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加班文化?是文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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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的,加班就加班,什麼時候加班都能上升到了「文化」的境界了?
什麼是文化?百度百科了一下「文化」的定義。
首先,文化是相對於經濟、政治而言的人類全部精神活動及其產品。
文化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會現象與群族內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發展的總和。
它涵括智慧群族從過去到未來的歷史,是群族基於自然的基礎上所有活動內容。是群族所有物質表象與精神內在的整體。文化既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具有意識形態性質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學和技術、語言和文字等非意識形態的部分。文化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文化是由人所創造、為人所特有的。人類傳統的觀念認為,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它是由人類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人類社會與歷史的積澱物。確切地說,文化是凝結在物質之中又遊離於物質之外的,能夠被傳承的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它是人類相互之間進行交流的普遍認可的一種能夠傳承的意識形態,是對客觀世界感性上的知識與經驗的升華。
這麼多定義,卻沒有一個完全被認同的完整的定義。
而所謂的「加班文化」是企業結合自身需求引申出來的規章制度或者隱形的日常工作方式,這是一種被迫的接受,是一種違反人類族群正常作息時間和生活方式的「文化」,是一種不被普遍認可的洗腦式的傳播,其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有一定扭曲程度的,且並不是自然的傳承。
我們說,法律,沒人說法律是一種文化,因它本身就是一種用於約束和規範的性質,不會把自己稱之為一種文化。古代的法律,被稱為某某朝代的法律制度,其他國家的法律,被稱之為某某國家的法律制度,即使傳到現代,傳入國內,也不會被視為一種文化的傳承和傳播。法律根據這個國家、這個地區的特點制定一些規範讓人們去遵守,法律克己守禮,做著自己該做的事情,把自己放在該放的位置上。
而文化,就是因為定義的不規範,定義的廣泛性,也讓一些人趁虛而入,借題發揮,把自己包裝成一個所謂的「文化」,這就是加班文化,醜陋至極。
然而,毫無卵用,因為大部分人都不是小崔,不是荒蠻故事裡的炸彈專家。
當你在路上遇到一個流氓,你可能會扇他一巴掌並警告這個流氓,周圍可能會有圍觀群眾中出現一兩個英雄拔刀相助,但是當你被一個權威耍流氓的時候,你還會扇它嗎?大多數人會選擇忍受,看著周圍和自己一樣被耍流氓的人那麼多,就有了一種集體認同感和歸屬感,也就不會覺得自己是被耍流氓了呢~也就不再抗議自己被剝奪了一些權利,甚至身體受到了一些傷害......咦,是不是感覺有點像小姐?做了婊子,嫖客給自己立牌坊,婊子就硬說自己是良家婦女,跟它好是自己心甘情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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