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離開是活得更精彩
去年,泰國一名19歲女孩為情上吊,死後留下三封遺書。一封留給奶奶,一封留給房東,大都表示歉意。還有一封留給男友,不過內容有些駭人。
女孩無法接受男友拋棄,她認為沒有了他,自己無法繼續活下去。她要求男友身穿黑衣參加葬禮,悼念的9天9夜裡要時刻陪在自己身邊,否則將做厲鬼一直跟著他。
這麼強烈的咒怨,盯上誰都會吃不消。據現場進行誦經儀式的僧人說,女孩生前使用了蠟燭和符咒,應該是找了法師下降頭,並希望自己永遠不能超生。
雖然女孩的家屬沒有責怪她的男友,但仍希望他能參加葬禮。而罪惡感和恐懼感也讓他感受到了強大的壓力,直至徹夜難眠。但他最後表示,會按照遺書中的要求全部做到。
這個女孩終於可以瞑目了,她用最激烈的方式得到了男友9天9夜的陪伴。可是,她的代價過於高昂,19歲的青春就此終結。這一碗孟婆湯,喝得有些匆忙。
幾年前看過一個新聞,場面十分慘烈:一男一女在哈爾濱的一個路口被轎車撞倒。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兩人身上多處骨折,已經死亡。
據說,路旁停放著一輛奧迪越野車,被撞前兩人曾在車內發生爭吵,後來又下車撕扯。過了一會,女人跑上公路中央,男人緊追其後,隨後兩人被撞飛。
雖然媒體沒有繼續跟進,解釋事情的原委,但旁觀者大體也會猜個八九,他們應該也是為情所困吧。這世界上的仇恨,大約不是因為錢就是因為情。
而情,多半會讓人因愛成仇。既然愛得深刻,恨起來似乎就可以不留一點餘地。用自己的死去報復活著的人,即便成功又能怎樣呢?毀滅,並不會讓愛重生。
崇尚毀滅的人,完全被憤怒淹沒了。他們無法忍受自己的東西被他人染指,或者離自己而去。所以,接下來的邏輯是:既然我無法完全佔有,那麼誰也別想去佔有。
這種邏輯是可怕的,它讓弱者成為魔鬼,讓強者淪為亡靈。任何身處愛情中的人,都應該明白,對方和自己一樣,是自由鮮活的個體,不是用來單邊戀的充氣娃娃。
愛情的本質是兩情相悅,兩個人彼此吸引相互依戀,才會有繼續下去的可能。任何一方的退出,都是在宣告這段愛情的破產。破產了,就離開,給對方自由,給自己生路。
死纏爛打,在人間不怎麼好看,變成厲鬼,去了地府一樣會被瞧不起,這不是什麼有尊嚴的事情。不強迫不乞求,是做人行事的基本底線,自己看得起自己,別人才會尊重你。
依我看,最好的離開是活得更精彩。如果挽回彼此幾次失敗,離開就是成全雙方的最好方式。道一聲珍重,說一句感謝,然後在接下來的歲月里,活成自己最期待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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