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嫌我丑,轉身就上了帥哥的豪車

她嫌我丑,轉身就上了帥哥的豪車

你聽過最離譜的分手理由是什麼?呵呵,你一定沒聽說過,因為男朋友無法讓我生出一隻可愛的狗寶寶而分手的吧?

1

一轉眼的功夫,獸獸已經離開了一個多月了,陳牧在獸獸離開前,答應了會照顧好它的幼崽叮噹和叮寶,並在老闆同意之後,把它們帶回了深夜酒館。

叮噹和叮寶不像獸獸那麼瘦,本身就是胖胖有肉,而橫刀老闆的手藝是一絕,在他的餵養下,這兩隻小狗崽都胖成了球,肉嘟嘟地很可愛。

它們的毛色也很漂亮,陳牧每天放學以後第一件事就是幫叮噹和叮寶洗澡,把它們洗的乾乾淨淨。

橫刀本來就是一個鶴立獨行的人,可他並不討厭熱鬧。原本冷冷清清的深夜酒館,除了晚上有客人來的時候會熱鬧,白天基本上很安靜。現在多了一個陳牧,又多了兩隻小狗崽,連白天也挺熱鬧的。

但熱鬧歸熱鬧,在橫刀休息睡覺的時候,是絕不允許就任何聲音的。所以每當陳牧知道橫刀還在房間里休息的時候,就會帶著叮噹叮寶出去溜溜,掐准了橫刀起床以後的時間才帶它們回來。

自從走出母親離世的陰影后,陳牧身上的正能量滿滿,在學校也不再被人欺負,周末在酒館幫忙的時候客人們也很喜歡他,如今陳牧和叮噹,叮寶被客人們稱為酒館三寶,地位直逼橫刀老闆。

又是周末,深夜十二點,酒館準時開門。陳牧已然對酒館的工作熟絡,不用老闆開口,他會早早地把店裡收拾乾淨,餐具擦一遍,食材檢查一遍,最後門打開,將門牌翻到營業中……

「誒,陳牧,早啊。」

門剛開,那對經常來店裡的情侶張碩和緋雨就來了,還親切地跟陳牧打招呼。

「晚上好,你們還真是準時啊。」

陳牧笑著將他們迎進了店,帶他們到他們經常坐的座位去。

剛坐下不久,還沒來得及點餐,緋雨就四處張望:「陳牧,叮噹和叮寶呢?」

「哦,他們今天做了健康檢查,在院子里休息,明天要去複查,後天才能出來玩。」

「哈啊?」緋雨一臉失落地垂下臉「我都兩天沒見到叮噹了,我想死它了。」

這邊,張碩裝著生氣的樣子說:「現在啊,叮噹和叮寶的地位已經超過我了,她呀,還說以後要讓她生出一個叮噹來,不然就跟我分手呢。」

陳牧只是尷尬地笑笑,這女人啊,無理取鬧起來真是可怕。人怎麼能生出狗寶寶?而且我的叮噹那麼可愛,就算人跟狗狗那個那個也不一定能生出這麼可愛的狗崽子來不是嘛?

知道今天見不到叮噹和叮寶了,緋雨整個人都沒了心情,歪著腦袋連菜單都不看。倒是張碩,拿起菜單點了幾道緋雨喜歡吃的菜,給自己點了一杯高粱酒,然後把菜單還給了陳牧。

其實他們對店裡的菜都很熟悉了,不過因為老闆經常會推出新的菜式,所以菜單經常更替,他們看菜單的習慣也就一直沒變。

幫了一個多月的忙,陳牧對一些硬商品還是熟悉的。把菜單給老闆後,馬上就為這對情侶送上了兩份餐具和一個酒杯,替張碩滿滿倒上了一杯酒。

2

這對情侶已經進入了婚禮的籌備階段,張碩是一名教師,緋雨的職業是護士,兩個人的家境都算得上殷實,門當戶對,亦是郎才女貌,令人稱羨。

張碩是一個好脾氣的男人,緋雨經常會鬧脾氣,有時在許多外人面前也不給張碩留情面,但張碩從來都不會跟她衝突,每次都是好言好話哄著她。

但是有一點他們的意見並不一致,就是緋雨一直想養狗,而張碩不同意。一來是小區里禁止養狗,二來是兩個人平時都比較忙,他怕緋雨三分鐘熱度,把狗領回家沒幾天就不管了,到時候也是害了狗狗。

為此,他們曾經有過多次爭執,最後都是緋雨妥協。她雖然喜歡狗,卻沒辦法因為狗的事情而遷怒於她最愛的男人。

「我答應你,結婚以後咱們生一堆比叮噹和叮寶還要可愛的寶寶,行了吧?」

張碩看緋雨因為見不到叮噹而悶悶不樂,於是握著她的手開始哄她。哪知道緋雨突然翻了個白眼,把手抽了出來。

「瞧你那長相,以後寶寶要是像你肯定不可愛。」

這話讓張碩憤怒了,我再怎麼不好看也不能比狗差吧?

