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案件中的那些語言學的蛛絲馬跡

刑偵案件中的那些語言學的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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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爺

01 連環爆炸案(UNAbomb)

1978年,發生在芝加哥大學的一起爆炸案拉開了一起著名案件的序幕。自1978年的之後17年間,美國各地陸續出現了多起爆炸事件,共造成3死24傷,引起了大規模的恐慌。由於爆炸地點總是大學(university)和機場(airport),該案件被稱作UNAbomb,作案者被稱為UNAbomber。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尋找UNAbomber的歷程艱辛異常,150多名調查員、分析員、法醫、爆破專家等組成的專案組歷經小20年的努力一直無果。

直到1995年,該案才出現了轉機。起因是作案者大發感概寫了一篇名為「工業社會及其未來」的宣言,發表到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上。作案者聰明地抹去了各種痕迹,小心隱藏著自己的身份,但卻在這篇35000字的宣言中暴露了自己的linguistic identity(語言身份)

UNAbomber發表在1995年9月19日華盛頓郵報的文章。圖片來源CNN.com。

每個人都有區別於他人的特質,生理方面的諸如血型、指紋、骨骼、毛髮等,社會方面的諸如職業、人際關係、社交性格等,經濟方面的諸如信用記錄、消費習慣等。看過《福爾摩斯》、《嗜血法醫》、《犯罪現場調查》等懸疑劇的朋友對此一定不陌生。每個人對語言的使用也是了構成其身份的重要一環,常見的用於刑偵的包括說話的聲音、簽名的方式等;這些方面多為犯罪者所熟知,作案時也會著意掩飾(比如處理一下聲音啊,模仿一下簽名啊之類的);但是很多語言運用的細小習慣,不加註意,還真的可能就暴露了狐狸尾巴,所謂言多必失啊。

文字消息分析(text message analysis)實例。圖片來源BBC News。

UNAbomber的宣言發表之後不久,FBI收到了一位名為David Kaczynski的男性的聯絡,聲稱該宣言與自己失聯多年的兄弟,Ted Kaczynski,的文字風格非常相像。這次聯絡引起來一位法律語言學(Forensic Linguistics)探員,James Fitzgerald,的重視。他隨後對比了Ted以前的一些文字記錄和這篇35000字的宣言,發現了很多重要相似點,比如一些單詞的拼寫方法 -- analyse (而不是analyze),instalment(而不是installment),licence(而不是license);再比如對一些習慣用語的個性化使用 -- 把「you cant have your cake and eat it too」中的動詞對調,變成「you cant eat your cake and have it too」。再加上一些對詞語使用頻率,句子長短,句式結構的分析,FBI鎖定Ted為重要嫌疑人,案件就此終於有了重大突破。

連環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Ted Kaczynski的履歷。後來這個案件被拍成了美劇Manhunter(上圖為該劇海報),筆者推薦喜歡犯罪劇的朋友看一看。

Ted Kaczynski

1958: 考入哈佛大學數學系

1958: 考入哈佛大學數學系

1967: 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數學系助理教授

1972:反工業化,追求原始生活,隱居蒙大拿

1978: 報復打破了他隱居安寧的社會

02 少年襲警案

其實,讓筆者個人印象最深的並不是這個連環炸彈案,而是發生在1952年英國倫敦的一起令人唏噓的19歲少年襲警案。一個19歲的男孩Derek Bentley和一個16歲的男孩Chris Craig在盜竊一個倉庫的過程中與警察發生衝突,Chris開槍擊斃的一名警察。開槍者只有16歲,無法追究刑事責任,而19歲的Bentley又沒有開槍,眼看「正義」無法伸張。然而訴方呈遞的Bentley的證詞卻表明:沒有開槍的Bentley是整個事件實際的領導和策劃者,他雖然沒有開槍,但顯然知道Chris有槍並命令其開槍。其中的關鍵證據是Bentley的這句話:「I didnt know he was going to use the gun」。他在第一次提到槍的時候,用了「the gun」(那支槍),而不是「a gun」(一支槍),說明他知道這支槍的存在。最終,Bentley被處以絞刑,但他至死也沒有承認對他的指控。Bentley的父母一直想盡辦法為死去的兒子正名;直到40年後,在法律語言學家Malcolm Coulthard的幫助下,法庭終於認定原判為誤判(miscarriage of justice)。

Derek William Bentley,生於1933年,於1953年被處以絞刑。圖片來源wikipedia.org。

誤判?是的。推翻原判的關鍵點是,訴方當時堅稱Bentley的證詞是他的獨白,沒有任何外界暗示或引導;然而,語言學教授Coulthard卻發現並非如此。他的依據是證詞中有大量的narrative justification(敘述辯白)-- 也就是一些在別人沒有問你的情況下不會無故自動提供的敘述信息 。比如,正吃著飯,你出去接了個電話,回來如果沒有人問你外面有沒有人,你是不會沒來由地說「我出去接了個電話,外面沒有人」的。這類信息的大量出現說明Bentley的證詞不是獨白,而一定有人在中間問話和引導。下面是他證詞中的兩個例子(黑體部分)。

「Chris then climbed up the drainpipe of the roof and I followed. Up to then Chris had not said anything. We both got out on the flat roof at the top.」

「The policeman caught hold of me and as we walked away Chris fired. There was nobody else there at the time. The policeman and I then went around a corner by a door.」

關鍵問題出現了:如果Bentley的證詞並非獨白,而是跟詢問警員之間的對話,那麼,那句至他死地的證詞「I didnt know he was going to use the gun」就全然失效了。想像一下,如果他的這句話不是憑空自己說的,而是對於警察問話的回答,那麼,就算他事先完全不知道該槍支的存在,他也會用「the gun」,因為警察的問話里用了「the gun」(如下面對話)!!被絞刑帶走的年輕的生命,和這遲到了40年的公正啊...真的很唏噓。

Police: 「Did you know that Craig was going to use the gun?」

Bentley: 「I didnt know he was going to use the gun.」

以上這個案件的誤判存在人為扭曲事實的因素,但很多時候,對事情的錯誤解讀或許只是源於我們的無知。然而,生死之間,善惡之間,實在容不下任何無知和放肆。 如今,隨著語言學在各大刑偵案件中發揮的作用被逐漸認可和重視,法律語言學(Forensic Linguistics)逐漸發展起來。語言學家的分析和證詞在法庭上的分量已經不輕。 關於這個話題,還有很多可聊,以後有機會我們聊聊語言文化差異在刑事案件中的角色。

參考資料

Coulthard, M., Johnson, A., & Wright, D.(2016). A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Linguistics: Language in Evidence.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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