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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尸利益鏈調查

 化州農村一些大戶人家的祖墳很難動。

 廣東省社會學學會會長范英呼籲推進殯葬立法。

 化州農村一些大戶人家的祖墳很難動。

火化率與幹部政績考核掛鉤導致盜賣屍體案件頻發

  近日,據媒體報道,廣西北流市南部的清灣、六靖等鎮新墳被盜挖,盜屍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盜竊得來的屍體拉去廣東化州市那務鎮、高州市荷花鎮賣掉,而買屍者正是這兩鎮的殯改工作人員。

  記者走訪事發地進行調查。

  廣東省社會學學會會長范英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殯葬在立法層面的多年缺失,導致殯葬亂象叢生。他呼籲應儘早進行殯葬立法。

  文/圖本報記者張丹

  11月,廣西的秋雨帶著淅淅瀝瀝的冷冽,讓人感受到冬天臨近的腳步。

  今年已經近40歲的顧星(化名),眼神有些獃滯地看著爺爺的墳墓,思想變得遊離。他不知道,在明年的清明節拜山時,面對的,是否還是這座空空如也的墓穴。

  下葬守護

  一次中風直接奪走了老人的生命。92歲的高齡死去,依照爺爺的意願,顧星和家人們對老人進行了土葬。

  去年農曆九月初十這一天,顧星的爺爺下葬。

  「當時就聽說過有偷屍體的事件,所以家裡人都看得很緊。」顧星說,在爺爺的屍身入土為安之後,家裡人就一直輪流守護著爺爺的墓穴,每天都要進行檢查,這樣日夜不間斷地守護,堅持到了過年之後。

  「你想想,都三四個月了,屍體都開始腐爛了。」顧星解釋說,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他們以為偷屍賊應該不會再偷已經腐爛的屍體,漸漸不再日夜守護在墳墓旁邊,而是每天的清早去看一眼。

  今年清明,顧星一家人完成了對老人墳墓的第一次拜祭。

  但也僅僅是一次拜祭之後,就出現了問題。

  墳邊新土

  4月18日早上,顧星的叔叔匆忙給在60公里外北流市打工的顧星打電話,「出事了,墳好像被人動過。」

  顧星回到村裡,發現原本已經填埋好的泥土,似乎真的是被人動過。「在爺爺的墳頭邊,多了許多新土。」

  「真的被人動過了。」之後,顧星撥通了警方的電話報警。「爺爺的屍體被人偷了。」

  顧星說,到場的警察說僅僅從這些痕迹並不能就判斷屍體就已經被偷走,還是需要打開棺材才能確定。

  經過家裡人的商量,還是請來了之前抬屍體的工人,把墳挖開看看究竟。時間就定在4月19日。

  開棺尋屍

  當時打開棺材的時候,所有在場的人儘管有著心理準備,但是仍然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原本應該在棺材中的老人的屍體已經不翼而飛,就連連同與老人一下陪葬的物品也都不見了蹤影。空空如也的棺材裡,只有一副被用過的白色線手套。

  最終,這副留在棺材內的手套被警方帶走,「說是要提取留在手套上的指紋。」顧星說,但是之後就再也沒有了有關爺爺屍體的任何消息。

  「曾經有人找回了屍體,不過那家人還是動了各種關係才找到。」顧星說,而爺爺屍體到底在哪裡,到底怎樣了,卻一點消息都沒有。

  現在,老人的墳墓已經被泥土回填,墳墓中只留下了至今仍然空無一物的棺材。

  官員買屍?

  屍體可能被偷到了哪裡?據《玉林日報》報道,近年來,北流市南部的清灣、六靖等鎮頻現新墳被盜挖,已經安葬入土的屍體一夜之間不翼而飛。今年6月29日,六靖鎮石寨村的村民顧某到派出所報案稱,他92歲的祖父屍體被人偷走。很快,當地警方就掌握了盜屍案的線索。

  7月8日,北流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對犯罪嫌疑人鍾某富進行傳喚調查。鍾某富供述了在清灣鎮、六靖鎮多次盜竊屍體,並將盜竊得來的屍體拉去廣東化州市那務鎮、高州市荷花鎮賣掉的犯罪事實。7月9日、15日,其買家「那務佬」及「荷花佬」先後落網。

