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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的粉絲和JK羅琳是怎麼幹起來的?(一)

哈利波特的粉絲和JK羅琳是怎麼幹起來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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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ra上看到的問答,做為跟這個系列一起成長起來的書迷本人,看到這個標題時真是大吃一驚,我竟然都不知道粉絲和羅琳女神本尊已經幹起來了?讀完這個票數最高的答案,幾天以後又順手把它翻譯了,不知道有沒有喜歡哈利波特的人會有興趣一閱。

原英文問答鏈接在此,能上Quora的同學可以讀讀看:

Why is the Harry Potter fandom starting to turn against JK Rowling?

正文開始

簡單來說,是因為JK羅琳的觀念自開啟這個系列起,已經產生了變化,尤其是在系列發表完成之後。

同時,她對於「版權所有者」和哈利波特未來方向的態度,和很多哈利波特粉絲的看法大相徑庭,與喜愛在網路上表達想法的那一部分粉絲的差異尤為明顯。

或者,若歸結為最核心的討論,這篇的標題應該取作「JK羅琳 VS. 網路」。

自從九十年代羅琳第一次寫下故事框架,計劃,並開始哈利波特系列的寫作,時間已經改變了很多東西。當她的大多數讀者都是兒童,成長在1990至2000年代,互聯網興起並成為這部分人的家庭必備品和文化的一部分時,羅琳並不在這些人當中。

羅琳是一個真真正正的X世代(1965等年代出生人),就是說在這篇文章寫就的同時她已經有52歲了。所以,她的世界觀和絕大多數粉絲的父母輩是一致的,而和粉絲這一輩是對立的。

基於這個理由,羅琳和她的主要年輕讀者之間逐漸出現了不斷擴大的代溝,後者基本上屬於千禧一代,而羅琳,最近被證明相對於她的讀者來說她有著非常保守的一面,特別是在版權的問題上,她宣布了不管是哈利波特系列叢書還是粉絲作品,她都是「版權所有者」。

基於這個論點,我們按照時間順序捋一捋最值得標記的事件:

1995-1997 互聯網開始奠定全球化的根基。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得以出版。在羅琳用筆寫作哈利波特的時候,互聯網正在它的搖籃期。最初,羅琳沒有辦法負擔一台電腦的費用,更不用說網路,於是她在一家名為大象屋的當地餐飲店裡,在「餐巾紙」和列印紙上勾畫出了哈利波特的最初設定。

在1995年,只有0.4%的世界人口,也就是一千六百萬用戶可以使用互聯網;在第一本哈利波特發行的1997年,這個數字上升到了1.7%,也就是七千萬用戶。

因為絕大多數人都還沒有上網,哈利波特是靠Bloomsbury(UK)和Scholastic(US)這樣的出版商和編輯們閱讀並在教育圈靠「口口相傳」的方式贏得的口碑,並且它一開始是按照兒童書籍來營銷,在之後的多年裡也一直被定義為「童書」

1997-2004 互聯網開始急速的全球擴張,像吹氣球一般地從1.7%的全球人口(7千萬用戶),增長到了12.7%(大約十億用戶)。在2002年,最早的社交媒體網站Friendster也上線了,截止到2003年已經收穫了3百萬用戶。

2003年,MySpaceLinedIn都上線了,互聯網上的社交媒體開始崛起。在線聊天室受到了極大的歡迎。

伴隨著網路文化快速傳播和網路社交媒體步入成熟期的,是幾個為粉絲而生的哈利波特在線社區的建立,包括SugarQuill,MuggleNet,the Leaky Cauldron,the Harry Potter Lexicon,Fanfiction.net,以及其他一些社區。

與此同時,隨著更多續集的出版和電影製作上映,哈利波特系列開始在主流文化市場收穫成功,從單純的「兒童書系列」成為了「流行文化現象」。哈利波特與密室在1998年出版;阿茲卡班的囚徒在1999年出版;火焰聖杯在2000年出版;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在2003年出版。

隨著互聯網化在西方學校的逐漸普及,JK羅琳一手主導了與在校孩童互動的「聊天室採訪」欄目,哈利波特粉絲小說和討論開始出現,且傳播極快,在線上世界裡立馬就讓其他圖書社區相形見絀起來。

