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互動與新加坡的「和諧社會」建設
多元文化互動與新加坡的「和諧社會」建設
[來源:中國民族宗教網|發布日期:2011-01-13]
覃敏健、黃駿在全球一體化背景下,「多元」成為文化的存在狀態,而多元文化之間的交流與溝通、碰憧與競爭、排斥與滲透、重構與融合,則構成了一幅色彩斑斕的文化圖譜。在多元文化互動過程中.文化霸權與文化霸權主義表現出來的無知與狂妄、傲慢與偏見.以及伴隨而來的多元文化社會族群的割裂、社會的動蕩,似乎為美國學者塞繆爾?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提供了註腳。然而,在被稱為「兼存東西方、匯合百家文、流傳千國語、容納萬種教」的多元文化國家新加坡,多元文化歷經磨合、碰撞、再生及共存的嬗變過程,在培育、發展共識和認同中良性互動,進而實現了在「共同價值觀」引導下多元文化的平等與尊重、圓融與和諧.最終構建起「一體多元」的國民體認模式,推進了「和諧社會」的生成與發展,使新加坡成為「東南亞各新興國家中政治最清廉穩定、經濟最繁榮進步、社會最和諧安定的國家」,並贏得世界各國的公認與讚賞。新加坡的「和諧社會」建設與多元文化的良性互動密不可分,其成功的經驗值得總結,以為鏡鑒。
新加坡是一個多元文化國家,這種「多元」不僅表現為文化類型或風格等具體形式的多樣性,更體現為文化的價值主體、坐標和取向等實質性內容的異質性與異向性。基於對冷戰後東、西方不同文化之間衝突的考察,瓦茨拉夫?哈韋爾認為.冷戰後「文化的衝突正在增長,而且如今比以往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危險」:而亨廷頓的言說更直接明了:「在這個新的世界裡,最普遍的、重要的和危險的衝突不是社會階級之間、富人和窮人之間,或其他以經濟來劃分的集團之間的衝突,而是屬於不同文化實體的人民之間的衝突」。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是否成立還有待時間加以驗證,但有些問題也的確如他所說,「在冷戰後的世界,文化既是分裂的力量,又是統一的力量」。新加坡作為一個多元文化社會,其優勢在於可通過多元文化的良性互動、圓融再生,創造出更高層次的嶄新文化,促進文明的全面演進和社會的和諧發展,但多元文化也容易帶來文化霸權主義,出現種族隔閡和政治衝突.進而導致社會分裂和國家動蕩。
(一)多元文化給新加坡的「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移民國家、特殊的地理方位及其歷史傳統,使得新加坡成為最具代表性的多元文化國家之一。作為一個典型的移民國家,新加坡匯聚了世界各主要族群,因國小、人少、種族多而有「世界人種博物館」之稱。據《新加坡年鑒(2006)),在約360多萬居民中,華人佔75.2%,馬來人佔13.6%,印度人佔8.8%其他歐亞各族的後裔等約佔2.4%。同時,新加坡地處東西方交通的交匯點,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長期受到英國殖民統治的歷史,使得新加坡成為東西方文化衝擊、交匯和融合的橋頭堡。因此,從文化的版圖來看,世界四大主要文化即亞洲的儒家文化、穆斯林文化、印度文化、西方的基督教文化以及其他亞文化類型在新加坡都有分布,它們在此交織,各展風采,形成一幅色彩斑斕的文化景觀。
我們知道,文化的多樣差異和多元互競本身並不是人類文明的災難和悲劇,相反,正是文化的這種差異多樣和多元互競,構成了人類文明不斷演進的真正源泉和不竭動力。換言之,文化的橫向傳播和互相滲透,促進了人類文化的不斷交流、相互汲取、不斷融合、共同繁榮,從而推動整個人類文明的向前發展。新加坡多元文化的互動屬於開放性的互動,就其發展意義而言,它是一個互融性過程,這樣,東方傳統文化的傳承和西方現代文化的滲透在新加坡得以良性交融,形成所謂的「獅身魚尾」文化。在這一「獅身魚尾」文化中,由儒家文化、馬來文化與印度文化等組成的東方文化強調國家和社會的中心地位,凸顯集體精神與協商一致的原則,注重傳統倫理道德等,而西方文化則主要體現在法律秩序、行政管理、市政建設、商業娛樂和教育等方面。新加坡人的迫求、就是李光耀所強調的「東方和西方的精華,必須有利地融匯在新加坡人身上」。