  調查發現,「荷花佬」和「那務佬」居然是廣東省茂名市的公職人員。「荷花佬」真名叫何某明,是廣東省高州市荷花鎮政府社會事務部主任,負責民政、殯葬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那務佬」真名叫董某慶,是廣東省化州市那務鎮政府綜治辦副主任,負責殯改工作。

  據董某慶交代,他是在2013年11月通過其上任陳某介紹與鍾某富認識。兩人商量確定,每具屍體的價格為3000元。何某明是在2012年年底通過朋友介紹認識鍾某富的,他們商量的價格是每具屍體1500元。

  案發後,董某慶承認從鍾某富手中購買了屍體10具。一般到月底,董某慶就帶人開著貨車去到藏屍洞,將屍體運到茂名市殯儀館火化。何某明則將屍體運到高州市殯儀館火化。

  為何要花錢收購屍體進行火化呢?據董某慶交代,那務鎮每個月都有火化任務,而當地盛行土葬,他只好通過購買屍體去完成「任務」。他給殯儀館的手續里,有那務鎮已經死亡居民的戶籍卡,買來的屍體就頂替這些已經死亡的當地居民火化。

  官員停職

  據媒體報道,經查,高州市荷花鎮分管殯改工作的鎮領導黃國志,在事件中負有領導責任。

  11月4日晚,黃國志被停職檢查。同時,高州市政府還責令有關單位和部門積極配合政法部門對何某明涉嫌違法問題的調查,對經查實的違法違紀問題,決不姑息,絕不包庇。

  記者致電化州市那務鎮了解更多相關詳情,該鎮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其不負責相關殯改工作,因此,也不了解之前鎮內綜治辦副主任董某慶的相關情況。「具體他們是怎麼操作的也不清楚。」

  火化任務

  「因同意下屬購買屍體被停職」的原廣東高州市荷花鎮鎮領導黃國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荷花鎮總人口約5萬人,按照千分之五的自然死亡率計算,「一個月的死亡人數在23人左右,而火化必須達到這個數字的一半。」所以,荷花鎮每月的火化任務指標為至少11具屍體,但實際火化的人數遠遠低於這個數字。

  根據《廣東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各市和縣城鎮人口達5萬人以上(含劃入該鎮的農村人口)的縣,應建立火葬場,實行火葬。

  他介紹說,高州市28個鎮,火化率每個月排名一次,荷花鎮每次都排在倒數五六位。而火化率與幹部政績考核掛鉤,月排在最後三位的「落後單位」會被黃牌警告。在年終考核時,全年最後三位將一票否決,評優、評先、升遷提拔都「沒份兒」。

  荷花鎮鎮長丁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負責落實具體殯改工作的村幹部中,不少人對於殯改政策也帶有情緒,加之搞殯改得罪人,為了爭取村民的支持,一些村幹部對土葬不但不查處,甚至存在默許的情況。

  那務鎮鎮長李園春則表示,為了給村幹部動力和壓力,他們除了對舉報土葬者獎勵100元外,每拉一具遺體火化,還要獎勵村委會500元。而對於在殯改中工作不力的村幹部,將進行免職或處分。

  大戶祖墳

  「我們這裡信仰的東西很多,但是總結起來就一句,『靈魂不死』。」廣東茂名化州市的高華(化名)說。

  在化州那務鎮的主道旁,每隔一段路,就會有一座墳墓突兀地出現在視野中,有的在田野之中,有的則直接建在了鎮衛生院的門前。

  「那些都是一些大戶家的祖墳,想動?難。」高華說,在化州的農村,有時在鎮中心,都會看到一個比較大的墳墓,那些是在鎮中心建起了之前就已經在那裡了,經過不斷地翻新、修繕,最終有了現在的規模。而這些祖墳一般都是當地的大戶建起來的,想要為鎮里挪墳,幾乎是不可能的。

  土葬成本

  他說,現在能夠土葬的人家已經算是有些錢了,那些沒有錢的,只能像他家一樣,把老人拉到火葬場火化。

  「如果逮到沒有交錢也沒火化而偷偷把人給埋了,那就要罰款了。」譚明說,而且在罰款之後還不能了結,到最後還是要拉到火葬場一把火燒了。

  但是,如果提前交上一萬元左右的「指標」錢,無論你家的老人有沒有火化,那就都不管了。

專家呼籲推進殯葬立法

  廣東省社會學學會會長范英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殯葬在立法層面的多年缺失,導致殯葬亂象叢生,特別是一些半火化區的偏遠山村,甚至滋生了殯葬腐敗,引起民眾諸多不滿。