截止至今日,哈利波特是Fanfiction.net(粉絲同人網)上有著最多擁躉,以及擁有最多粉絲作品的主題,數量達到了78萬7千篇。

同時,聲名在外的粉絲(Big-Name Fans),簡寫為「BFNs」,開始在哈利波特在線粉絲社區里出現,他們通過發帖對很多普通粉絲的看法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

一部分「BNFs」,特別是駐紮在最有影響力的哈利波特粉絲網中的那一部分,甚至成為了在線粉絲社區公認的發言人,儘管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還都是青少年。這部分人也獲得了與羅琳進行獨家專訪的機會,前提是他們必須「支持羅琳的觀點和設定」。

「BNFs」中包含著像Cassandra Claire這樣已經在網路上發表了廣受哈利波特粉絲歡迎的同人小說三部曲系列的人,她把名字改成了Cassandra Clare,也就是《凡器》系列書籍的作者;除她之外還有幾個著名粉絲網站的創建人也聲名鵲起。

但是,JK羅琳本身並不是太喜歡網路或在線社區,更有甚者,她曾說互聯網的概念讓她感到害怕。

在在2003年為電影哈利波特的密室上映所進行的一個採訪視頻中,羅琳說:

「有一些內容,我之所以會創作那樣的細節,是因為那些東西真的會讓我感到害怕。我總是在讀書,所以我幻想當我打開一本書它卻對著我尖叫,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我覺得電影裡面這裡做得非常好的,就是那本日記。

對我來說日記是一個很可怕的物品,這東西真的可以嚇你一跳。這本小小的書,特別是對於年輕的女孩來說,帶來一種想要對著它掏心掏肺的誘惑,這是我從來不希望去做的事,但我的姐姐就會。這是種能給人的言語予回復的特殊的能力,在那個時候,我寫下這部分內容的時候,我還從來沒有使用過在線聊天室。

但從那個時候我就想,「這和網路聊天室其實很像。」

你輸入腦海里最深處的想法並且能收到答案,而且你並不知道是什麼人在回答。對我來說那是很可怕的一幕,在書里是這樣,拍成電影的感覺也非常棒。當你看到哈利開始寫字,然後日記里有東西開始跟他對話,這是種可怕的力量,就像有個人住在你的口袋裡一樣。

2004 - JK羅琳在公共場合表示支持哈利波特的同人創作,但是要符合她的「標準」。這對當時還非常年輕化的粉絲群體來說並不是什麼問題。但是隨著粉絲群體的成長和互聯網持續的全球化發展,最終出現了問題。

引用她的代理的話:

「JK羅琳的反應是她非常非常高興大家對哈利波特系列有如此的熱情,寧願花費自己的時間來創作他們的故事。但她在意的是這些創作能保持不商業化,不應該被嚴格意義上的傳統媒體進行發表,以確保粉絲不會被利用做營利的工具。

哈利波特系列也許已經年代久遠,但它的目標人群仍然是少年兒童。如果少年兒童們無意之間發掘到一本不是童書向而是帶有成人內容的故事,那將會是很大的問題。

互聯網隨著時間的發展也是分化羅琳和粉絲觀點的重要因素。隨著互聯網成為了西方文化的根植力量和奠基石,在網路社區里討論哈利波特也是。

引用一篇文章的說法:

「(同人創作)是粉絲一直以來都參與的事情。網路時代的到來意味著它們能受到更多的矚目。在有互聯網之前,則是只存在於粉絲和小圈子之中。

2005 - 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出版。在書還沒有出版的時候,為了創作出伏地魔更真實可信的背景故事,羅琳探訪了一家孤兒院,這些機構中駭人的情況促使她的觀點產生了變化。

在2005-2007年間,羅琳改變了一些她之前對伏地魔的想法,比如本來她想把伏地魔寫成害有「精神疾病」,現在她則對這個角色發展出了更多同情和共情的情緒。後來她更進一步,孤兒院可怕的現實條件致使她成立了她最主要的慈善內容,LUMOS,致力於取締這些機構並讓這些孩子回歸他們的家庭。

曾經羅琳表示會嚴格的吝守最初定下的故事框架,但我相信這個事件,標誌了羅琳想法產生改變的開始。畢竟這個時候她寫作這個故事已經差不多快十年了。

這個事件還標誌了哈利波特的書本和角色第一次與粉絲的期待產生了分歧。

2007 - 羅琳發表了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這個系列的最後一本書。在這本書出版之後她公開表示鄧不列多的同志身份,這個行為獲得了非常大的爭議,尤其是這是在在同性平權同性婚姻等在美國被熱議的時期之後(1990-2000年代)。