多元文化國家,特別是移民國家固然不易進行政治整合與民族認同,但新加坡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一旦這些國家的國家整合得以實現,多元文化社會可以「使得那些以他們的文化為榮、並希冀他們的文化得到國家認可的人們,急於加入由其它文化群體的人們組成的普通的公民團體來捍衛自己自由寬容的形象……鄉土情結和差異意識的增強反而鼓舞了對民族目標和體制的強烈認同感」。正是對於國家的這種強烈認同感使得新加坡人時時「把自己的命運和新加坡聯繫在一起,挺身而出,為新加坡戰鬥」。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時新加坡全國同舟共濟、共渡難關,給整個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這場使東南亞經濟奇蹟蕩然無存的風暴中,新加坡卻一枝獨秀,甚至還成為這場危機的受益者。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促進文明的全面演進和社會的和諧發展。是多元文化孜孜以求的目標,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多元文化更應該追求的目標,因為多元文化「既強調了差異性,也突出了共同性同時也力求說明諸如種族、性別和階級等的再現是如何交織在一起的」。
(二)多元文化給新加坡的「和諳社會」建設提出了更為嚴峻的挑戰
美國學者羅蘭?羅伯森認為:「如果說全球化的主要特徵之一是世界的壓縮,那麼其主要後果之一便是各種文明的、社會的和共同體的敘事之間的碰撞加劇。」對於新加坡而言,多元文化之間的碰撞和衝突使得新加坡成為一個「極易分裂的社會」。(1)新加坡是個華人占絕大多數的國家,其處於穆斯林世界包圍中的地緣政治使得「新加坡的多元種族和多元文化的特點同國際的一些敏感問題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使國內種族問題帶有某種國際化的傾向」,因此,對於新加坡政府來說,「多元種族及其由此帶來的一連串的問題,遠遠超出其民族、文化和宗教問題本身,它們在新加坡往往表現為政治問題、經濟問題,甚至是國家興衰成敗、生死存亡的大問題」。1964年7月、9月的馬、華兩族的種族大衝突就充分說明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2)新加坡堪稱「世界宗教大觀園」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和基督教以及耆那教、錫克教、猶太教、拜火教、天理教、巴亥教等各類宗教的信徒約佔全國人口的86%。由於宗教與各種族關係密切,宗教就往往成為最易於產生種族衝突的因素,若處理不好,就會引起種族和教派衝突,導致社會動蕩。(3)少數族群面對來自主流群體的民族主義或普遍主義的威脅時,他們會「根據少數群體民族主義的路線,採取行動以形成他們自己的自治政治共同體,或作為獨立的國家,或作為包括在一個國家內的自治區而存在」,以抵制主流民族的同化壓力。可見,「新加坡的種族、文化、語言、宗教和幫派構成不僅多,而且差異大。它們分屬於不同的文化類型、不同的語種和不同的宗教系統,由此造成的價值觀念、政見和經濟利益的分歧也特別大、有不易調和的特點,加之因經濟地位不同而帶來的階級差別.新加坡的社會構成就更複雜了,所以新加坡實在是一個極易分裂的社會。
