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開緣何超半數「曇花一現」

張玉勝

8月11日,哈爾濱市提出,擬提拔考察的人選,須公開收入、汽車、住房等個人資產。這是5年來,第3個試點官員財產公開的省會城市。據記者統計,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區首開先河至今,試點官員財產公開的地區已接近40個。但超半數試點地區「曇花一現」。(8月18日 《新京報》)

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曾經有著「反腐殺手鐧」的美稱,而且頗有社會共識、民眾期盼的廣泛民意基礎。2011年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發布的《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稱,在認同公職人員財產公開的公眾里,68.3%的人認為應當向全社會公開。然而,透過近40個試點地區的超半數「曇花一現」結局,人們仍不免油生其知易行難、任重道遠的由衷感嘆。窺測其運行軌跡、探究其宿命根底,或有助於這一陽光制度的踐行與完善。

盤點那些曾經熱熱鬧鬧開鑼的官員財產公開試點,導致其「曇花一現」結局的原因,當不無諸多主客觀方面的現實因素。比如由倡導者的自身變故導致的「人走政息」;由資源共享、信息聯動機制缺失導致的「難以核實」;由屈於公眾壓力和個別官員阻力導致的不了了之;出於穩定等多重因素考量的被上級叫停,等等。

應該說,作為探索反腐倡廉全新路徑的創新舉措,尤其是涉及事關官員切身利益的敏感領域,其舉步維艱和遭遇困難當在情理之中。不過,儘管上述緣由確屬客觀存在,但並非根本所在。在筆者看來,導致超半數試點地區「曇花一現」的根本原因,還在於缺乏上下聯動的大環境支持和制度層面的頂層設計。比如,一些由當地政府或明智領導「自發」倡導的官員財產公開「試點」,由於缺乏縱向的上級指導和橫向的同級比較,當地官員「吃虧」、「倒霉」等不平衡心態難以避免,缺乏持續驅動力的「自發」試點恐難脫自生自滅結局。

還有,儘管領導幹部財產申報喊了多年,但大多要求都僅僅停留在政策設計和黨規條紀的層面,並未上升至象徵國家意志的法律高度。1994年國家曾將《財產收入申報法》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項目,但至今沒有下文。具有權威性、強制性、震懾力特性的法律制度缺位,讓官員財產公開始終處於淺嘗輒止的「嘗試」階段,想公開就嘗試一把,不想公開也並不違法,始終難以進入可持續運行的「深水」區域。

把脈官員財產公開試點的「曇花一現」,不能止於就事論事的「麻雀解剖」。必須從促成上下聯動與納入法治軌道的全局和頂層高度,重新審視和科學謀劃,只有形成全國一盤棋的社會環境,營造依法申報和公開的不可逆發展趨勢,官員財產公開才有可能實現實質性破局。而當下已經形成的反腐倡廉時代潮流,以及即將實行的不動產登記、公車改革等制度創新,或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完善和踐行,提供了有益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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