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玩不轉 B2B 的花式交易之〈 臣妾做不到 〉
來自專欄 Monitory | 貓膩特約
Keywords
#產業互聯網# #交易# #第三方支付# !! 此文很長,長到不得不分四期吐槽 !!
在線交易,似乎沒人質疑過它的合理性,在做「產業互聯網」平台時,覺得一個 B2B 平台要做交易理所當然。其實大多數人從一開始就認為「產業互聯網」就是把線下交易搬到線上。
而在這幾年我們合作過的項目中,「交易」也無一例外的成為用戶吐槽最多的雞肋,同時又是互聯網團隊最心累的產品黑洞。可以這麼說,B2B 在線交易面臨的尷尬是:
做不到,難統一,添麻煩,信不過
當然,互聯網人不懂行業場景,傳統行業者不了解互聯網的實現能力,最終都是將就妥協的結果,找個大家都好理解的東西折騰,也在情理之中。
今天想聊一聊在線交易的產品黑洞,怎麼做不到?哪些難統一?增添了什麼麻煩,為什麼信不過?我將用四期講述你可能忽略的十八個黑洞。
第一洞 / 支持在線支付的銀行實在太少,可能錢都付不出去
很多涉網不深的傳統業者想當然的認為平台可以開發一個像支付寶一樣的錢包,用以支持在線付款和擔保交易。事實上,平台自建錢包是不合規的。
B2B 平台支持在線付款,合規的做法只有兩個:
- 第三方支付平台
- 銀行虛擬電子賬戶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操作體驗跟支付寶的差別不大,容易上手,但第三方支付平台能支持 B2B 付款的銀行實在不多,全部平台加起來也不過只有 30 家左右。
如果企業銀行賬戶不開設在這30家銀行內,企業就無法使用第三方支付完成在線付款。
插播:第三方支付區分 個人賬戶 和 企業賬戶,個人賬戶的收費按比例收費,通常為付款總額的 0.35% - 0.55%。企業賬戶則按筆收費,大概5-15元/筆,顯然不怎麼賺錢,自然支持力度也不大。
看起來 30 家銀行還不少是不是?數據說話,2017年全國有:
- 5 大商業銀行
- 1 家郵儲銀行
- 12 家股份制銀行
- 133 家城市商業銀行
- 5 家民營銀行
- 859 家農村商業銀行
- 71 家農村合作銀行
- 1373 家農村信用社
這麼看來有沒有感受到落差?
插播:很多企業為獲得地方銀行授信,會將企業銀行賬戶開設在當地城市商業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而這些小銀行往往不被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持。
對於另一條路,用 銀行電子賬戶結算 ,也就是說把銀行的電子賬戶當做第三方支付工具來用,其實也是有很多坑的:
- 全國有能力提供商用 B2B 結算系統的銀行非常少,一般來說能用的只有平安銀行和民生銀行。
- 接入銀行 B2B 結算系統,需要交易所的批文,如若審批流程不合規很可能隨時停服。
- 銀行的開放介面遠沒有互聯網公司成熟,系統接入的工作會比較折騰。
- 基本上銀行都會要求接入費和保證金兩筆費用,大概在5萬-50萬不等,對初創公司來說確實有一定的負擔。
總的來說,使用銀行電子賬戶來做結算,吃力不討好。
第二洞 / 資金流中多了個「小三」,企業報稅可能有麻煩
企業用戶跟個人用戶不一樣,企業經營產生的資金流要求清晰備查,在企業提供報稅的合同和銀行水單中,實際資金往來的賬號與合同交易實體必須一致。否則,不能用以抵扣進項稅。
舉個栗子,當企業 A 從企業 B 處購入產品或服務,那麼資金就必須從 A 的銀行賬戶流入 B 的銀行賬戶,銀行水單顯示的資金流就應該是 A → B。聽起來天經地義對不對?
但使用了第三方支付,A 和 B 之間就多了個小三 C —— 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備付金賬戶。就因為多了這麼個小三,在 A 的水單中呈現出來的就是 A → C,同時B的水單顯示為 C → B。但是合同里明明寫的是 A 和 B 做生意,怎麼解釋錢跑去 C 賬戶溜達的一圈?