多元文化的訴求所帶來的最大困難在於,人們難以在理論上尤其是在實踐上做出判斷和選擇。作為世界上多元文化國家的典型標本,不同的節慶、禮儀、語育、服飾、習俗以及價值觀等在新加坡異彩紛呈、紛繁蕪雜。多元的文化給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同時樹立了多種價值標準、因為每一種文化都是其特有文明的歷史積澱,會有許多內在的合理性和獨特的魅力,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置身其中,價值比較和價值選擇的機會大大增多,失去了一個明顯的文化權威和價值評判標準,使人們的價值選擇變得十分複雜.在不同程度上必然導致價值觀上的矛盾或衝突,在道德評價和道德選擇上易陷入道德相對主義的泥潭,給個體的心理及社會的秩序帶來衝擊、引發震蕩。因此,在多元文化的現代社會裡,迫切需要建立起共同生活必不可少的共同的道德墓礎。
作為典型的移民國家,新加坡的國家認同極其困難,其表現為:一是建國初期的新加坡沒有共同的語言,文化傳統、宗教信仰、移民社會的特徵決定了其文化認同上的不穩定性;二是缺乏較長時期的穩定統治權,也缺乏對某一統治權的認同,在殖民時期效忠於英王.日治時期服從過天皇,在20世紀60年代前期又歸屬過馬來亞聯邦。其效忠和歸屬的對象多次變更,導致了新加坡居民在國家歸屬和認同上的脆弱性;三是新加坡國民對祖先居住國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依然強烈,同時港口城市的地位更加劇了其文化上的「無根感」。當時新加坡人從來沒有把新加坡看成自己的祖國,大多數人懷有一種過客心態,因而對新加坡的政治前途並不十分關心;再加上英國殖民者長期壟斷政權,把各國移民長期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這更加深了移民們對政治的冷漠,因此,剛獨立的新加坡難以形成政治整合力和凝聚力,人們很難產生對新國家的認同和效忠,更談不上具有同舟共濟的團結精神。同時,雖然都屬於典型的移民國家,但與美國、加拿大等國的移民主體是歐洲人從而使其多元文化基本上屬於同質的基督教文化不同,新加坡是個典型的東方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其多元文化是異質的,集中體現為東方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與西方文化的並存、衝突和融合。
1965年12月8日新加坡第一屆國會召開時總統尤索福即宣告「新加坡將以更大的決心,實現多元種族、多元語文、多元宗教的容忍社會」,因為「新加坡的前途端賴她的人民的團結一致與效忠精神」。執政的人民行動黨更是將「建設一個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國家,主張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和多種語言文字並重」的內容納入建國綱領之中。為實現這一宏偉目標.新加坡政府通過政治架構的制度安排、公共政策組群以及開展各種「教化運動」等,在培育、發展共識和認同中推進多元文化的良性互動,積極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一)強化國家認同,淡化族群意識
「國家意識是行為主體的個人與國家之間產生情感上的結合,在心理上認為我是國家的一部分。在自我內部。國家也被內攝而成為自我的一部分。」新加坡自獨立後便採取多種強有力的措施,大力倡導「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新加坡」觀念,積極培育人們的「國家意識」.引導移民從「落葉歸根」到「落地生根」,強化人們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從而築起精神領域的神聖領地,力圖以此鑄造超越各種族的、具有東方傳統特色的、具有普遍性和包容力的國家意識,塑造一個「新加坡人的新加坡」,並以「新加坡意識」塑造一代又一代的新加坡人。