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約壹3: 11-15」「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在約翰壹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再次強調要彼此相愛,他也被稱為愛的使徒。在此他說:「我們要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也就是說,彼此相愛是信徒從起初得救之時,就聽見的命令。既是命令,信徒就必須要守,要服從。接著約翰舉出「該隱」的例子警告信徒,「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該隱」是亞當和夏娃的長子,因嫉妒而殺害弟弟亞伯。所以他是「屬那惡者」,因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因此約翰警戒信徒不可仿效該隱,因該隱的行為是惡的,顯出他不是屬神的,而是屬魔鬼的。之後約翰就說:「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那世人為什麼恨我們呢?因為他們的行為是惡的,因為我們不肯與他們同流合污。這樣世人恨我們就不足為怪了。若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不被世人所恨,反而受到世人歡迎,倒要希奇。而「愛心」是有無「永生」生命的證據。如果我們能愛弟兄,那麼我們就真的是有了神的生命,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反過來說,一個人如果沒有愛心,那麼他仍然是住在死中,跟世人一樣。而「凡恨他弟兄的」,也「就是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黑白分明,沒有中間的灰色地帶。在神的眼裡,恨人等於殺人,因為藏在人內心裡的恨,只要外面的條件允許,必然會導致外面殺人的行動。就如該隱恨自己的弟兄,最後導致殺死自己的弟兄。所以人若常懷仇恨之心,即表示沒有神的生命,結局是非常可怕的。為此,願我們今天都不可像該隱,不可恨自己的弟兄,而是要愛自己的弟兄,這樣我們就已經出死入生了,神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面,永生也存在我們裡面了!阿們!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讀經「約壹3: 11-13」「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提醒信徒:「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這就是說,彼此相愛是我們從信主之初就已經聽見過的命令,這命令是主賜給你們的一條新命令。什麼叫作命令?命令就是主對我們的要求,我們就要絕對的服從,沒有推託的餘地。因為主看信徒彼此相愛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所以主耶穌不是勸我們,激勵我們,聽憑我們自己揀選,而是用命令來吩咐我們,我們只有一個義務,就是服從。我們若不彼此相愛,就是抗拒主的命令,就是背叛主了。所以主對門徒說:「我賜給你們的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在這裡,主耶穌教導我們說,我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就因此認出我們是祂的門徒了。所以彼此相愛是一個見證,也是基督徒的記號。而彼此相愛的「彼此」,意思是這個愛不是單方面的,而是雙方面的。可是有許多時候我們會怪弟兄沒有愛,許多時候我們只盼望有愛從弟兄那裡流到我這邊來。這不是彼此相愛,我們怪弟兄沒有愛,那麼我們也要問問自己有否愛弟兄?我們盼望從弟兄那裡得到愛,我們也得問自己有否給弟兄愛?那麼我們彼此相愛是以什麼作標準?主教導我們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所以彼此相愛的標準就是像主愛我們那樣地愛。我們都是蒙愛的人,我們都知道也都嘗過主是如何愛我們的。主的愛是不顧自己的,是無微不至的,是主動的,是愛到底的,我們相愛也該如此。接著約翰舉出該隱殺亞伯這個例子,就是要警戒我們不可仿效該隱,因為他是屬那惡者,他殺死自己的弟兄,他屬魔鬼的,魔鬼是從起初就殺人的。該隱的行為是惡的,顯出他是不屬神的。今天世人像該隱恨亞伯一樣恨我們,不要稀奇,因為我們的行為是善的,他們的行為是惡。為此,願我們每個重生得救,有神的生命的人,都要離惡行善,我們還要遵行主的命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並要把彼此相愛實踐在我們的生活中!阿們!
<愛弟兄是已出死入生>
讀經「約壹3: 14-15」「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清楚的告訴我們:「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這「出死入生」,是指從屬靈的死亡中活過來,而進入永生的生命中。而愛弟兄是已出死入生的憑據,有愛弟兄的心是證明已經出死入生了,是有永生生命的憑據之一。而這裡所說的愛,不是指著普通的愛,乃是指愛弟兄的愛。而愛弟兄的心不是因為別的原因,不是因為他與你投機,所以愛他。而是因為他是一個信主的人,是屬主的人,所以就愛他。這就是我們出死入生的憑據,這不只是神的話語里有憑據,並且在我們裡面也知道這是憑據。我們憑著愛弟兄,就能知道是出死入生的人。如果一個人在他裡面沒有這一個愛弟兄的心,他「仍住在死中」。這「死」不是指肉身之死,而是指靈性的死,就是和不信的人沒有分別。接著約翰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一個信主的人,是不會殺人的。但會恨弟兄,而恨弟兄就是殺人,殺人的就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因此對得罪自己的人不要心懷仇恨,因為這仇恨會在我們裡面成為毒瘤,最終會毀滅我們。然而「恨」在世人眼中不是罪,但神看「恨」為罪,並且不是小罪,而是大罪,是殺人的罪。所以如果你恨弟兄,你就是殺人犯,而殺人的就連永生都剝奪了。今天若想要知道一個人到底有沒有得救?你只要看這個人到底愛不愛弟兄?這個人到底有沒有恨弟兄?若他不愛弟兄,而是恨弟兄,哪怕是恨一個弟兄,他就是殺人的,而殺人的就是沒有得救的人,因為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這是非常嚴肅的事!今天我們若要找一條出死如生的路,那就是愛弟兄的路。而愛弟兄就能使神的心喜樂,並且使神喜樂到一個程度,祂要賜給我們永生的福分。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認識:「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我們還要愛弟兄,愛每一個在主里的弟兄,這樣我們就曉得自己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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