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曝職業學校強迫學生實習
原標題:實習怎可成為職業學校盤剝學生的借口?
新華社北京9月26日新媒體專電(記者許晉豫)近來,陝西、山東以及甘肅等多地都曝出職業學校以畢業證相要挾,強迫學生前往指定工廠頂崗實習的新聞,一些學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反映,「學校把他們倒賣給了中介」。實習本是職業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其核心在於服務於人才的培養,怎可成為職業學校盤剝學生的借口?
雖然實習生與實習單位未建立起真正的勞動關係,但這並不代表學生實習無規可依,不受法律保護。教育部等相關部門今年發布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對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的工作時間、專業對口、薪酬等問題,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比如,實習崗位應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不得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等。
而現實中,許多職業學校的實習,竟被安排到與所學專業毫不相關的崗位上,實習期間每天工作10多個。更有甚者,一些學校竟將剛入學的一年級學生送上實習崗位。這就怪了,還沒有學習,哪裡來的實習?實習淪為說辭,本質上正是把學生當成「廉價勞動力」。這樣的實習,其培養人才的作用自然難以發揮。
此外,職業學校通常以「加強學生管理」為由,統一安排學生到合作企業實習,並對學生自主實習嚴加管控。為達成目的,一些職業學校動輒以畢業證相要挾,而將學生「倒賣」給中介,這樣的做法無疑是打自己的臉。
在我國,職業教育發展方興未艾。牢固守住人才培養這個中心,抓好實習這個重要環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實習,不斷提高學生實習的質量,才能讓學生真正成為學有所長、學用結合的實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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