23.20,0.16,0.69%)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建說,「個人賬戶的行政管理權、基金運營權和監督權都集中在社保部門,不利於保證獨立性和完整性。」
他建議,應該做實個人賬戶,委託外部管理機構,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多元化投資,提高個人賬戶基金收益,同時通過立法對養老保障體系進行規範和確認等。
鄭秉文認為,到2020年,中國基本養老金滾存金額將超過10萬億元,不從根本上解決體制問題是不行的。他認為,應將統籌基金集中起來,實行集中的投資管理。
具體而言,將僱主和僱員的繳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實行「記賬式大賬戶」的模式,同時中央政府應建立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構,對全部繳費收入進行市場化投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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