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果類我:唐太宗對李恪的評價為什麼成了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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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吳王李恪,很多人會立馬聯想到電視劇中那些偶像明星演繹的文韜武略的身姿,以及史書上唐太宗在想要立李恪為太子時的四個字評價:「英果類我」。然而當真翻遍史書卻會發現,除了這乾巴巴的「英果類我」四個字外,能夠找到的關於李恪實打實的「政績」唯有劣跡斑斑:
1、李恪改封吳王之前被罷官斥責——
《大唐故恪墓志銘並序》:(貞觀)七年,還授都督齊淄青莒萊密七州諸軍事齊州刺史。居魯衛之親,任侯伯之重,春秋鼎盛,血氣漸剛,傅相懷賜罷之憂,宰司申切責之旨。……天爵彌厚,逸情轉縱,逞騖豊淩踐稼穡,扼青兕於雲澤,褫文豹於平林。大馬悠悠,掩旬彌晦。主相之奏,屢閑於丹陛;士師之請,頻造於青蒲。
2、李恪改封吳王后而權萬紀到任其長史之前被譴責——
《冊府元龜◎宮臣部·正直》:權萬紀為西韓州刺史。會吳王恪以驕縱被譴,拜萬紀為長史。萬紀厲其抗直,恪遂折節從之。
3、權萬紀到任李恪長史之後的安州——
《唐會要卷第六十一御史臺中彈劾》:貞觀十一年。吳王恪好畋獵。損居人田苗。侍御史柳範奏彈之。
《新唐書列傳第三十七 王韓蘇薛王柳馮蔣》:(柳)范,貞觀中為侍御史,時吳王恪好田獵,范彈治之。
《資治通鑒》:貞觀十一年十月,安州都督吳王恪數出畋獵,頗損居人;侍御史柳范奏彈之。丁丑,恪坐免官,削戶三百。
4、權萬紀到任李恪長史之後的安州——
《新唐書·李恪列傳》:坐與乳媼子博簺,罷都督,削封戶三百。
這些可都不是什麼好事,不是李恪因為表現不好被唐太宗斥責,就是因為打獵踩壞了老百姓的莊稼而被朝官彈劾,並被罷免了都督的頭銜,還削去食邑300戶;又或者是與乳母的兒子賭博,再次被罷免都督的官職以及削戶300(當時親王實封只有800戶)。
僅僅因為一點小錯就導致都督的頭銜多次被摘,甚至連實封也連續被削去了600戶,李恪這樣的遭遇在當時的諸皇子中堪稱是絕無僅有的一個,就連後來被賜死的李佑,好歹在貞觀十七年謀反前還保住了都督的頭銜。而李恪原本身為都督的時候,可以督安隋溫沔復五州軍事,但被貶為刺史後,就只能管轄安州這麼一塊地方了。
從貞觀十二年起,李恪在安州刺史一職上一待就是十一年,即便是唐太宗去世後,李恪也只是被唐高宗任命為了梁州刺史。別的皇子都是風風光光地管理著好幾州的封地,唯獨李恪只能守著安州這一塊封地度日如年,這樣的懲罰對於李恪來說,不可謂是不重。
如此一來就很令人費解了:為什麼身為大唐的一介吳王,李恪的所作所為不僅根本無法體現他的「英果」之處,反而如此的令人失望?
不要以為李恪的品行如此惡劣是因為勝利者篡改了史書,想想與李恪同時代的漢王李元昌也是失敗者,歷史上項羽、曹植、司馬攸等等都是失敗者,為什麼別的失敗者都能有才華橫溢的史實流傳後世,李恪卻徒有史官的溢美之詞而再無具體事迹可言?所以這與勝利者的史書無關,而是史官可以出於對武則天稱帝的痛恨以及對李恪本人遭遇的同情而溢美一下李恪,但仍無法掩蓋李恪沒有真材實料的史實。
至於唐太宗對李恪的評價是「英果類我」,就更加是某些人斷章取義的結果了。因為只要看看史書上記載的原文就可以知道,唐太宗說李恪「類己」是在意欲立儲的時候——在立儲這種環境下,不說李恪像自己,難道要說李恪不像自己?
其實看看西漢的趙王劉如意、漢昭帝劉弗陵的例子就可以知道,皇帝用「類己」這樣的字眼評價一個皇子時,往往就是在準備立其為儲的時候。
漢高祖劉邦為了將劉如意推上太子之位,三番五次在大臣面前念叨「如意類我」。漢武帝在捨棄年長的皇子欲立劉弗陵為太子時,同樣用的是「類我」的借口,至於一個只有五六歲的孩子到底哪裡像漢武帝,誰在乎呢?
