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爾夫音樂教學學法

奧爾夫音樂教學學法

奧爾夫教學法是由德國音樂教育家卡爾奧爾夫於1924年創立的一種音樂教育體系,它採用聲勢節奏、隨樂律動、音樂遊戲、器樂合奏、戲劇表演等多種形式進行音樂教學,以其綜合性、創造性、參與性而著稱,成為培養學生音樂感受力、鑒賞力、表現力、創造力的重要途徑。具體的做法有:

1.從最簡單的概念入手

結合人類音樂發展史,從最簡單的概念入手,通過由簡入繁、循序漸進的方式,由但單音旋律到雙音旋律,從小三度音程到五聲音階。

2.從「聽」開始

人最本能的音樂學習方式是從「聽」和製造聲音開始,然後才是讀、寫音符。如同語言的學習過程:聽-說-讀-寫。

3.從兒童的生活經驗中尋求題材

音樂教學從幼兒期開始,以兒童喜歡做的事為起點,如:歌唱、拍手、跺腳、拍打身邊任何物品及舞動肢體等。

4.使用有趣的基本素材

以詩歌、遊戲、歌曲、童謠、舞蹈等作為基本素材,從而發展出更多的可能性。

5.最好的元素與開始點——節奏

奧爾夫認為節奏是語言、律動和音樂共有的元素,因此在他的音樂教學法中,主張最好的開始就是節奏。

6.音樂常識與音樂基本能力從遊戲中學習

讓兒童通過最喜愛的遊戲學習音樂常識及音樂基本能力,這是奧爾夫教學法與一般教學法不同之處,也是最吸引人的原因。

7.音樂的基本能力從感性教導開始

通過遊戲、戲劇、美術、舞蹈等感性的方式來培養和訓練孩子,而不僅僅是被動接受知識的灌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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