李光耀曾說過:「我們不是馬來人,不是中國人,不是印度人,也不是西歐人,我們應當不管人種、語言、宗教和文化方面的差別,大家作為新加坡人團結起來。」。政府於1988年成立「國家意識委員會」,定期開展「國民意識周」活動。1993年6月5日舉行20餘萬人參加的「全民團結、萬眾一心」活動;1993年8月9日國慶檢閱典禮的主題是「新加坡,我的祖國,我的家園」,並舉行以「多元文化共和諧」的大型舞蹈。同時,在混合學校的創建、政府組屋的分配、新的社會組織和職業等方面都打破族群界限,強化國家認同。政府還通過國民服役令的施行,使國民明白,無論自己的父母是誰,不管自己的宗教信仰如何,自己在軍隊中的地位只能依個人表現而定。這些措施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種族混合居住政策,其目的在於培養各族群之間的包容與和諧。建屋發展局按照全國的族群比例安排組屋區和新鎮的不同族群的人口比例:華人在鄰區不能超過84%,每座樓房中不能超過87%;馬來人在鄰區不能超過22%,每座樓房中不能超過25%;印度人在鄰區不能超過10%,在每座樓房中不能超過13%。這一做法打亂了過去按種族和傳統社團聚居的局面,促進了不同種族和社團的溝通及各種文化交流,「也有助於產生新加坡民族的一體化和認同感」進而有助於培養各族民眾的種族容忍與和諧精神,加速了不同族群的融合。為了公平,人們必須通過抽籤的方式申請組屋,政府還在社區中設立「居民委員會」,通過社區建設,消除歧視,促進融合。
(二)大力培育「共同價值觀」
多元文化必然導致多元價值觀,人們因缺乏分析、判斷和選擇的統一標準而會在多元價值觀面前無所適從。隨著融入全球化程度的進一步加深,新加坡社會受到西方價值觀的影響越來越大,其本身固有的傳統文化與生活方式不斷被銷蝕,並面臨可能成為「偽西方社會」的危險,這表現為國家意識受到衝擊、文化失根、道德滑坡、個人主義和享樂主義盛行,等等。特別是自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因西方頹廢價值觀及風尚的影響而引發的暴力、吸毒、色情、嬉皮、離婚、墮胎、同性戀等失范現象,即是這種「失根」危險的集中體現,被稱為「50年代的危機」。面對新加坡淪為東方社會中孤立的「洋化小國」所導致的歸屬感與凝聚力的弱化,李光耀說:「如果我們變成講英語的社會,盲目地模仿美國人和英國人,而本身又缺乏基本價值觀念和文化背景,坦白說,我實在不相信這是值得我們塑造的社會或國家,更何況去保護它」。為了消除西方價值觀的消極影響,夯實新加坡人的文化根基與價值歸屬,1982年2月,新加坡正式提出要學習和發揚儒家思想,把它作為「治國之綱」和社會道德標準,其核心就是加強儒家「八德」(忠、孝、仁、愛、禮、義、廉、恥)教育,用新儒家所重釋的儒家道德解救「危機」。1988年10月,時任第一副總理的吳作棟正式提出發展「國家意識」的建議,強調必須培育「各個種族和所有信仰的新加坡人都贊同並賴以生存的共同價值觀」。1991年1月,新加坡政府發表了《共同價值觀白皮書》,提出新加坡社會的五大共同價值觀:國家至上,社會為先;家庭為根,社會為本;關懷扶持,同舟共濟;求同存異,協商共識;種族和諧,宗教寬容。共同價值觀是以當代新儒家的社會思想為核心,兼容其他文化而由政府欽定的「新加坡人」的價值體系,規定了新加坡和諧、統一、繁榮、穩定的國家意識導向,蘊含著促進新加坡長治久安的精神動力。多年來,新加坡政府一直不遺餘力地大力維護、倡導和踐行共同價值觀,以此作為價值選擇和道德評價之標準,消解民眾在價值觀、文化信念和行為方式等方面的錯位和迷失.構築國民的價值認同與文化歸屬,大大增強了社會的黏合性與國家的凝聚力。
(三)尊重與平等的民族政策