實際上第三方支付提供了兩種解決方案有賬戶支付和無賬戶支付。
有賬戶支付的方案有三個特點:
- 需要每個企業去第三方支付平台開設一個自己的實名賬戶,類似註冊一個支付寶賬號。
- 付款時,需要先做入金操作,先把錢從銀行賬戶轉入第三方支付的賬戶(錢包),再通過B2B 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付款。
- 收款時,收到的錢也只能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賬戶(錢包),需要一次出金(提現)操作才能真正回到銀行賬戶上。往往這種提現操作還有 T+1 的限制。
當然可喜的是,使用第三方支付時,雖然資金流經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備付金賬戶,由於有支付牌照加身,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出具所謂的「場內交易」水單,證明從 A 公司收到的錢是用以支付給公司 B 的。
有賬戶支付的完美水單:當使用有賬戶的支付方案,付款企業應該獲取 2 份水單,銀行水單 A → C,以及第三方支付提供的水單 A → B。相對應的收款方也需要 2 份水單銀行水單 C → B,以及第三方支付的水單 A → B。
更加完美的是,假設平台的賬戶是 P,在整個交易的水單中完全不會有 P 的存在。將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的水單一併報稅一般是沒有問題的。只可惜操作有丟丟折騰(也可能不是折騰的問題)。
相比而言,無賬戶支付是使用門檻要低得多,無需專門開戶,無需出入金操作。每次支付都跳去對應的銀行頁面,暢快無比。
可是問題來了,如果 B2B 平台的會員企業沒有在第三方支付平台開設賬戶,第三方支付平台就不可能知道資金往來的實際情況。僅僅只有以下兩個信息:
- 備付金賬戶收到或者付出了一筆錢。
- 這個支付行為跟平台賬戶 P 相關。
在整個付款的過程中,資金的劃轉就得完全依賴 B2B 平台的訂單數據和賬目數據,也就是說 B2B 平台必須自己記賬。自然,第三方支付給出的水單必然信息是不全的。
為了能證明資金往來的用途,有一個不得已的辦法,讓系統在調用付款指令時將 B2B 平台交易的訂單編號,收付款人和用途寫入第三方支付水單的附言中。那麼還是可以從第三方支付公司拿到一個有缺陷的水單。
無賬戶支付有缺陷的水單:
付款企業可以有 2 份水單,企業銀行付款水單 A → P,以及平台公司的收款水單 A → P(並備註訂單編號和收款人名稱)。對應的收款方也需要 2 份水單,企業銀行收款水單 P → B,以及第三方支付的付款水單 P → B(並備註訂單編號和付款人名稱)。
雖然不能嚴謹的證明資金往來路徑,還是能在一定程度進行解釋。至於能不能獲得專管員的認可,隨緣吧。
無論如何使用第三方支付門檻都是最低的,還是那句話,可惜支持的銀行實在是太少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那麼走銀行的虛擬電子賬戶系統是否可行呢?不存在的。
曾經還是有一些比較開朗的銀行,通過虛擬電子賬戶系統提供類似第三方支付的服務。
假設平台在銀行開設的賬戶是 P ,那麼 A 和 B 的銀行流水會分別呈現出A → P,P →B,可是互聯網公司 P 沒有第三方支付牌照。這時候只有一種合理且合法的理解,P 公司在 A 和 B 之間做了一次背對背交易,也就是二道販子。顯然,這個資金往來跟合同的交易主體就不一致了,抵扣進項稅?不存在的。
在2017年之前,還有一些銀行的系統允許在用戶資金流經過平台賬戶 P 後卻不在水單中體現,也就是說水單中只顯示為資金 A → B。當時的 B2B 平台如獲至寶,而現在想來這簡直就是作死。二清監管政策一次性掃蕩了所有可用的系統,B2B 平台折騰在線支付投入的幾十上百萬的成本,說打水漂就打水漂。
稍後我們會專題分享如何選擇和使用銀行的虛擬賬戶系統。
第三洞 / 在銀行開個戶都要上天,在線支付可能只是個擺飾
無論互聯網有多發達,但凡涉及到錢就繞不開銀行,尤其是企業資金。如果你的支付系統已經搭建好了,那我們就來說說開戶的坑。
先說第三方支付平台,無論是有賬戶方案還是無賬戶方案,開戶非常非常簡單。像無賬戶方案壓根不用專門開設賬戶。
那不是很完美么?不不不,你是只猜到開頭,沒有猜到結尾。第三方支付能用還是不能用,不是 B2B 平台說了算,也不會第三方支付平台說了算,最終還得看銀行。
我們發現絕大多數銀行,除極個別銀行可以通過企業網銀在線設置以外,幾乎所有的銀行都需要去櫃檯專門開通針對第三方支付的功能。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功能叫什麼?去櫃檯開也就認了,怕的是連開通什麼功能都不知道。我們整理了,不同銀行大概有這麼幾個說法:
- 第三方網路支付
- B2B 支付
- 企業 B2B
- 電商支付
- 商務支付
- 交易所支付
去櫃檯開通的時候可以跟櫃檯的小姐姐挨個問一下,不過要有心理準備,櫃檯小姐姐可能壓根兒不知道這個功能的存在。那要不打打客服電話?不好意思,客服妹妹好像也不是很清楚的樣子。
在櫃檯開通功能後,一般還有可能要做以下操作:
- 安裝針對 B2B 交易的控制項。
- 在企業網銀後台打開該 B2B 功能。
- 設置使用該 B2B 功能的用戶和許可權。
- 授權指定的交易平台使用 B2B 功能。
- 設置限額。
是不是很想說
「臣妾是真的做不到啊~」。
那第三方支付不好使,用銀行的虛擬賬戶會不會好一點呢?
