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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典中對宿命論等的批判

佛教中道的業力因果說,不僅從緣起法則出發,否定斷、常兩極「邊見」,而且還否定了宿命論、神意論、機運論等多種不符合緣起法則的「異論」。《中阿含經》卷三《度經》等佛說世間有三種邪見,信之者即使德行無虧,也必然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這三種邪見是:

一、認為人的苦樂等境遇純粹出於前定的宿命論;

二、認為人的命運完全系之於神意安排的神意論;

三、認為人的命運純由機會運氣決定的機運論。

經中多處對這三種邪見進行了批判。此類邪見,佛典中歸之於「邪因論」——其所認決定人命運的原因,是錯誤的,或片面的。據佛經講,這類邪見,是當時印度的修道者依禪定中所發宿命通的不究竟的直觀,加上推理不當而導致。此類邪見,不僅當時,就是在今天,持之者還大有人在。

宿命論,佛典中漢譯為「宿作因論」、「宿業論」,佛世的苦行(無系)外道、尼乾子(耆那教)等,即持此見,認為今生所受的苦,為宿世惡業的果報,只有勤修苦行,「吐盡宿業」,現世不再造新的惡業,待宿業由主動的苦行消盡,便是解脫涅槃。實際上,一些對佛法業力論缺乏完整、正確理解的佛教徒,也往往由廣泛流傳的「欲知前世因,現在受者是」一偈,墮入現世一切遭遇均由宿世之業所前定的宿命論。這種見地不僅可能導致以苦行消宿業、盲目折磨自己的愚蠢行為,而且有使人對一切逆來順受、不想去改革現實社會不合理現象的消極作用,容易被封建統治者利用為麻痹人民反抗意志的工具。

從緣起法則看,宿作因論的錯誤,在於把今生一切果報之因機械地、片面地全部歸諸宿業,違背了因果念念相續,因而必念念有新因能生果報的規律,違背了果依眾緣、報通三世,非一切果皆由宿因、尚有現因生現法果的定律。若今生一切皆由宿因,今生所作唯招來世之果,應無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今生作事今生得果報的道理。如此則農民種地應無收穫,工人作工應無產品,學生學習應不得知識,其果實只有等來世的另一個人去享用,這顯然不符事實。《大般涅槃經》卷四十佛批判宿命論說:

一切眾生有過去業,有現在因。

眾生雖然有前世所造能得今生壽命的業,而有賴於現在的飲食等條件,才能活著。若說眾生受苦受樂唯由前世的本業因緣,是事不然。為什麼?譬如有人為國王除去怨敵,因此被賞賜以大量財寶,因這財寶受現在樂,如是之人現作樂因,現受樂報。又如有人殺害國王的愛子,以是因緣遭殺身之禍,如是之人現作苦因,現受苦報。因此說「一切眾生不必盡因過去本業受苦樂也」。

至於現在修苦行以圖「吐盡宿業」,只能得到受苦的現報。如果苦行能夠得道,那麼比人類苦得多的畜生們,都早應得道了。

《瑜伽師地論》卷七批判無系外道的宿作因和苦行論說:若唯有宿世業為因,則由現世的苦行消盡宿業而涅槃,沒有理由;若說由「現方便」(今生所作業)為因,則否定了眾生今生所受唯是宿業之果。該論指出:唯宿因、唯現因兩種極端,皆屬片面。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或有諸苦,唯用宿業為因。

這指天生已定的生惡道、生貧窮人家及天生殘疾等果報。然生貧窮人家等,只是決定其今生命運的諸多條件之一,並非唯一而且未必是起決定性作用的條件,如雖然出身貧寒,也不乏「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和發財致富的。又:

或復有苦,雜因所生。

如人以「邪方便」(不正當的方法技巧)務農、經商、劫盜、服務於國王等,有成功獲福者,也有失敗遭殃者,其中原因複雜,宿因、現因都可能有。又:

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

如今生新造的重業、聽聞修學佛法、學習知識及工巧技藝等,都純粹由現世因得現法果。

《那先比丘經》記述那先羅漢解答彌蘭陀王關於業因的疑問說:比如一塊土,被人擲向空中,復落於地,這純屬現在之因,非大地之宿因所招致。由此應知,佛傳中所載佛陀之足曾被嫉妒他的提婆達多暗中推石擊傷,這並非佛陀前世惡業的果報。又說:

復如人死,有因先業力盡而死,亦有由現行能毀先業,非時而死,或及時而不死。

人的死亡、壽數,也並非皆出前定,有壽數到而老死的,也有因保養不善及意外災禍等現因不到天年便夭亡的,也有因積善及養生等現因延壽添算,超過天年還不死的。

與宿作因論相近的邪因論還有多種。如認為人的命運由生辰八字、星象、面相、骨相、陰陽宅風水等決定,即現在尚頗為流行的各種算命看相術的理論根據。佛法認為這些見解皆違背緣起法則,是比宿作因論更為有害的邪見。《大集經》卷二十佛批評星宿仙人執一切人的命運由其星象(出生時所屬的星宿)決定之見說:

星宿雖好,亦復生於牛馬豬狗。亦有同屬一星生者,而有貧富貴賤參差。是故我知是不定法。

《優婆塞戒經·凈三歸品》也批駁業了業果由時節(生辰)、星宿(星命)決定的邪見:

若以時節、星宿因緣受苦樂者,天下多有同時、同宿,云何復有一人受苦,一人受樂?一人是男,一人是女?天、阿修羅有同時、同宿生者,或有天勝、阿修羅負,阿修羅勝、諸天不如;復有諸王同時、同宿俱共治政,一人失國,一人保土?

