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循環利息, 各行計算方式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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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刷卡消費後需要還款,如果在到期還款日未能及時全額還款,則會產生相應的利息,甚至滯納金。但是,你知道嗎,各家銀行信用卡循環利息的計算方式是不一樣的,下面,信用卡巴巴就為大家具體講解一下:
1、各行信用卡免息期差異大
持卡人只要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全額還清當期賬單上的應還金額,便不會收取利息;這裡涉及到各銀行信用卡免息期的時間長短。信用卡巴巴匯總了各行信用卡免息期的時間,供大家參考:
工商銀行:免息期最短25天,最長55天;
中國銀行:免息期最長為50天;
農業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5天,最長56天;
建設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0天,最長50天;
交通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5天,最長56天;
招商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0天,最長50天;
中信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0天,最長50天;
廣發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0天,最長50天;
興業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0天,最長50天;
光大銀行:免息還款期最短20天,最長50天;
花旗銀行:免息期最長為55天;
華夏銀行:免息還款期最長為51天
2、各行信用卡利息計算方式不同
全額計息(除了工商銀行之外,其他所有銀行都是全額計息的方式來徵收利息):
如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的金額等於或高於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但低於賬單應還金額時,則會計收自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入賬的前一天止的透支利息;利息是按照賬單中的每筆消費進行逐筆計息,一般從刷卡消費第2天到您的該筆交易還上為止,按每天0.05%計算。取現不享受免息期,利息從取現當日按每天0.05%計收,按月複利收取。
所謂的信用卡全額罰息,是指在信用卡未全額還款的情況下,未還金額和已還金額都不再享受免息期,當期賬單全額計息。銀行會根據每一筆的刷卡交易日到最終還款日之間間隔的天數來計算。
以招行為例說明:招商銀行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卡賬單日是每月5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25日,他本月1日刷卡消費金額為10000元,到期還款日,還款5000元;剩餘的5000元在10天以後償還。那麼,持卡人要承擔的信用卡利息計算如下
10000元*0.05%*25天(1月1日到1月25日)+5000元*0.05%*(25天+10天)=212.5元
非全額計息
目前,僅有工商銀行一家不是採取全額罰息的方式,而且只對未還款金額計收利息。
如果換做是工商銀行信用卡持卡人,那麼他需要承擔的利息是:5000元*0.05%*10=25元。
3、如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的金額低於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除對全部應還款項計收貸款利息外,還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計收滯納金;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有最低限額,如交行規定滯納金最低人民幣10元或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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