「那你跟狗生一個去?」

這件事鬧過很多爭執,張碩忍無可忍,便有氣無力地說了這麼一句。要知道,平時嬌慣著,又被人當寶寵著的任性女孩是容不得最親近的人這樣凶自己的,說完她就來勁了。

「張碩,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還要問你呢?你嫌棄我丑就直說。」張碩將頭別到他處「我比不上你那初戀我認了,現在我連狗都不如了,你讓我以後怎麼面對你?我看,這婚咱們別結了。」

「這可是你說的,從今天開始,咱們分手。」

分就分,張碩雖然沒說出口,心裡卻是這樣想的,這日子沒法過了。每次鬧脾氣都是他哄緋雨,都要結婚了她還這麼任性胡鬧,那以後日子鐵定不得安寧了。

說完分手後,緋雨拿上包包,自己一個人出了酒館,張碩看向她的背影,想要追出去,可是心裡氣,想著讓她一個人冷靜冷靜也好,太慣著她等結婚以後自己跟父母都要遭罪。

他們是熟客,幾乎每次來都會鬧點小情緒,但最後都是像來時一樣,笑著回家。那是因為每次都是張碩低頭哄緋雨,這次他硬氣了一回,卻鬧成了這種局面,確實尷尬。

「小張,回去好好說,緋雨是個好姑娘。」

老闆走出吧台,到張碩身邊,給他又添了一杯酒。張碩也挺後悔,自己當初追緋雨的時候,說過什麼事情都依著她順著她。雖然有點才華,但張碩的長相確實不怎麼樣,朋友們都說,他能追到緋雨是癩蛤蟆吃上了天鵝肉。

但只有緋雨知道,張碩能追到她,絕不僅僅是因為死纏爛打的毅力,更多的是張碩為人憨厚,溫柔而且沉穩。

「知道了老闆,我這就追上去。」

說完,張碩賬還沒結,悶著頭就衝出去,陳牧和老闆都沒阻攔他。

3

追上緋雨的時候,她正坐在路邊的一個涼亭里,看著繁華河,吹著河風,眼角流著幾滴眼淚。當她發現張碩追上來的時候,立刻又把淚擦乾了。

「緋緋,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凶你的。」

張碩上前握住緋雨的手,喘著粗氣道歉。可是緋雨並不領情,狠狠地甩開了他的手。

「張碩,你沒錯,是我錯了。」她呵呵一笑「我到底對你抱著什麼期望?你以為我只是嫌棄你丑?其實我還嫌你窮啊,你一個破教書的,要不是你爸做了點小生意,你能有什麼出息?你真的以為我會跟你結婚嗎?」

這些話,就像荊棘一樣扎在張碩心上,原來這個女人從來都看不上他。

「那你為什麼答應我的求婚?」

「好玩兒啊。」緋雨罷罷手「我就想知道一隻癩蛤蟆把肉含在嘴裡再失去是什麼樣子。」

話題沒說完,便看到一輛賓士開往涼亭。司機是個很帥的男人,他朝緋雨照了照手,緋雨立刻迎上了笑臉上車,任張碩站在涼亭被風吹而不回頭。

上車後,司機一直在看後視鏡,確定張碩沒跟上來他才敢說話。

「美女,那是你男朋友啊?怎麼?鬧脾氣了?」

「未婚夫。」

「他挺有福氣啊,你那麼漂亮。」司機笑笑「那咱們現在去哪裡?」

「到幸福小區。」

「好嘞。」

車子開到幸福小區,緋雨用手機結了賬就下車了,那只是她在網上叫的順風車罷了。

這種順風車通常只接送美女,對於車主來說,他根本就不差那點錢,只不過想要通過這種途徑多認識一些漂亮的小姐姐。如果在車上聊得來,很有可能就直奔賓館去了。但他們看人也准,一看緋雨這個樣子就不是省油的燈,於是乖乖把她送到了目的地。

幸福小區是緋雨爸媽的家,緋雨和張碩同居之後,就很少回幸福小區了,這麼晚回家還是第一次。

她躡手躡腳地開門,怕吵到父母,回到自己的房間後,緋雨倒在床上,沒開燈,滿腦子都是回憶。

第一次帶張碩回家是在兩年前,他們剛交往三個月。本來想著先見緋雨的父母,哪知道父母一聲不吭就去旅遊了,導致他們回家以後撲了空。

也正好是因為家裡沒人,張碩忍不住要動手動腳,不停地挑逗著緋雨。

成年人的荷爾蒙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根本無可遮擋,緋雨亦忍不住回應著張碩,從客廳的沙發上相互擁吻,一直吻到緋雨的房間。

他們拉上了窗帘,關了燈,張碩這隻癩蛤蟆第一次將緋雨這塊天鵝肉含到了嘴裡。

之後,張碩的表現都還令人滿意,緋雨正式帶他見父母的時候,父母也覺得這個小夥子挺不錯,看著老實敦厚,是個值得託付的人,於是他們開始了長達兩年的戀愛,以結婚為目的。

想著兩個人的曾經,緋雨抱著枕頭流淚。手機上收到很多張碩的未接來電和簡訊,她每一條都看過,卻一條也不回復,最後將手機關機。

第二天,陽光灑進房間,刺痛了緋雨的眼睛。她用一隻手遮擋著陽光,另一隻手掀開被子,從床上爬起來。

「緋緋,你怎麼回來了?」

剛出房間,媽媽就用吃驚的表情看著緋雨,擔心她出了什麼事。

「噢,沒事媽。」緋雨擠出笑意「老爸呢?」

「晨跑去了。」媽媽端出早餐「快吃飯吧,吃完好上班去。」

「哎呀媽,我辭職了。」

「好好的幹嘛辭職啊?」媽媽緊張了「是不是跟張碩鬧脾氣了?他欺負你了?」

「哎呀媽,沒事,我就是累了,想休息。再說了,從來只有我欺負他,您是知道的。」

「沒事就好,你呀。」

媽媽邊用指責的口氣說了緋雨幾句,身體卻很寵溺地把早餐送到她嘴邊,叮囑她一定要吃了飯再出門。

緋雨辭職後,到醫院去收拾完東西,出來的時候,剛好與抱著狗狗的陳牧撞了個照面,差點摔倒。

「緋緋姐,好巧。」

「陳牧?」緋雨看了看陳牧,又看到他手上去「哇叮噹叮寶,我的寶貝。」

她忍不住上前去抱狗狗,而陳牧卻看到了她的工作文檔,不止如此,文檔里,還夾著一張病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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