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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前任:曾經愛過你,想想就噁心

曾經愛過你,想想就心酸。

很多人提到前任,都還帶著感情的餘溫,遺憾and唏噓。

而我不一樣。

提到前任,我最真實的感受是:

曾經愛過你,想想就噁心。

噁心的不僅是對方,還有當初那個卑微的自己。

是的,你們可能想不到,現在那麼獨立、那麼酷的我,曾經也有極其傻逼的時刻。

我跟前任在一起5年,他劈腿了5年。

得知他劈腿,我想的竟然不是分手,而是要確認:相比小三,你是不是更愛我?

我本該放棄,卻在爭輸贏。

是不是很可笑。

然而這樣的感受,很多女生卻說,有點共鳴。

今天我採訪了一個跟我一樣,也認同「曾經愛過你,想想就噁心」的女生。

她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設計總監,曾經,她愛上過一個有才華的渣男(那個渣男一直有點名氣,迄今仍是很多人的男神)。

被小三的她,還去跟小四爭輸贏。

我們或多或少,都在愛情里有過自己討厭的樣子。

以下是我記錄的她的故事。

跟他認識的時候我22歲,他30。

我當時大四,有著一個女生一生中最好看的外貌,卻處於一個女生一生中最蠢的年齡。

這種蠢,一方面來自於對愛情過於神化,另一方面來自於對老男人才華的迷信。

他是一個著名樂隊的吉他手,而我當時只是一個丟在人群里都找不到的普通文藝女青年。那是某一年的草莓音樂節吧,他站在舞台上甩著長發彈吉他,十分搖滾,十分光芒萬丈。我站在舞台下,被人群擠來擠去,被強行挪動了一個下午,但眼神卻沒辦法從他身上挪開。

當時的我沒想到,他在台上,我在台下,這種壓制性的俯視,並不只是一個單純的物理位置而已。

不過我跟他並不是偶遇。我們很早就在豆瓣上相互勾搭過了,是屬於經常看到他的動態會心頭一動,偶爾深夜點個贊,分享首歌來輕微曖昧的友鄰。

所以演出結束之後我們就在後台見了面。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真的很蠢,也帶有一些小年輕獨有的傻氣和虛榮。我以為我能進後台,能單獨跟他、跟他的樂隊說上話,已經很有面子了,已經比外面那些只能在草地上踩得滿腳泥的傻兮兮的歌迷好太多了。

後來我才知道,真正的特權,不是進到後台,而是被愛。

後來我才回想起來,他帶我去後台見樂隊其他成員的時候,其他成員並沒有很驚訝,反倒是很平常的樣子。就像這是每一場音樂節的必備程序,他們只是把我,當作他眾多桃色周邊中的一個小插曲吧。

很久之後才知道,我不過是個果兒(跟玩搖滾的睡覺的美貌女青年),而且只是他的果兒之一。

對他們那個圈子來說,這真的再正常不過了。

說來好笑,我第一次發現他有問題,是因為他帶我回家吃飯。

我發現他家裡有女人用的東西,很奇怪。

後來才知道他有老婆。那天我去,他老婆還專門出去了,為了給我騰地方,可以說是很隱忍了。

知道他已婚,我很崩潰。我當時就想走,不想再見他了。然後他就跟我說他要離婚,一個月之後他確實是離婚了。這之後我們才正式在一起。

我當時還覺得,他真的挺愛我的吧,為了我離婚。雖然這樣的想法很猥瑣。

再之後幾個月,我發現他在他老婆之外,還跟另外一個女生糾纏。

我被小三了,那這個就是小四吧。該誇他腎好嗎。

當時我們異地,有時候他說在排練室排練,不接手機,沒信號,也挺正常的。

然後有一天,我翻他微博,看他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微博。女生的直覺真的很可怕,我不是一個愛查崗的人,但那天我就是一直翻,果然就讓我翻到了合影。他跟那個女生很親密的合影。

在知乎上看到,發現另一半劈腿,一般會經過一個標準流程:

第一,不敢相信,那麼愛我的人,怎麼可能劈腿?

第二,到處求證,尋找真相。

第三,證實真相了,開始去找另一半攤牌。

第四,一場又一場的撕逼,然後開始陷入思考:我到底哪裡不如她好!?我跟她比不夠優秀?我對他沒有她對他那麼好?

簡直扎心了。反正我當時是走完了全程。

看到那張親密照,我去質問他。他竟然比我還要生氣。他不能理解我為什麼要去查微博查他的事,他說我不信任他。還說我以前挺大氣一姑娘怎麼就變庸俗了。

他劈腿,我發現了,所以我庸俗?這個邏輯可以說是很搖滾了。

後來他被我問煩了,就說那個女生是他妹妹。

他當我是個傻子嗎,誰會跟妹妹拍舌吻照片啊。

還有一點讓我很難過,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挺有自我修養的,從不在網上暴露我和他的關係,因為怕花邊新聞,給他帶來麻煩。

