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又出新政策
來自專欄戴你投保
之前已經對中國老齡化的問題已經發布了《中國老齡化現狀及長期護理保險》,今天來聊聊第三養老支柱「稅延型商業養老險」。
目前的中國養老體系
政策要聞
4月1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社部、銀保監會、證監會五部委日前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以下簡稱《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4月25日,銀保監會發布制定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進一步明確了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基本要求和統一規範。應當以「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為原則,滿足參保人對養老資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管理要求。
5月31日銀保監發布《第一批:經營個人會延型商業保險業務保險公司名單》,公示如下: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平安養老、新華人壽、太平養老、太平人壽、泰康養老、泰康人壽、陽光人壽、中信保誠、中意人壽、英大人壽。進入名單的保險公司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切實做到依法合規、安全穩健,做好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的經營管理。
相關稅延養老險情況
稅延型養老保險的產品類型
(根據投資風險承受力劃分的類型)
具體保險形態如下圖
根據規定,包括個人(按月)和個體戶(按年)在內的納稅人群可以享受稅延優惠,當月收入的6%可以進入享受稅收遞延,最高稅延1000元。在領取養老金時,對其中25%進行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也是稅延養老險最終的形態。
舉例:以30歲,60歲領取,稅前25000元,月交1000元的稅延養老保險。
關於稅延養老保險內容到此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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