在建國初期,李光耀就強調,「在新加坡,我們將是一個多元種族國家。這個國家不是一個馬來人的國家,不是一個華人的國家,不是一個印度人的國家」,「我們必須儘力建立一個基於平等原則的、模範的、多元種族的社會,圍繞這一目標,新加坡的民族政策確立了兩個基本點:一是實行各族群的平等,不給任何族群以特殊地位和權利,強調公平競爭;二是承認族群差別,尊重族群特性,保留族群文化,讓各族群按照自己的願望和習俗去選擇自己的生活。為此.新加坡通過《多元種族社會議案》,倡導建立一個多元種族、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社會.保證各族群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的一律平等;承認族群差異,著力提高滯後族群的文化素質,增強其競爭能力,但尊重各族群的種族特性和文化,實現完全意義上的平等。憲法還規定,政府有責任「照顧新加坡種族和宗教少數的利益」,並設有「總統諮詢委員會」,專門處理馬來人及其信仰的伊斯蘭教事務。實行集選區制度,確保少數族群在國會中的代表權。公務員錄用上也強調平衡原則,國會和政府中少數族群必須佔一定的比重。國會中設立「少數民族權利總統理事會」,審查並向總統報告那些有可能影響種族或宗教利益的事項和它認為含有種族或宗教歧視內容的國會立法及附屬立法。1997年新加坡政府規定每年7月21日為種族和諧日,由各族人民共同組織、參與慶祝活動。2002年1月,時任總理吳作棟提出建立新加坡社會的「族群互信圈」,由選區里的不同族群、各種宗教的信徒以及社區、教育和商業組織的領袖組成,其任務是促進族群之間的溝通,避免讓諸如恐怖行動等極端因素破壞社會和諧與族際關係。政府還在就業方面打破各族群職業分離狀況,並對傳統的種族社團採取限制、改造和取代的政策,淡化社團的種族色彩,增強社團的全民性。比如大規模組建不分種族的全民性的新社團——公民諮詢委員會、民眾聯絡所和居民委員會,並大力扶助非種族性的工會組織,以取代傳統種族社團的社會職能。這些社團作為多元文化社會的細胞,推動各族群開展文化活動,提倡生活習俗上相互尊重與寬容,和諧共處,鼓勵族際通婚,建設血脈相連、守望相助的多元種族社會。
(四)寬容與和請的宗教政策
宗教與民族存在緊密關聯,突出表現為宗教的民族性和民族的宗教性。在現實社會中,宗教往往成為民族主義運動的旗幟和催化劑,宗教衝突時常與民族爭端相伴相隨。新加坡從國家生存與安全的戰略高度,厲行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的基本原則。一方面實行宗教自由政策,確認新加坡為多宗教國家,不立國教,不定一尊。李光耀指出,「宗教有一套大致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德價值觀。所有宗教都向信奉者灌輸某些共同的美德:仁愛、謙卑、正義和社會良知。」除邪教外,各宗教的教規與正當活動都受到尊重。政府提倡宗教與族群間的互相容忍精神,確保多元宗教在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另一方面禁止宗教團體插手政治,反對任何宗教與政治結合,各宗教教義不得加進政治內容。政府還創立宗教和諧總統委員會,頒布《維持宗教和諧法案》(1990年),且以立法形式確立了各種宗教團體和信徒在處理與其他宗教的關係時必須共同遵守的基本準則.這些準則強調尊重他人宗教信仰的自由,也尊重他人選擇或拒絕某種宗教的權利.不冒犯其他宗教團體的感情,不仇視或以暴力對付其他宗教或宗教團體;法案還授權政府限制那些利用宗教實現政治目的並威脅宗教和諧的人的自由。2003年7月20日,政府擬定並發表了《宗教和諧聲明》,組織「跨宗教和諧圈」(IRHC),號召國民在每年種族和諧日的一周內朗誦此聲明,即「我們同為新加坡人民,謹此聲明:宗教和諧是確保我國多元種族、多元宗教社會之和平、進步與繁榮的要素。我們決心通過互相容忍、信任、尊重和了解,強化宗教和諧。我們將始終如一,確認國家的世俗性,提升社會的凝聚力,尊重各人的信仰自由,既增廣共同空間也尊重彼此差異,促進宗教間的溝通。從而確保在新加坡宗教不會被濫用來製造衝突與不和」。2006年10月政府設立了全國種族與宗教和諧常務委員會,以加強不同族群和宗教團體之間的聯繫與互信。這樣,不同的信眾在各自的心靈家園中尋得寧靜與歸宿,宗教將人引向正道的作用得以發揮,而各宗教與文化之間的融合現象,如華人新創的「儒釋道」三教合一與「儒釋道耶回」五教合一的宗教等,則從宗教上反映了多元文化的和諧共處。