若命運由八字、星宿決定,那麼同時、同宿而生的人,天下不知有多少,其性別、命運、愚智等便都應相同了,這很容易被事實證偽。還有一種認為惡年惡星會帶來厄運、應作法禳解的說法,經中認為也屬於沒有根據的迷信,強調「一切眾生皆由自作善惡業之因受苦受樂,非由年、宿」。佛教規定:一個受過三歸五戒的佛弟子,若相信此類邪見,去算命、占卜、視吉良日,便犯了歸依正法戒。

神意論,佛典中漢譯為「自在所作論」,自在,即自在天,為一神教信仰的天主、造物主,被說成是本來即有、不依他存的至上神、唯一神,天地萬物、人類,皆是此神的作品,一切皆由此神的意志所決定。各人命運,當然也系之於此神,唯有歸依神、敬畏神、愛神,獲得神的歡心,才有好運,否則便會受到神的無情懲罰。所有一神教,皆以這種意義上的神為教義主幹,一些中國人心目中能決定人命運的老天、上蒼,也多少具有這種至上神的性質。

佛典中對神意論(自在所作論)批駁頗力,認為它與宿作因論有同樣的消極作用,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長阿含·梵動經》以這種信仰為違背真實的「六十二見」之一,同經《三明經》佛指出,那種「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梵天」的信仰「無有是處」,獲得清凈解脫,唯由自己,不由自在天、梵天等天主。龍樹《十二門論·觀作者門》批駁自在天創造一切的邪見說:如果自在天能創造眾生,便不應拿苦給他所創造的子女受。若一切皆由自在天主宰、安排、決定,則信奉供養自在天的人應都無苦唯樂,不信自在天者應唯苦無樂,但現實卻非如此,不信自在天的人如佛教徒、無神論者等,也有過得很幸福的,信仰自在天的人,也不乏受苦受難、多災多病的。若說自在天不能使所有的人都受樂,那就非全能、非可隨意主宰一切,又豈能稱得起「自在」?若說自在天故意不給一些人幸福,則豈非有偏心而非平等博愛?又,所謂「自在」,乃不依任何條件之義,若說自在天創造(「作」)一切,則一切創造,必須憑仗因緣,藉助條件,既然有所創造,則必依仗因緣,依仗因緣則非自在;若說自在天是自在,從本便有,那麼它便不可能有所創造。還有,若一切皆由自在天創造主宰,則眾生的善惡苦樂,應不作而自來,人應不勞動工作,便坐享現成,持戒行善修行,都成為多餘,人們只要仰賴神的恩賜就行了,這樣豈非破壞了世間的事業,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其消極作用自不待言。

其餘多神論者所信奉的命運由多神(如道教所奉五斗眾神、東嶽大帝等)主宰,其消極作用亦同一神主宰說,只不過理論上更為粗俗些罷了。相信神明有主宰人吉凶禍福之權,向神獻供設祭以求宥免其罪過,賜福降吉祥,甚至為讓灶神爺爺上天曹只彙報好事,不如實反映人們所作壞事,特在他上天之日供上麥芽糖,好把他的嘴粘住講不成壞話,這種信仰和風俗,完全是中國人那一套賄賂官吏以謀其私的陋習和民族劣根性在宗教信仰上的反映。神明們若真能因人納貢獻祭便免罪賜福,滿其所願,豈能稱得上聰明正直的神明?如此神明,按理只能是貶向人間作貪官污吏了。

機運論,認為人的命運決定於運氣、機會,如南北朝著名無神論者范縝說,人之有貧賤富貴,就像樹上的花,隨風飄墮,有的落於茵席之上,有的落在籬笆牆頭,有的還落在廁所糞穢之中。現代人中,認為成敗純由運氣機會決定者,也不在少數。這種見解,屬佛典中所斥「無因論」或「自然論」——即認為業報純屬自然或偶然,沒有其原因。其錯誤在於違反緣起法則最基本的因果相續、果必有因的定律,因而必然是違背真實、不符實際的。既然無因,則應無果,這樣,一切現象便都沒有了存在的理由。機運論的倫理教化效果,和宿命論、神意論—樣,也是貶抑人的主觀能動性之發揮,既然一切皆出自然,則行善修德,又有何用?作惡多端,也是其天性自然,或社會現象之自然,合情全理,沒有理由受到指責。其助惡抑善的害處,比神意論、宿命論更大。

從佛家業論、輪迴說的內容看,它既然唯依一樸素辯證法的原理緣起法則觀察—切,奉為最高歸依對象「法寶」,有理有據地否認造物主、至上神的存在,從無神論、有神論的一般定義而言,則非有神論而包含無神論的重要精神;但它又強烈反對人死斷滅,盛談六道輪迴、來生後世,大乘更信仰佛菩薩有不可思議的神力,此則又非無神論。非有神論無神論,這大概應是我們審視佛家學說時應持的中道觀吧。

摘自:?佛教生死學?

第三章 業與輪迴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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