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管黨治黨的制度優勢

釋放管黨治黨的制度優勢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本報記者 閆鳴

十八屆六中全會閉幕後僅六天,《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就向公眾揭開了面紗,同時公布的還有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兩部法規的說明。字裡行間,旗幟鮮明的問題導向和全面從嚴的規範約束,令人印象深刻。

我們黨從不缺乏直面問題的勇氣,與時俱進正是我們黨的理論品質。在長期實踐中,一些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思想政治不過關,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管黨治黨寬鬆軟等問題,引起黨中央高度重視。「要把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解決好,要有效化解黨面臨的重大挑戰和危險,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完善規範、健全制度,紮緊制度的籠子。」總書記一語點明,制定《準則》、修訂《條例》正是沖著問題去,從根本上尋求解決辦法。

從兩部法規的內容看,無論普通黨員、領導幹部還是高級幹部,從黨中央、各級黨委和紀委到黨的基層組織,既有原則性要求又有具體措施辦法,全面的特點十分清晰。從《準則》中明確強化責任追究,到《條例》中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從嚴的態勢可見一斑。全面從嚴的制度規定,既是全面從嚴治黨、標本兼治的重大制度成果,也將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提供重要支撐。

然而,兩部法規出台的意義並不止於此,制度治黨的優勢也並不僅體現於此。回望十八大以來的歷程,我們看到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日益完善;面對新的形勢任務,我們期待將制度落實到管黨治黨實踐中所釋放出的磅礴之力。

十八屆黨中央始終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結合,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統一,從作風建設新要求、紀律審查新成果、巡視工作新發現、派駐監督全覆蓋等生動實踐中,總結提煉出不少經驗做法,並上升固化為制度——從制定中央八項規定,到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從修訂出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再到六中全會剛剛通過的這兩部法規……近4年時間裡,中央出台或修訂的黨內法規多達50餘部,已超過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1/3。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等優勢,建立健全制度體系,有利於進一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實現標本兼治。

制度千條萬條,不抓落實就是白條。六中全會對全面從嚴治黨作出戰略部署,審議通過《準則》《條例》,標誌著黨的建設新實踐的開啟。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認真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兩部法規的精神實質,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自覺接受監督,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做到忠誠乾淨擔當。各級黨組織都應當扛起管黨治黨責任,發揮核心作用,認真解決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原則性和戰鬥性。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全黨一起行動起來,在實踐中嚴格遵守法規、逐步完善制度體系,就一定能不斷釋放制度優勢,激蕩起強大正能量,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實硬」。(本報記者 閆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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