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還需要交嗎?
08-14
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的概念要搞清楚。現在的偽物業僅僅是服務公司服務單位或者是服務個體,它只不過是社區管理部門請它來為業主服務的,比如門衛,衛生等,它本來就沒有直接向業主收費的權利,更加沒有隨意定價的權力,更沒有把小區的收益歸為己有的權利,它所應該得到的報酬應該到小區真正管理部門去領取,比如街道,居委會等政府部門。而現在的許多小區「物業」多千方百計把本來屬於業主的小區收入比如停車費廣告等佔為己有,已經完全超過了它應該得到的服務報酬,而這些收益本來應該是屬於小區業主所有的。有的已經超過了原來的「物業」的正常收費,此時業主不但不應該再交交錢給它,而是應該讓它把在小區上產生的收入部分應該歸還業主。如果搞清楚了這一點,你們你認為業主還有必要直接交錢給偽物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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