只不過與唐太宗對李恪不同的是,劉如意最後雖然沒能成功登上皇太子之位,但漢高祖為劉如意的未來安全得到保障一直在絞盡腦汁。一方面讓周昌去做如意的相國,另一方面一聽說樊噲要在自己百年之後誅殺戚姬母子,當即下令要陳平等人去殺了樊噲。甚至到了病重彌留之際,漢高祖也不忘留一封手詔給太子劉盈,要他一定照顧好如意這個弟弟。
漢武帝就更不用說了,在稱讚完劉弗陵「類我」後,就將他立為了太子,這樣劉弗陵的未來安危也就徹底有了保障。
然而反觀唐太宗是怎麼對待李恪的,在說完李恪「英果類我」後立儲失敗,唐太宗卻一點都沒為被推上火架岌岌可危的李恪考慮,而是該幹嘛幹嘛去了。就在欲立李恪未果後沒過兩天,唐太宗就因為李治長子李忠的出生而舉行了盛大的筵席,不僅在宴會上高興地「酒酣起舞」「盡日而罷」,還一反皇孫只能封郡王的制度,破例將李忠冊封為了親王,顯然是徹底將李恪的事情拋之腦後。
可憐的李恪不僅沒有得到唐太宗的任何保護措施,反而還被唐太宗嚴厲地告誡了一通:「你若是不遵紀守法,西漢的燕王劉旦就是你的下場,就算你是我兒子我也救不了你!」
儘管有人認為這是唐太宗在「保護」李恪,要他小心謹慎一些,但李恪作為親王,他的性命並不掌握在自己手裡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裡,光是告誡李恪自己謹言慎行是沒有用的,只有讓未來的皇帝李治知道要善待李恪才能達到保護李恪的目的。
正因為明白這樣的道理,漢高祖在改立劉如意失敗後,特意留了封手詔給太子劉盈,告訴他一定要照顧好如意這個弟弟;晉文帝司馬昭病重時用陳思王曹植的例子來告誡太子司馬炎,讓他日後不要為難自己的弟弟司馬攸;唐太宗自己也反覆強調過,立李治就是為了讓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能夠同時活著。
而唐太宗既然能想到要為李承乾、李泰、李治的日後安危做打算,又為什麼沒為李恪日後的安危做出同樣的安排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唐太宗以「英果類我」的理由提名李恪為太子,並非是真的要立李恪,而是想讓大家把目光從太子李治的同胞兄弟身上,轉移到李恪這個庶長子身上(唐太宗第二子李寬早夭,第三子李恪就是實際意義上的庶長子)。
畢竟各處史書上記載得非常明確,貞觀十七年太子李承乾謀反失敗後,唐太宗的最高指導思想就是如何能夠同時保住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至於這三個兒子之外的其他皇子,都不在唐太宗擔心的範圍之內。
《舊唐書·李泰列傳》:
太宗因謂侍臣曰:「承乾言亦是。我若立泰,便是儲君之位可經求而得耳。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
《新唐書·李泰列傳》:
帝曰:「是也,有如立泰,則副君可詭求而得。使泰也立,承乾、治俱死;治也立,泰、承乾可無它。」
《冊府元龜◎帝王部?英斷》:
太宗因謂侍臣曰:「我若立泰,便是儲宮之位可經求而得也。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與承乾可無恙也。」
《冊府元龜◎宗室部?譴讓》:
太宗因謂侍臣曰:「我若立泰,便是儲宮之位,可經營而得也。泰立, 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與承乾可無恙也。」
《資治通鑒卷一百九十七》:
上謂侍臣曰:「我若立泰,則是太子之位可經營而得。自今太子失道,藩王窺伺者,皆兩棄之,傳諸子孫,永為後法。且泰立,則承乾與治皆不全;治立,則承乾與泰皆無恙矣。」
當然有人會對此感到不解,因為不管怎麼說李恪都是唐太宗的親生兒子,正所謂是虎毒不食子,唐太宗沒必要對李恪這麼冷漠無情吧,竟然為了保護李承乾、李泰而將李恪推出來當擋箭牌。
這話乍一看很有道理,然而卻沒有考慮到人心天生長得就是偏的,唐太宗更不是什麼陽光普照大地的聖人聖父,就只是個普通人,會對自己鍾愛的兒子有所偏心偏愛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
俗話說得好,五指尚有長短,一碗水端不平。唐太宗膝下14個兒子,這14個兒子在唐太宗心中的地位大不一樣,結局自然有所不同。
比如同樣都是犯了謀反這種十惡不赦的大罪的兒子,李承乾卻能保全性命活了下來,而李佑卻是直接被唐太宗賜死,甚至連他的生母和舅舅更是一併慘遭連坐;比如唐太宗以「家國事殊」為由讓李恪離開京城前去之藩,卻讓李泰、李治一直留在自己身邊不必去外地赴任;比如唐太宗一邊對李恪說「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以避免李恪變得驕奢為由而不肯多給他財物,一邊在面對李承乾與李泰時卻又是截然相反的態度,不僅賞賜李泰「物萬段」,每個月給李泰的東西甚至「有逾於皇太子」,對李承乾更是乾脆直接取消了他取用庫物的限制。