很多粉絲都忘了這份公開宣言發生在11年前,當時大眾對同志群體和平權的看法跟現在還大有不同。對同志群體和平權運動的主流觀點在九十年代的時候,也就是哈利波特系列設定的年代,仍然在變化當中,且還要持續發展好幾個年頭。直到最後一部書出版的四年之前,才出現了在美國境內的第一例同性婚姻。

但是,就算是在這件事情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羅琳的宣言還是帶來了足夠的爭議,一部分是因為當時同性婚姻在美國還沒有完全合法,哈利波特的粉絲里美國國籍的佔了很大的一部分。同時,關於哈利波特電影系列的製造者華納兄弟影業公司也流傳著一些流言蜚語,關於他們禁止電影中出境的同性或變性演員們發聲,而目的是「維護華納公司的公共形象」。

直到後來,在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終於完成的2010年代,以及羅琳的一部分聲明出現之後,她的粉絲開始批評她,卻是從一個完全不同的角度。

雖然羅琳的決定在2007年曾受到同性團體和活動家們的讚美,到了2018年,有些人卻表示羅琳沒有在哈利波特系列中為同性團體做出足夠的支持。

2007-2012 JK羅琳和她的律師團隊、華納兄弟上訴並勝訴了多起對於粉絲嘗試出版「非官方」哈利波特叢書和百科全書的行為,其中包括非常受歡迎的粉絲網站Harry Potter Lexicon。

這估計是從此以後開始大規模發酵的哈利波特粉絲對羅琳不滿和不贊同的第一環,也是羅琳第一次使用真正的法律手段來對付「BNFs」粉絲中的名人,因為他們的「越界」。

一篇2008年的文章中說:

周二在曼哈頓法庭哈利波特版權侵犯案的當庭,一點陣圖書管理員與羅琳對質時情緒崩潰併當場哭泣起來。

這點陣圖書管理員Steven Jan Vander Ark(下面簡稱萬德先生),外表酷似溫和的羅恩衛斯理,聰明,有魅力,又有著哈利波特的頭髮,Steven說在第一次讀到哈利波特並立刻愛上了這本小說之前,他是一個星戰粉。

在證人席里,他把羅琳譽為他的偶像,他對文學的愛的化身,卻被邪惡的追求利於的出版商變成了一個壞巫師。

有一次他在作證時說,羅琳一下子把他的的網站從成千上萬的哈利波特粉絲網站中挖掘出來並肯定他的努力成果,一下子又控訴他把這些成果集結成書的想法是抄襲。

「你認為自己是哈利波特社區中的一員嗎?」,大衛漢默問,他是密歇根一家小出版社的律師,也就是想要出版萬德先生作品的那家出版社。

「是的。」萬德先生說,他的臉漲紅著,嘗試從羅琳的注視中移開,而她就坐在10英尺外,全神貫注的聆聽著。

然後他不可抑制地哭泣起來。「抱歉,」他說,並嘗試恢復自己的鎮定。「對我來說這讓我非常難受,我受到了很多的批評,但很顯然,這並不是我的本意(指抄襲)。」

在長達三個小時對於萬德先生是否侵犯了羅琳的作品的法庭問答之後,產生的是非常情緒化的結果。

周一的時候,當羅琳舉證時,也是眼中溢滿了淚水,她表示要出版萬德先生作品的那家出版社的作品,只是從她的系列中抄襲了大量的原始材料,幾乎沒有附加任何新的內容或看法

萬德先生則表示他和他網站的員工們,包括一位居住在希臘的老師和另外兩點陣圖書管理員,只是一起按照字母順序把哈利波特中所有的細節編纂成了百科的形式,因為原書里並沒有準備這樣的材料。

羅琳通過發言人用電子郵件的形式對萬德先生周二的證詞作出了回答,說「一個書迷對書的喜愛和熱情與出版的行為,不能被混為一談」

同樣在在2009年,JK羅琳做出了讓粉絲覺得「史無前例」的行為:她開始使用社交媒體工具推特,這顯然和她曾經對互聯網「危險」的看法不相符。

也許這是為了與網路出版內容相抗衡,或者也是為了她將來的寫作事業和市場發展做出的考量。

任何一個情況,都更清晰的表示羅琳對於哈利波特系列的整體的看法已經產生了變化,對該系列的未來發展方向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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