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你們還有可能複合么

分手後你們還有可能複合么

來自專欄攻陷前任計劃25 人贊了文章

「我們還可能複合么?」

這個問題,毫無例外地成為每一個人問我的第一個問題。

通常情況下,我很少給出否定的回答。於是這個時候,有很多人便抱有十二分的懷疑態度:怎麼可能呢?他完全把我拉黑了——他根本不想再見到我——他說死都不會回頭的——

——你是騙我的吧?

「你是騙我的吧?」

事實上,沒有。我以十二分誠懇地態度說出的這幾個字:沒有騙你,你完全有複合的可能。

在以往複合的案例中甚至有讓你難以想像的複合案例,全面拉黑關係仇化複合的,鬧到報警的程度複合的,雙方父母動手打架最終複合的,異國複合的,離婚後復婚的……永遠不要以為你的情況最難,現實中比你難的比比皆是;也永遠不要覺得你的情況最奇葩,更奇葩的你可能想像不到;也不要覺得你的前任最冷漠絕情,那是你沒見過更心狠的人!

如果抱著比較心理,大多數人的情況都是溫和的,都比那個最難最糟糕的案例有複合的可能性。

但是,這麼回答顯然沒有說服力,顯然是空口白話,口說無憑的,很多人於是繼續抱著懷疑的態度問出第二個問題:你判斷的依據是什麼呢?

接下來我們來好好談一下「什麼是可能複合的依據」,具體有以下幾點:

第一,這段關係是以「愛情的產生」為開始,以「愛情的消逝」為結束。即是,不管這段親密關係維持多久,可能3個月,可能半年,可能一年甚至更長,它是有名為「愛情」的東西,所謂的兩個人曾經是相愛過的,互相欣賞,互相尊重,一起度過最美好的時光,甚至一起憧憬過美好的婚姻。

那麼,有「愛情」意味著什麼呢?

意味著,「他曾經愛過你,甚至深深地狂熱的愛過你」,這件事說明了:你身上存在的品質,你的外貌,你的個性,你身上的很多元素都是符合他的擇偶標準,都契合他對於另一半的要求。

這個時候,好好審視一下自身,你變了沒有?鼻子還是那個鼻子,眼睛還是那雙眼睛,仍舊是原來幽默有趣的個性,仍舊是那個愛幻想愛做夢的人……你的一切都沒有變。

(如果你的性格變了,你的某種品質變了,那你可能該去精神科做個全面的檢查,我們正常健康的人沒有經歷過重大的喪失,人格系統一定是保持相對的穩定的,吝嗇的不會突變成大方的,文靜的不會突然動如瘋兔。)

那麼,既然你的一切沒有變,也就是他喜歡的東西其實從始至終都存在的,他應該還是繼續喜歡你才對呀,怎麼不喜歡了呢?難道他的口味變了?

人對於另一半的「口味」會一朝一夕發生改變么?

肯定不會。我們從小喜歡吃芒果,長大了也會喜歡吃芒果,我們從小不喜歡吃榴槤,長大了也不喜歡吃榴槤。

我們的教育背景,成長經歷,原生家庭,所走過的路經過的人經歷的事,都決定了我們會穩定地喜歡某一種類型或者具有某一種特質的人。就比如,一邊坐在電視機前嗑瓜子一邊看偶像練習生的你,可以輕易地吐槽:「蔡徐坤這張嘴我不喜歡,朱正廷不夠大氣,啊我喜歡范丞丞這樣的!」

你可能都沒想過你怎麼可以輕易地說出這個人你喜歡,那個人你不喜歡,其實都是因為你腦內一直儲存著一份「愛情地圖」,上面刻畫著你喜歡的另一半的特質和模樣。這個地圖是從小一點點形成的,它不會輕易改變,只會被修改、完善和具象化。

同樣的,你的前任也是,他的口味不會輕易改變。

既然他的「口味」沒變,怎麼不喜歡你了呢?

大多數情況是,你們兩個的相處模式變了,你對待他的方式變了,之前你們是輕鬆的相處模式,互相扶持,互相依賴,互相尊重又互相獨立,後來你變成一根長在他身上的蕨類植物,你們從共生的關係變成寄生的關係,你甚至像藤蔓一樣吸收他的養分,一點點「吃掉」他;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關係,後來變成主僕關係,施虐者受虐者關係或者父女關係母子關係。

只要是不健康的關係,一定是不平衡的,一定是壓力受累的,那麼一定無法持久。

所以,只要你們之間存在名為「愛情」的東西,那麼他仍舊有可能繼續再次愛上你,這就是感情複合的依據之一。

第二,存在一定程度的感情基礎,一段親密關係維持時間的長短和濃烈程度,決定了它一定會有感情基礎。

感情基礎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對於一個人的一種持續的依賴,一種習慣,一種固有的模式,一種思維圖式。就比如,你對於你們家那隻胖狗有感情基礎,那麼你無法輕易丟棄它;你用慣了你那隻杯子,那麼在打碎了它的以後每個時刻,你都會不習慣,甚至會再買個一模一樣的補上。

「感情基礎」會讓他對於有類似親情的情愫,會在討厭你後也不習慣你沒在身邊,會在無數時刻想起跟你千絲萬縷的回憶,甚至會幾年,幾十年無法忘記你。

這就給感情複合的可能性給了充分的依據。

第三,人對於歸屬過自己的東西的執念。

也可名為佔有慾。我們往往把那些屬於過我們的人自然而然地當作我們的固有物品,當成我么的財產,這完全無關乎喜歡。

就比如,經常聽到失戀者跟我說:「我現在有個很好的男朋友,但昨天看到前任找女朋友了,我怎麼還是不高興呢?」

同樣的,你即使被你前任討厭了,他已經不想見到你了,但他腦海里固執地認為「你屬於他」,這便給了我們無數種可以挑起他情緒的可能,這便成為了感情複合的依據。

當然,還有其他很多小的判斷依據,但綜合來說,以上三點最為重要,而且你如果仔細想一下,會發現這三點存在於每一段感情裡面,那麼基本大多數感情都是有複合可能的。

只要是失戀的,如果不存在這三點,那你可能都不能叫「失戀」,你可能就沒有「戀過」。

沒有「戀過」,何謂複合?

應該叫做追求,追求過,卻沒有追求上。

另外,有一種情況是複合可能性很低的,那就是跟上面的第一點不同的情況,也就是你的這個「前任」,他從來沒有愛過你,你們維持關係的時間極短。

這就意味著「他沒辦法喜歡上你,你不符合他喜歡的內容。」

舉個妖精自己的例子,妖精有一個喜歡我七年的男同學,可是呢,他身上沒有我喜歡的點,於是七年我都沒有動過心,偶爾感動過,偶爾動搖過,卻從未想過在一起。

就比如,一個不喜歡吃炸雞腿的人,可能一輩子也沒法強迫他吃炸雞腿。

如果你是這樣的情況,你可以改變追求的策略,可以嘗試更聰明地追求,但一定要給自己一個時限,時限到了,仍舊沒有結果,那麼很可能一輩子不會有結果。

最後,祝所有人複合成功,祝你所想要的愛情兜兜轉轉都能回到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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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你最終學會自愛,學會愛人。

下一篇文預告:你複合的概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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