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熱議新婚姻法
僅僅是看了標題,沒有過多的看過內容,不過光是看標題就已經讓我產生了恐懼。
依然回到較為久遠的話題——婚姻是以什麼作為基礎的?
對,是感情。當今社會,結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男人可以沒有車,但你必須有套住房。因為住房在完成婚姻的因素中可以說已經起到了關鍵的作用,那麼如此的修改真的能給女性帶來壓力么?我看未必。
女性一直被我們看成是一個弱勢群體,但隨社會逐漸的改善,誰說女子不如男的話也開始得到了極大的認證,單一的靠著「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想法來完成婚姻已經不符合時代的要求。
出於婚姻的基礎,個人認為依然是感情,所以婚姻法中會有因為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判決形式。那麼如果女性依然沒有正視自己的社會地位,還是以「穿衣吃飯」為目的的選擇婚姻,我想生活的質量和婚姻的持久度都不會得到保障。必定婚姻是需要感情為基礎,互相信任為準繩。所以,個人認為,房子對於真正想在一起長相廝守的情侶來說不算個問題,因為這個可以由日後共同的努力來完成。
那麼我們來看,對於此次婚改大家提出的問題:
1、導致離婚增多。首先,通常的婚姻結合和分離是以感情為媒介的,那麼我不敢想像一個婚姻走到了最後,沒有一點感情,還在那裡死撐著有什麼意思?你可以說是為了孩子,但是一個沒有感情整日爭吵的家庭會給孩子一個較好的生存環境么?如此的生活給孩子造成的影響不一定比離異家庭小。其次,如果婚姻已經達到了破裂的邊緣,即使沒有婚改,大家也會離婚;我想問大家如果你們的婚姻出現了問題,能否會因為一個房子或者一些經濟原因與自己的伴侶破解重圓?不可能,感情的隔閡是沒有辦法用金錢來擬補的。
2、導致小三增多。這裡我想問個問題:「小三是因為什麼而出現?」第一是感情糾葛,第二是經濟基礎。首先你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在日常生活中與自己在情感上也發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這是導致出軌、不忠的開始。當一個人遇到能夠使自己內心博然心動的異性時候,沒準會因為家庭沒能給予這樣的感覺而走上『叛逃』的道路。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這麼認為有一部分小三事件是參雜其他感情的。因為有一些因為小三離婚的家庭,其實並不富裕。所以小三的出現並不一定是因為有了錢才會發生的事情,這一點請不要與嫖宿混淆。
3、離異女性財產分割不公。這的確是一個不算是公平的事情,夫妻二人一起生活,一起還貸款,一起組建了這個家,到了最後女性就是因為房子是婚前財產所以分不到一杯羹。但是如果你能換個角度來想,你是一個絕對有自信的女人,你很強勢,在生活和經濟上你不會輸給任何男人,那麼在離婚的時候你需要一個背叛你的人給你一些「遣散費」么?你不覺得可憐么?當你拿到了那筆施捨,離開家門的時候,也許你會覺得自己至少有了錢,沒讓他佔到便宜。但是話說回來,什麼是給予負心人最好的打擊?你過得比他好。如果你缺少自信和能力,我覺得你活該被拋棄,因為你已經在內心深處把自己當成了乞丐。
當今社會有很多女強人不比男人差,甚至我們這些窮老爺們還不如人家。對於這種經濟可以獨立的女性來說,房子或者金錢並不是很重要,他們希望找到的是一個真正愛她,能夠包容她的伴侶。而對於此次婚改,我個人認為對女性是一個保護。至少你很有錢,你的負心男人沒有理由在離開你的時候敲你一筆。當然也有不公平,比如共同努力的果實被「竊取」問題。那我們在情感上失敗的同時,為什麼不在心裡上贏利一把?就當給施捨給非洲難民了。如果你非得較真的說:「不行,房子我有還貸款,你必須還給我。」那我勸你還不如這麼要錢更加實惠:按照你們結婚時間算,每天收取小姐包夜費的平均值,那即使是結婚一年,按每晚300元最低價格計算,至少也會得到109500元,這個可以比幫忙交貸款強多了,不是么?如果你張的絕對漂亮,還可以多要到一些。
所以,別認為婚改給你們帶來了壓力,如果你的伴侶對你夠真誠、夠真心、夠負責,他不會背叛你、拋棄你。如果你夠自立,也不怕什麼財產被侵犯。當你們的感情或婚姻出現了問題,得到的任何經濟補助其實都屬於「遣散費」,那還不如給自己留點尊嚴,不是么?
最後,我想說句噁心的話:「如果你的丈夫有了外遇,那你為什麼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個社會男人搞外遇永遠比女人搞外遇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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