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闖性侵]公益不是保護傘,但也別把公益圈當成無魚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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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朋友來問我「你怎麼看公益圈雷闖性侵案」、「聽說你們公益圈挺亂的啊」、「做公益的不都是大好人嗎,怎麼還會有這種事」、「出了這種事,你還敢做公益啊」。我只能呵呵一笑,莫名其妙。我不想談論性侵的話題,但是這些疑問讓我開始從另一個角度看待自己的職業。
公益,不過就是一個行業,和電商、製造、旅遊、快遞什麼都一樣,只是一個行業而已。為什麼要把公益特殊化,從事公益的人也都是人,自然也會有德行好的和德行不好的,這個在每行每業不都是一樣的嗎?學校,按理說是教書育人為祖國的未來奠基的地方,難道不應該比公益更純潔嗎,可學校發生的性侵案少嗎,少嗎?怎麼沒有人去問做老師的,wokaoo,聽說你們教師圈挺亂的啊,你怎麼還做老師啊。
說到底,是公益被神化了,順帶著做公益的人也被神化了。不是神仙的神,是神聖的神。
經常有人問我: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啊?
答曰:我是做公益的。
問:工藝啊,技術活啊,是在十全街上做玉的么?
無奈答曰:不是手工藝的工藝,是社會公益的公益。
驚:還有這樣的工作啊,哇,你好有愛心啊,那你們有工資嗎?
答:(沒有,我們都喝西北風長大的,長大後全靠理想活著,吃的都是精神食糧。)
做公益的沒有工資。這樣理解的人並不在少數。
打滴滴,司機說,干你們這行的不是應該坐公交嗎,這樣不是可以省下錢去幫助有需要的人。
團隊聚餐飯店開票,服務員說,你們做的公益的啊。離開時聽到後面小聲說,果然做公益的都是假的,還來飯店吃喝呢。
做社區便民市集,一切產品、服務都以低於成本價提供,居民反問:你們不是做公益的嗎,公益不是都是免費的嗎?
捐款給基金會,基金會收取10%管理費,被人質疑(通常並不是捐助人),難道不是應該一分不差的給到服務對象嗎?你憑什麼拿人家給捐助對象的錢?
拒絕給服務對象家中安置空調,被服務對象控訴,呸,說什麼解決我們的困難,我們有困難怎麼不解決啊,我要什麼你就得給什麼啊。
在家裡人的支持下咬牙買了房,被人酸,哎喲喲,做公益的都買得起房啦,看來公益很賺錢啊。
見識過對明星的道德綁架,你見識過對一個行業的道德綁架嗎?
首先,公益不是免費。這個世界上,一切免費的商品和服務都有人在買單。你在商場免費拿了一個禮品,買單的是購買這個公司產品的消費者;你抽獎中了一頓霸王餐,買單的是你十次百次的消費;社區提供一些免費的維修服務上門服務,買單的是你交的物業費。同樣的,所有參加的免費的公益活動,背後買單的,也許是社區居委會、也許是民政局教育局殘聯婦聯、也許是福彩金,也就是說,買單的是億萬納稅人、億萬彩民!而經常提出各種質疑的某些人,除了想中獎發財買過彩票,請問你納了多少稅給這個國家。
其次,公益從業人不是聖人。我們抱著對這個行業的熱愛堅持做公益,但這不代表我就是一個十全十美的人。我可能性格不好經常懟人,我可能很懶很邋遢,我可能花錢大手大腳,我可能在背地裡罵過服務對象,我可能抽煙酗酒,甚至我可能聊騷約P。因為我除了是公益人我還是一個大千世界裡的普通人。一天24小時,除了工作的8小時,我還有16個小時屬於我自己。就算是在工作期間,我也可以有脾氣,我也可以憤怒。不是因為我是公益人我為他人提供服務所以我就低人一等,所以我要把服務對象奉若上帝,服務對象再錯都是對的。真的,不是這樣的。
最後,公益不是任何人任何事的保護傘。現代社會從沒有「功過相抵」一說,功就是功,過就是過,功該賞,過該罰。不是因為一個人做公益,就可以忽略掉他犯的錯;不是因為做公益,提供的服務是免費的,就可以降低對服務的質量要求;不是因為做公益,就可以理所當然的享受優待、優惠,要求企業、商家捐款、給予折扣。雖然幾乎每個公益人都拿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但是這是自己的選擇,相信在金錢之外你也能收穫更多非物質的東西。所以,沒必要標榜自己的善,也沒必要掩蓋自己的惡。
言而總之,公益只是萬千行業中的一個,從事公益的人也並沒有什麼特殊。雖然現在我們還沒辦法讓公益與其他行業被平等對待,但是就像女性解放一樣,總有一天公益、社工會成為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行業,在全世界的各個角落落地生根,總有一天,當我說我是做公益的時候,別人不會再問我有沒有工資!只會問我,辦不辦卡!
最後一句,性侵就是性侵,與公益一,點,關,系,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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