其實並沒有!
銀行對企業賬戶的管理尤為嚴格,任何一個使用銀行服務的企業必須在銀行開通一個一類賬戶。而根據央媽的要求,一類賬戶一般只能在銀行櫃檯開通或者由專員上門開通。
另外一方面,鑒於銀行組織架構,各地用戶均由當地支行管轄和辦理業務。企業用戶在 B2B 平台上註冊並申請開通第三方支付的功能需要銀行全國各地的網點進行配合。這簡直是不可想像的。
不過你不必這麼早擔心網點配合的事,因為可能你選擇的銀行壓根兒就沒什麼網點。目前全國網點密集度最高的幾大行,幾乎不會開放虛擬賬戶系統與 B2B 平台對接。反而是一些小銀行卧薪嘗膽折騰出比較好用成熟的 B2B 支付產品,卻受制於實體網點太少。
所以,即使技術上實現了 B2B 支付,象徵意義應該更大一點。
第四洞 / 不僅增加了額外的成本,而且還可能虧錢
要知道,財務姐姐們可都是持家的老手,那就意味著多一塊錢少一塊錢都是事兒。一個負責人的財務負責人在選擇開戶銀行時,往往都會考慮轉賬手續費、到賬時間、大額複核效率以及存款利息等因素。
關於手續費,B2B 的手續費成本其實不算很高,前面已經講過第三方支付的手續費大概在每筆 5-15元。對於大多數商品的交易倒是可以忽略不計,但問題的關鍵並不在錢的多少,而在於這個手續費要怎麼收?
如果付款方根據訂單金額付費,在支付通道結算時會自動扣掉手續費再將剩餘的款項結算到收款方賬戶。收款方是否願意少收這丟丟錢且不說,銀行流水顯然就跟合同對不上了。
當然轉賬費也可以由付款方承擔,但同樣免不了要對多支付的費用進行財務處理。如果遇到比較計較的賬房先生,這幾塊錢很可能就是不可逾越的一道坎。
真的有這麼計較的壕么?還真有。
在大宗商品交易領域,交易成本就尤為敏感。舉個栗子,比如鋼材,別看幾千上萬塊一噸,實際上每噸的利潤也就幾十塊。如果交易過程中還需要承擔十來塊錢的交易成本,相當於硬生生砍掉了 10%-20% 的利潤,給誰都受不了。
你以為只是幾塊錢的事?No no no…
另外需要計較一下的就是資金成本。B2B 交易單筆金額相對較大,一個成熟的企業經營者一定會對手頭的資金合算成本。而無論使用哪種支付方式,按照央媽的規定,收款方需要 T+1 才能真正拿到錢。
我們算筆賬,如果有筆交易是100萬元,資金成本我們按每天 0.03%計算,那麼每天因交易產生的資金占用成本就又多出來 300塊。300塊好伐,簡直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好伐。
你以為只是錢的事?
B2B 交易的商品跟零售商品相比,價格波動要頻繁的多。很多生產所必需的原料都有特定的期貨和現貨市場,價格漲跌在分秒之間。因此,為確保交易雙方不會因為價格的漲跌而毀約,常見的做法是現款到賬合同才算生效。
互聯網人會發現一個匪夷所思的現象,一個商品的報價有效期只有幾個小時,個別品類的商品甚至只有 30 分鐘,也就是說,30 分鐘錢不到賬,合同就作廢了。你再回頭想一想 T+1 到賬的事,只能送你一首《涼涼》。
你以為只是合同作廢這麼簡單?
就目前的 B2B 產業結構中,貿易商仍然充當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可以說貿易商有一半的屬性是銀行。除了組織貨源,更重要的是幫助買家拉長賬期。
一個貿易商也是用買家所繳納的定金去訂貨、鎖價、套期保值,如果買家的定金不能即時支付,訂不到貨、鎖不了價、對沖不了現貨風險,貿易商每天將面臨著百分之幾的漲跌風險,分分鐘可能傾家蕩產。
再想想 T+1 到賬,誰有這個膽?
——
B2B 在線交易在資金通道支持度、合規性、可用性、以及資金成本和風險控制上還有硬傷,完全滿足交易場景真的做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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