結果那女的直接上舌吻照。

那時候真的很想很搖滾地喊一聲fuck你大爺的。

我跟他理論,質問他為什麼。我以為他會懺悔然後回頭,沒想到這時候他把自己的年齡優勢發揮出來了。他開始用年紀來壓我,開始用三觀給我洗腦,上價值觀課。

他拉著我深夜懇談了很久。

他說,一個人一生不可能只喜歡一個人,還說,你長大就會明白了。

明白nmb啊。

但當時他無比堅定的口吻讓我懷疑自己了。

他跟我說,你現在的狀態和想法,和N年前的我一樣,但後來我醒悟了,才知道一夫一妻制有違人倫。

他跟我說,我喜歡的就是你的獨特,你可不要成為「女權主義怪物」啊。

他跟我說,你說你愛我,但你都不能為我放下你的尊嚴嗎(搞得好像我有錯一樣)。

我知道現在看上去這些狗屁東西都很荒謬,但當時他一勸我,我就真的動搖了, 因為確實我也在想,一生只喜歡一個人,這種事確實沒人能保證……

總之那天晚上就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洗腦過程。

後來我才知道油膩老男人睡年輕姑娘,都會來這樣一個洗腦套餐,據說成功率高達80%。

談完之後我們繼續異地,他讓我好好想想。

真的特別奇怪,我當時想的不是分手,而是想要一個答案,一個確切的選擇,坦白說吧,我想贏。我要贏過那個女人。

我一直給他打電話。現在想想那時候的我真的挺偏執的。哭著坐在家裡打電話,一打就是幾十通。我在跟他較勁,也是在跟自己較勁。

而他就一直說自己在忙,逃避接我的電話,然後他們樂隊成員還勸我,語重心長地跟我說,你是第一次談戀愛吧,多談談就好了(他們的意思大概是多談談就能藏污納垢了)。

後來終於有一天,他終於肯接我電話了。

你看,我用了兩個「終於」,其實我當時的心情,大概要用100個「終於」才能表達。

電話里,我讓他做選擇,我和她,你到底更愛誰?

他說他選不出來,他就是同時愛兩個人……

我哭著說,那你總有一個更喜歡的,哪怕只多一點點……是別人也沒關係,我可以走。我只是想要一個答案。

他說,真沒法選。愛不是什麼可以測量的數值,還多一點少一點,你偶像劇看多了么?真的選不出來。但是我保證,只有你們兩個(該誇他很克制很收斂嗎)。

他還對我展開了新一輪的教育。他說對我已經非常好,非常容忍了。因為那個女生特別識大體很包容他,相比之下我太作了。如果那個女生像我這麼作,他早就跟她掰了。

我當時還有些自責。現在想想,哦你出軌,我他媽還得感激你感激你大爺感激你全家了?

我鬧過分手嗎,其實也鬧過。當時我們一直分分合合很多次。

知乎上有人說,男女之間所有的分分合合、糾纏不休,都是因為處理別人的事情總是大刀闊斧擊中要害,輪到自己卻沉浸在細枝末節不肯放手。

我們當時就是這樣。

他當時浪漫也是很浪漫,給我打電話,彈著吉他唱著歌。他還用我寫的日誌譜成曲唱成歌。對當時的我來說特別有殺傷力。

有一次分手,他還跑到我家小區了,他不知道我家在哪兒,就瞎找,一棟一棟找。

他在小區里找,我就在家哭,還偷偷去陽台看,結果也沒看到什麼。

終於有一天我贏了。他說他還是更愛我。我很開心很爆炸我讓他現在就跟那個女的打電話,跟她說清楚。

我說,你就告訴她,你更愛我,你要跟她分手。

他說那不行,要好聚好散。

他讓我給他點時間,他會好好處理的。

我說那你要多久。

他說你只要給我半年就好。

半年,你怎麼不說一輩子呢?

這一次我才徹徹底底心寒了,內心在滴血,於是那天晚上我跟他打了個分手炮。

他並不知道我的想法,以為我終於想通了,還很開心激情滿滿。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東西走了。

那時候我還明白一件事,以前我哭過鬧過說我要走要跟你分手,那種狀態根本分不了。

這一次,我什麼都沒說,就這麼穿上衣服帶上東西走了,走的時候還輕輕地關上了門。

這才是真正要離開的樣子吧。

真正的決絕,不是激烈撕逼,而是安靜如雞。

狗血的是,後來他來找我,要跟我結婚,我拒絕了。

他表示很痛苦很傷心。

然後很快和那個女生結了婚。

直到去年他還問我,如果有一天他什麼都不要了,逃離這一切,然後去紐西蘭種地,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我說,我有自己的生活了,已經不在那個漩渦里了。

回想過去覺得自己太不清醒了,看不出那些花言巧語背後的髒心思。

明明很明顯的,但就是瞎,看不見。

知道這事的朋友都問我,現在你還討厭他嗎。

其實相比討厭那個沒有底線的他,我更討厭那個因為他底線一再降低的自己。

年輕的時候總是自我感動,覺得沒關係那是愛情啊,愛情高於一切,為了愛情我們可以卑微可以放低姿態甚至可以迷失自己。

現在才知道好的愛情,不會讓你面目可憎,而是讓你光芒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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