(五)多元共生、良性互融的文化政策
為實現「在生存中求安全、在發展中求繁榮」的治國目標,新加坡在文化上奉行「實用主義」一政策。(1)兼取東、西方文化,為我所用。作為東、西方文化融合的產物,新加坡在歷次東、西方價值觀大辯論中的角色就是尋求東、西方共同基礎,充當兩方的傳媒,避免東、西方文明的衝突,實現東、西方價值觀的協調和平衡。李光耀強調,雖然新加坡的「社會凝聚力來自東方文化」,「新加坡社會的引力中心,無論是價值觀、思想態度或偏好,仍然是以傳統亞洲人的為主」,但新加坡在尊重各族群的價值觀念的前提下,吸收並結合了東、西方文化的文明成果。任何國家吸收外來文化,「都不可能照搬套用,總是根據本國國情,為我所用」,只有「從新加坡的實際出發,才能引發真正的效益」。(2)語育、教育政策。語言是民族情感、民族認同和民族文化的紐帶,新加坡尊重各種族語言和文化之間的差異而制定了多語政策,把華語、馬來語、泰米爾語和英語確定為官方語言,官方文書和新聞媒體以四種語育公布或發布。基於地緣政治考慮,把馬來語定為國語,並把超種族的語言英語作為行政語言、國際交流以及國民溝通的橋樑,成為消除種族間語言隔閡的工具。學校為兼顧英語的工具性和母語的情感性,實行英語和母語的「雙語教育政策、政府將英國殖民統治時期不同源流的英文學校、華文學校、馬來學校、印度學校合併,建立統一的國民教育體系,消除隔閡。吳作棟指出:「國民教育,應該培養出共同的國家意識,使學生了解我們的過去對今日和將來的影響。」。學校每天都要舉行升國旗儀式,宣誓內容是:「我們是新加坡公民,我們宣誓:不分種族、語言、宗教,團結一致,建設一個公正平等的民主社會,為了實現國家的幸福、繁榮與進步,共同努力」。(3)「負責任的媒體自由」。新聞媒體除了要對事實負責外,還應該對社會負貴,即對國家政局的穩定、種族與宗教的和諧、價值觀念的傳播等負貴。於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需要,新加坡政府有責任和權力限制新聞媒體的自由,新聞媒體應遵循合作及建設的態度,「應該扮演的角色是形成共識,而不是促進對抗;是促進建國,而不是磨損社會纖維」。政治競選、新聞媒介以及文化產品等不能以族群、宗教等敏感問題為議題。三多元文化的發展和碰撞,是世界發展、變化的一個重要趨勢,在全球化的發展進程中,不同文化之間既有交流汲取,又有差異碰撞。一方面「多元」是文化的存在狀態,主張多元文化、提倡多元價值的呼聲非常強烈;另一方面社會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又需要有能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核心價值觀,這樣,從國家整合產生出來的「一體性」要求和多元文化社會產生出來的「多元性」發展之間便產生了明顯的張力。過於強調「一體性」,將導致社會內部的功能單一和文化萎縮,不僅帶來社會的停滯,而且當國家片面追求「一體性」時,必將尋求強制,以求得一時的安寧,但不會帶來長期的穩定;過於強調「多元性」,特別對於多元文化國家的少數群體盲目追求自治與自主,必將威脅國家的整合,嚴重的還將導致國家的分裂。面對多元文化的挑戰,如何實現多元文化的良性互動,構建起「一體多元」的體認模式,從而實現多元文化社會的圓融與和諧,這就成了世界各國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而新加坡為世界提供了一個成功的範例。
第一,「一體多元」體認模式凸顯「一體」的主導性,強調主流價值對社會成員的價值標準、思維方式、行為規範的形成和變化發揮的引導作用,對社會具有整合與協調的功能。多元文化的存在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動力和活力,但多元價值的發展又不可避免地伴隨追求各自價值的問題;倘若每一個族群都片面強調「與生俱來」的族性,凸顯其特殊性,勢必加劇族群衝突,甚至導致國家分裂。多元文化的目的在於追求差異性的「共在」與「共榮」而非多極性、離心式的差異或對立,因而其形式是「多元性」的,實質卻是「一體性」的。新加坡政府在培育、發展共識和認同上將「多元」放置於「一體」的基座上,其最為世人稱道的就是成功塑造了以國家意識為核心的「共同價值觀」。