如此截然不同的態度擺明了唐太宗對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的鐘愛之情,是李恪、李佑這些其他兒子拍馬難及的。所以唐太宗將一向劣跡斑斑且待遇最差的李恪貼上「英果類我」的標籤,然後推出來給李承乾、李泰擋箭,也就很好理解了。
還有人聲稱唐太宗不止一次說李恪「英果類我」,可悲的是這些人始終沒能弄清楚這件事的重點到底在哪裡。
首先《舊唐書》中是「太宗常稱其類己」,《唐會要》記載為「太宗嘗稱其類己」,可見這裡的常是通假字,通嘗,意思是唐太宗曾經說過李恪類己,而不是經常說李恪類己;其次這事的重點不在於唐太宗到底說過李恪幾次「類己」,而在於唐太宗自始至終都沒有給李恪任何保護,就這麼任由處境危險的李恪自生自滅去了。
所以如果唐太宗一次又一次說李恪「類己」,卻沒有給予他任何保護措施,那麼這無疑是在進一步證明了唐太宗唯恐大家領會不了自己的意思,才會這麼一次次將李恪推上火架烤。
不過所幸的是大家都是明白人,唐高宗李治並沒有辜負父親的這番苦心安排,於是永徽四年的時候出現了這樣一幕:年輕的新皇唐高宗李治為了震懾宗室中那群輩分高而又蠢蠢欲動的皇叔皇兄,在高陽公主、房遺愛等人謀反事泄後乾脆借題發揮,將宗室的兩個大頭李元景與李恪一網打盡。不過也有人認為想要除掉李元景、李恪的是長孫無忌,而不是唐高宗,但事實上通觀整件事的始末,就可以知道唐高宗才是真正的主使者。
《冊府元龜》上就記載了這樣一個細節,唐高宗曾召見房遺愛,並責備他:「你身為皇親國戚,為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的行為罪該萬死,但請陛下看在我告發了吳王李恪的份上饒恕我一命。」唐高宗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現在才告發李恪,不是太晚了嗎?」
甚至就在李恪等人被賜死後沒過幾天,唐高宗就在觀德殿里將這幫謀逆之人的財物分成五垛陳列出來,令諸位親王大臣們舉行射禮,然後又將剛空出來的司徒、司空的頭銜分別封給了徐王李元禮(李元景、李恪死後宗室中輩分最高者)與功臣李績,以此給宗室立威。
不過李恪死得固然冤枉,史官也稱其是「海內冤之」,看似評價很高,但實際上所謂的「海內冤之」不過是史官的慣用語言罷了。比如格輔元、劉晏被殺都是「海內冤之」,比如盧崇道父子被杖斃也是「四海冤之」,比如崔寧被縊殺後「中外稱其冤」,再比如安思順兄弟被誅更是「天下冤之」,又比如李林甫被構陷同樣是「天下以為冤」。而且當時的人真的認為李恪是冤枉的嗎?我們可以來看看唐人在提及此事時是怎樣的態度。
睦州刺史夏侯絢的墓誌在提及永徽四年的謀反案時就明確寫道「荊吳構逆」,認為荊王李元景與吳王李恪都是大逆不道的謀反,這樣的態度與史官所說的「海內冤之」完全截然相反。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夏侯絢的身份,夏侯絢曾是蜀王李愔的長史,而李愔不是別人,正是李恪的同母弟弟,李恪謀反被殺後,李愔也因此被廢為庶人。所以按照夏侯絢這樣的身份,在提及頂頭上司的胞兄被誣陷謀反時理應是為之喊冤,而不是直言他就是「構逆」。連原本最該為李恪喊冤的人都認為李恪就是謀反,當時能有多少人認為李恪是冤枉的可想而知。
而且雖然有後世的史官拚命地為李恪掙同情分,又是說他「地親望高,中外所向」,又是說他的死「以絕眾望,海內冤之」,但就史實而言卻並非如此。
李恪曾在安州一地擔任了十多年的最高行政長官,結果就在李恪被誣陷謀反後,且不說同樣出身安州的許圉師與郝處俊這兩位朝中重臣對此是未發一言;也不說安州境內著名的富商彭志筠,明明富有到都能夠為朝廷的軍隊捐助大量的絹布了,卻沒想到要為自己「海內冤之」的父母官上表求情或出資減罪;單說事過境遷多少年後,朝中根本沒有一人想過要請求皇帝將李恪被流放的兒子和幽禁的女兒給赦免了。
從民間地方到朝廷中央,都不見有人為這位「中外所向」「海內冤之」的吳王求過什麼情,更沒有人打著李恪的名號揭竿而起——就在李恪被殺的這一年,民間有位陳碩貞起義,卻壓根提都沒提要為冤死的吳王李恪復仇;反觀章懷太子李賢死後,徐敬業舉兵時就特地打出了李賢的旗號。
所以窮盡一生都沒能得到唐太宗半點偏愛和身後安排的李恪,最後頂著個看似光鮮亮麗的「英果類我」的評價,卻只能落得個橫死的下場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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