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推廣生態安葬生前獎勵 浙江日報
記者 黃珍珍 金晨 通訊員 蔣萌
本報訊(記者黃珍珍金晨通訊員蔣萌)近日,記者從台州市2018年清明新聞通氣會上獲悉,今年台州計劃在全市推廣節地生態安葬生前獎勵政策。當天,77歲的溫嶺老人王加民現場簽訂海葬生前獎勵協議,今後他每個月將領到100元獎勵金。據了解,台州生態安葬生前獎勵政策為全國首創。 為鼓勵節地生態安葬,早在2008年台州溫嶺就已開始推行海葬。此後,溫嶺還出台了針對海葬、樹葬的相關減免規定,並在市中心陵園為海葬者設立了海葬紀念園,建立了海葬紀念碑,每年舉行祭祀儀式。去年,台州在生態安葬逝後獎補全覆蓋基礎上,在溫嶺市、三門縣、臨海市等地探索海葬、樹葬等生前獎勵政策。 去年12月,溫嶺市出台了全國首個關於海葬的生前獎勵政策,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凡溫嶺市70周歲以上戶籍人員,如自願實施海葬的,在傳統海葬後家屬享受2000元獎勵的基礎上,可在生前享受按月獎勵的待遇,70周歲至100周歲及以上分別每月獎勵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簽訂協議的市民,按規定要在去世後一年內實施海葬。去世後親屬如不按協議實施海葬的,須一次性返還逝者生前已享受的獎勵金。
目前,台州已有25位老人簽訂了海葬生前獎勵相關協議,陸續發放獎金3300元。去年,台州市新增草坪葬、樹葬33例,海葬37例,骨灰存放處存放61例,發放獎補資金共計13.55餘萬元。溫嶺、三門等地已設立專門賬戶,實施專賬核算,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獎勵金額直接發放到簽訂協議市民的銀行卡賬戶中,確保每年足額資金進入該賬戶。下一步,台州將在全市範圍內推廣節地生態安葬生前獎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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