新加坡政府認為,「心件」是「和諧社會」建設十分關鍵的要素,新加坡的發展依賴於「心件」的加強,而政府的公共服務就在於強化「心件」。在新加坡政府看來,「心件」指的是包括社會凝聚力、政治穩定、集體意志、共同價值觀等在內的社會無形資源,也就是「和諧社會」建設的主要內容。李光耀指出:「我們是匯合了來自中國、印度以及馬來世界不同地域的移民,我們必須傳授給我們年輕的一代以共同的基本社會行為準則、社會價值觀以及道德教條。這些準則、價值觀以及教條將能塑造完整的未來新加坡人。」在一個由移民及其後裔組成的多元族群社會裡,當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誕生後,如果繼續維持原有的各族群獨自奮鬥、互相猜忌乃至於互相仇視的狀況,不能消除隔閡,不能把各種族團結起來,形成一個統一的國民整體,那麼,這樣的國家是難以發展的,甚至連生存下去都會困難重重。民族國家的生成及其存續,如同美國學者格羅斯所指出的那樣,「需要有一個公分母,一種超越種族的忠誠,這種忠誠將各個不同種族和文化背景的集團結合為一個整體,一個得到所有居民或絕大多數居民認同和熱愛的整體。換句話說,就是一種超越了族屬認同的認同」。李光耀等新加坡領導人「深明和諧社會對新加坡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在鼓勵各族群發展本身文化、保留亞洲人的價值觀之餘,也強調適用於各族的共同價值觀的重要性」,在對傳統儒家文化、馬來文化、印度文化與西方文化的整合中,創造出適合新加坡國情的以「共同價值觀」為基礎的「獅身魚尾」式文化,促進了多元文化社會的和諧發展。
以培育「國家意識」為核心的「共同價值觀」有利於協調好各群體之間的關係,在各族群之間建立互尊互重的精神,營造全社會團結合作的和諧氛圍,進而促進了守望相助、血脈相連、和衷共濟、榮辱與共的「共同體意識」的形成。在《行動報》創刊25周年之時,建國元勛蒂凡那撰文指出:「20年以前,如果人家問起我們,我們將回答說是華人、馬來人、印度人或歐亞混籍人。但在今天,如果人家問我們—特別是年輕人問同樣的問題,必將異口同聲地答道:『我們是新加坡人。』」而同為建國元勛的拉惹勒南在李光耀60壽辰時則由衷讚歎,「他的最大成就不是使新加坡成為獨立國家,而是成功地改造新加坡人的思想和性格」,「數年前還是無根的殖民地奴隸,在李光耀的領導下.在短暫的時間內就成為絕不退縮的新加坡人」,而且「要在二十一世紀佔領一席之地」。
第二,「一體多元」體認模式蘊含「多元」的共生性,尊重差異、包容多樣,促進開放與自由,保持朝氣與活力。美國學者本尼迪克特曾言:「每一文化之內,總有一些特別的,沒有必要為其他類型的社會分享的目的。」在人類的各個發展階段,世界上的許多民族都在不同程度上貢獻出了自己文化的優秀成果,豐富了人類的文化寶庫;不同集團或民族的文化都具有存在的歷史必然性與必要性,這些獨立的價值實體都應平等地受到尊重。同時,每一種文化又都是人類大家庭的有機構成,都有其優勢與不足、精華與糟粕,因而需要互相交流、借鑒、補充、整合,以促進共同繁榮。這恰恰是多元文化互動的終極價值向度之所在。
面對多元文化社會的現實,李光耀強調,新加坡政府要「有勇氣領導人民擯棄他們本身的種族、語言和宗教成見朝向一個更容忍、更合理和更有結合力的社會邁進」。作為人類精神的獨特反映,每種文化都是對世界及人的存在的不同的感悟和獨到的詮釋,都是為整個人類文化增添多彩的一筆,而各種文化維持一定的文化間距,是人類文化多維度發展的重要保證。各民族的文化應當在相互交流中保待自己的特色,在競爭和比較中取長補短,在求同存異中共同發展,這需要人們通過批判眼光、話語分析、文化對話、多元思維來溝通文化差異,達到多元文化的理解和共存。和諧世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只有從寬容走向團結,從對差異的承認走向與他者真正的對話與交流,才能建立起多元文化共存的「和諧社會」。新加坡通過有意識的鑒別和選擇,使各種文化「構件」之間的互斥性減少到最低程度,求同存異,達到多元的統一。而文化的多元化則開拓了新加坡人的視野,拓展了他們的思維,從而使他們的思想走出封閉和僵化的狀態,變得積極、主動、活躍和富有創造性.極大地增強了他們的主體性。