  村民願火化可獲補貼

  記者:根據《廣東省殯葬管理辦法》,各市鎮人口達五萬人以上的,應建立火葬場實行火葬,火葬區範圍人口占該地區總人口比例,山區為50%,丘陵地區為60%,平原區70%,城市郊區80%,大中城市市區全部為火葬區。事件發生的地方,正屬於山區。

  范英:相關的辦法是這樣的。在山區,如果村民願意進行火化,將會進行一定的補貼,大概在一兩千元。如果村民不願意進行火化,自然補貼就沒有了。如果村民願意拿這個錢,則就要火化,如果不願拿這個錢,不願意火化也行,並不能強迫進行火化。

  這些辦法是針對山區交通不便、經濟不發達的地方而言的。並沒有提到火化人數一定佔到總死亡人數50%的問題。

  火化區應認真執行

  記者:那為什麼要規定火化任務指標?

  范英: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情況來處理。至於火化任務指標,可能是怕火化區死亡的人通過其他辦法,規避了火葬問題。在現實中,這種情況還是存在的。

  記者:據媒體報道,由於廣東化州與廣西北流相鄰,廣東火化區的村民經常把屍體偷運到廣西埋掉。

  范英:在一些三不管的地方、臨界的地方,這些地方都容易出現這種問題。現在山區仍然有些地方交通不便、經濟不發達,所以我就主張,在火化區人口集中的地方,就肯定要火化,但是,在廣大邊遠山區,就不要管那麼多了。

  往往在山區地方並沒有火葬場,為了火化,要跑很遠的火葬場火化,火化之後還要拉回去葬,這樣就太勞民傷財了。

  強制火化易生腐敗

  記者:記者調查過程中,有村民反映,有時儘管已經下葬,但是因為沒有火化,最終還被殯改隊把屍體挖出來強制火化。

  范英:在非火化區,有些殯改幹部是亂來的,農民對此很反感。邊遠山區提倡火化是可以的,但是不等同於一定要火化。

  這實際上是一種人治的思想,有些幹部為保住烏紗帽,為了當先進,不用火化的地方也強制火化。

  記者:記者了解到,有些地區可以買賣火化指標,每個指標一萬元。

  范英:這種強制火化之後,也就容易產生腐敗問題。有錢的可以不執行,沒有錢的只能去火化。

  應抓緊推動殯葬立法

  記者:針對整治這些存在的殯改亂象,應當從哪裡著手?

  范英:現在強調依法治國,應該抓緊推動殯葬立法。現在僅僅有國務院出台的《殯葬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實際是不夠的,與現實情況也並不適應。現在很多法都出來了,但唯獨殯葬法沒有,必然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我從十多二十年之前就開始呼籲殯葬立法,但是卻一直沒有實現。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希望殯葬法能夠出台,治理國民死亡碰到的問題。

  記者:您有哪些具體建議?

  范英:如果國家有錢,人死亡之後,提供一定補助。或者國家沒有那麼多錢,應該補助一部分,相關家屬拿出一部分。殯葬應當作為一個福利來對待,就像醫療一樣。大家都一樣,在人死之後,有一定的補貼,表示政府對死者的尊重,體現社會主義福利、公共服務。至於怎麼出錢,應當政府主導,專項撥款。根據法律規定,政府出大頭,個人出小頭,人們還是可以接受的。

  第二種是採取市場的辦法,完全由個人出錢。這個路不一定好走。因為土地是國有的,不可能像西方一樣擁有這塊地,幾代人都用這塊地。市場化就會有腐敗的情況發生,進一步提高價格,讓人死不起。

  記者:殯葬立法您呼籲這麼多年,為什麼始終沒有達成?

  范英: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殯葬多年都是民政部門在管理,並存在利益關係,不肯放手。很多民間學者、政府人士同意立法,但是一到了民政部就兩派意見,通過管理殯葬來盈利,成為基層政府的收入之一。

  所以,殯葬立法就是要破部門利益,不能部門立法,要嚴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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