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自殺的那些人,打的都是什麼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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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中簡單明了地提出這樣一個最根本的問題:「生存或是死亡?這就是問題所在。」這個問題便成了很多人的嚮導——他們選擇了死亡。
這種選擇絕非無足輕重。若不信,你就看,除了一些少見的英雄式的自殺行為讓人讚歎之外,自殺都遭到譴責了。
1.
在《自殺的歷史》這本書中,作者就提到了,自殺之所以會遭到譴責,是因為「一方面,自殺被認為是對賦予了我們生命的上帝的侮辱,另一方面,自殺也是對為社會成員提供福利的社會的侮辱。」
誠如斯言,在生命的舞台上,拒絕上帝的恩賜,拒絕同類的陪伴,是不可原諒的「錯誤」。這就像路遇乞丐,有人好心,施捨了熱粥和白水,可乞丐不領情吶,還把粥倒了、水潑了,誰受得了這個?
為此,掌管著善行的宗教領袖,還有那管理著社會大舞台的各界首腦,對於自殺行為,都是不能忍的。
於是,自殺的人在被譴責之外,還受到重罰——一方面是在冥土之中,另一方面是在他們的屍身之上。
…………
看,他們以救世主自居了。
2.
其實,佛教也在譴責自殺。
據稱,在佛教里,自殺者不能進入「六道輪迴」,更不能「投胎轉世」。為什麼呢?因為一個人要按照命定的壽數,償還完前世欠下的「業債」,而自殺使這人在世的債務沒有還清,那就只能在陰間里繼續償還了,償還的方式自然是相當慘烈的。
我覺著,佛教有關自殺的觀點,同蕭伯納對於「君子」和「小人」的劃分,有異曲同工之妙。
在蕭伯納看來,小孩生下來,他的吃、穿、享用,都是由社會賒賬。所以小孩長大,自然欠一筆賬,國家自然要開一張賬單給他。小孩既長成工人,就得掙得一筆基金,一面還他幼年的賬,一面留為日後告退養老之費。如果成年人在世所做的工作,只能付賬,他便是一個小人(common fellon),如果他能超過這個標準,還賬之外,尚有建樹造益於人世,他便是一位君子(gentleman)。
與那些救世主不同的是,來自佛教和蕭伯納的「譴責」,更多的是鼓勵人好好活,要有作為。
3.
此外,我們最熟悉的,最反感的,似乎也最有道理的譴責聲音,多是從「不珍惜生命」「這不負責任」「懦弱的行為」之類想當然的信念出發。
表面上,他譴責的是自殺背後的逃避和自私心理,輕飄飄地佔領了道德高地,可說到激動處,還是會不小心就讓人發現,那不過是幌子。有明眼人就指出,這類人想表達的是:生活本來就是很艱難的,你看我就比你堅強,不堅強怎麼能行呢?
這類譴責有這樣兩個問題:
一是,他根本不了解自殺是怎麼一回事兒;可以說,他對自殺是極其無知的,這像一些人壓根不知道社會主義是怎麼一回事兒,就指手畫腳了。
二是,他要找個機會露個臉面,或者抖一把機靈,看到有人自殺,有人不解,有人慌亂……他就急忙忙跳了出來。
這才是最該被譴責的行為。
4.
不過,話說回來,不論是從哪個角度譴責自殺,對企圖自殺的人都會造成不小的心理壓力,以致不敢輕易採取自殺的行動。可以說,這是譴責帶來的,還算積極的,看得見的效果。
但我們也要看到,這沒有道理的譴責就跟古時人們不懂月食是怎麼一回事兒,以為是什麼畜牲在作祟,就起鬨一樣,是很荒誕的。
要我說,眼下呢,我們還是應該努力去搞明白,為什麼在這樣的時代里,有些人會不管不顧地選擇死亡?
5.
沒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但關鍵是要嘗試著去理解他們,因為他們的態度揭示了生命的價值問題。
這關乎個人,也關乎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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