多元文化社會需要多元文化的相互包容、理解與共榮,並加以適度糅合或改鑄,最大限度地形成社會共識,為此新加坡構築多元共生的「獅身魚尾」式文化,型構了「和諧社會」的共生關係。每種文化一經產生,就具有保守性和惰性力盤,成為阻礙其本身和人類發展的枷鎖,因此在保持多元差異的前提下,必須努力尋求相互間的和諧對話和觀念共享。新加坡對多元文化「兼容進取、相互包容,共生共存、均衡協同」,這既是一種文化風度,也是一種文化能力。新加坡不是簡單粗暴地壓抑和消解多樣性,而是運用大智悲,積極引導、協調、提升和規範多樣性,在多樣性之間求溝通、理解、對話和融洽,進而從中提煉出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創造力。東、西方文化的融合性,不僅體現在新加坡既宣揚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東方傳統價值觀以治療西方狹隘的科學主義、工具主義、物質主義、功利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帶來的頹廢、消沉等社會弊病,也體現在新加坡合理地吸收西方文化的優秀成分,如法治、民主、自由、權利等。這樣,東、西方文化便能匯入新加坡的文化熔爐,進而澆築在新加坡人的靈魂之中,「西方的科學與文明,推動了新加坡社會的繁榮,東方的宗教與倫理,保持了新加坡民族的特有氣質」,這樣就淡化了血緣、地緣、業緣,增強了守望相助和團結凝聚。質言之,「一體多元」體認模式強調「求同存異」原則。「求同」所反映的是相互增強了解、促進融合的進程,「存異」則展現的是豐富多彩的文化景觀;「求同」不一定就是對弱勢族群文化的完全同化,「存異」也不可能只是「井水不犯河水」似的共處。事實上.以不同民族為載體的不同文化之間「求同」與「存異」的不斷磨合,一直作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動力而發揮其作用。
美國人類學家格爾茲曾指出,「人是一種懸掛在由它自己織成的意義之網中的動物」,這裡所說的「意義之網」就是文化。在多元文化社會中,如何解決價值危機和文化重構問題,不僅涉及國際社會面對全球化現實挑戰的因應之策,而且還成為世界各國「和諧社會」建設的重大課題。歷史已經無數次地告訴我們:文化的偏見與傲慢,最終導致的往往就是文明衝突、仇怨叢生,乃至兵戎相見、割裂族群。新加坡從多元文化中融匯兼取、用宏取精、求同存異、和而不同,最終構建了「一體多元、互動整合」的體認模式,形成多元文化協和互動的理想狀態,極大地推進了新加坡「和諧社會」的建設進程,其圓融樣態暗合了中國著名哲學家馮友蘭先生在「西南聯合大學紀念碑文」中所描述的和諧圖景:「同無妨異異不害同;五色交輝,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終和且平」,「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鄉材於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在此意義上,新加坡為世界上多元文化國家的」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鮮活的範例,值得學習和借鑒。(完)
來源:《世界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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