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們想要的給孩子

把我們想要的給孩子

來自專欄成為自己的心理專家4 人贊了文章

對於剛離開學校一段時間,習慣以按照「準則、規矩」行事的新手爸媽來說,有個通用性的教育原則似乎是必要的。但和其他處事原則一樣,教育本身並不是孤立的。不同家庭情況、不同智力水平、不同性格特質的孩子,適用的教育方式必然不同。與其從各種資訊中學習教育方式,不如先看看我們自己——看看我們是誰,需要什麼?相比差異,成人和兒童有更多共有的東西,尋找到了自己渴望的東西,才可能也更有理由把它傳遞給孩子。

一、 我需要別人什麼樣的態度

我希望別人尊重還是蔑視?我希望別人幫助還是攻擊?我希望別人指導還是壓迫,抱怨還是鼓勵?

我希望別人和我交流時有張什麼樣的臉呢。不一定微笑,但別冷漠、麻木、厭棄、不屑。那樣的臉讓我不安,潛意識會自動運作起來,遵循這些表情背後潛藏的評價,尋找自己應該被無視、被貶低的理由。我們並不完美,所以總能找到不夠好的地方,讓別人的負面表情變得合理。但這樣的自我攻擊讓我有不好的感覺,我不希望有這樣的感覺。我愛我的孩子,我不希望他也有這樣不好的感覺,所以我會用笑臉或至少平和的態度面對他。

有時候外界事物讓我無法保持笑臉,如果意識到了,我會努力想辦法盡量解決或至少接納並消化負面情緒。如果我從孩子不安或恐懼的反應中才意識到情緒失控,我會在他理解的範圍內告訴他,我的負面情緒來自某個困難而不是對他的不滿。我會讓他選擇是暫時讓我不陪他,還是冒一點我可能情緒溢出的風險繼續讓我陪。

根據我的經驗,孩子有足夠的能力處理這樣有點奇怪的選擇。一開始他會詳細詢問我的困難,試圖幫我解決,但很快他就明白大人的困難並不那麼容易解決,也因此能沒有負罪感地接受「解決大人的問題並不是孩子的責任」這一很值得理解的道理。之後,他先謹慎地選了幾次給我時間冷靜,之後又抵抗不住誘惑選擇了冒著風險讓我陪。很快,他就有了足夠的經驗,明白他的爸爸是個有很強情緒調節能力的人,並在少數幾次我忍不住皺眉時及時放我去給心情充值。

完全不需要在孩子質問為什麼凶的時候說「這不是凶,只是對你嚴格」或「棍棒底下出孝子」。因為我並不害怕孩子發現我對他發泄負面情緒的事實,也不奢望孩子認為我是個沒有負面情緒、永遠不會遷怒的聖人。所以我不需要尋找遷怒的解釋,只需要接受事實並尋找傷害最小的方式。

之所以用「遷怒」這個詞形容大人和孩子相處時的嚴厲,是因為認為發怒就是對別人的嚴格要求完全是一種掩飾。不僅因為我發現每次別人對我聲色俱厲都只有傷害我這唯一結果,還因為每一次我都可以從他們的憤怒後發現這是他們對自己憤怒的轉移。而他們對自己的憤怒都來自恐懼——恐懼我的不服從對他們利益的傷害,就像很多父母對孩子打罵時不願意承認的恐懼一樣。

二、 我需要什麼樣的權利

我希望別人給我說話的機會還是讓我閉嘴?我希望別人尊重我的意見還是只需服從?我希望別人認為我和他有同樣的人格權利還是我永遠只能是配角?

我希望和我交流的人能認同這一點——無論彼此地位、權利有何區別,我也可以擁有自己的想法、我的想法也可能是基於自身經歷的客觀判斷;我希望他能允許我把自己的意見和支持這個意見的理由說出來,和他的意見及支持該意見的理由進行比較;我希望他明白,即使兩個人意見不同也不意味著一定有人錯了,不同的人可以有適合他們的正確、有適合他們的判斷標準。

所以,當我發現孩子的行為和我預期不符時,會仔細詢問他原因,也可以接受他不想在飯點吃飯時「不想吃」這樣的理由。即使「不想」這樣的理由非常主觀,他也應該有表達和維護自己意願的權利。所以我只需要羅列類似「飯菜冷了味道會變差」「不一起吃飯收拾碗筷會很麻煩」「養成規律的吃飯習慣可能更有益於健康」等個人認為最好準時吃飯的理由,而不用承受說出「現在不吃等會就不給你吃、餓死你」等恫嚇時引發的壓抑氣氛。

當我自己發現自己真的認同「每個人都有權做選擇」後,我不再認為父親這個身份就天然擁有代替、強迫孩子,讓他做符合我利益決定的權力。就像我們有權決定給多少零花錢一樣,孩子也有權決定零花錢的用途、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一個一面給孩子很多零花錢另一面又阻止孩子買喜歡東西的家長是貪婪的,因為他既想獲得「我對孩子很好、很慷慨」的優越感又剝奪了孩子的自主權、汲取著控制一個人的權力感。相信我,會用「孩子想買的東西都不好,買玩具不如買文具」作理由的家長必然也是「打罵都是為孩子好」的認同者——小孩怎麼有我聰明呢,他們怎麼知道什麼對他們好呢?只有我才知道!

談到權力必然要同時談到責任,即孩子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就像我們無法完成領導要求的超額任務,不可能在收穫遠小於付出下保持高效一樣,孩子也不可能在我們付出較少精力的情況下次次考班級第一、在限制所有娛樂活動的情況下一門心思學習。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的智力在家長中處於中檔水平,那麼孩子就沒有成為天才兒童的責任;如果我們的付出處於班級家長平均水平,那麼孩子就沒有責任必然要超越大多數同學;如果我們一天都無法離開手機,那麼孩子就沒責任放棄所有想要的娛樂。

談到孩子具有成人對等權力總讓很多家長憤怒,但相比「大人就是可以玩手機,小孩就不應該玩」的強詞奪理或「長大後你也可以想玩多久就多久」的畫餅充饑,一個以身作則,以同樣的標準要求自己和孩子的家長才可能贏得孩子的尊重,才可以真正贏得孩子的傾聽。因為當孩子知道自己的問題家長也需要解決,那麼問題解決方式才有聆聽的價值。否則家長對孩子的問題永遠無法感同身受,孩子也永遠只能聽到不切實際地「指導」。

三、 我想要什麼樣的人生

我發現怎麼教育孩子對我變得非常簡單:明確自己最想過的生活,尋找能讓我過這種方式的技巧,再把這些技巧告訴孩子就好。或許孩子要的人生和我不同,但我認為,只要是基於人自然的追求而非過度補償式的貪婪索取,只要是基於人自我保護的天性而非長期傷害激起的攻擊式心理防禦。孩子渴望的、追求的真的不會太多,善良、單純真的是孩子的普遍特質。我看到過那麼多「壞孩子」中,絕大多數僅僅是不屈從於父母師長的意志、想勇敢表達自己的訴求而已。而在剩餘的那些確實有攻擊行為的「無可救藥」的孩子背後,我也總是能毫無例外地看到永遠不停地「為了他們好」的人。

那些憤怒地反駁孩子本性善良的家長,在「你是沒見過我家那麼壞的孩子」後,往往會跟著「不打不行啊」的感嘆。你永遠也無法讓他們接受正是「打」這種粗暴的方式造成了孩子的「壞」,因為這意味著他們必須認同自己有錯——他們怎麼可能有錯呢,當然是因為有孩子壞這個因才有他們打這個果了,當然是孩子的錯啦。

我想要幸福的生活,但真的要求不多;我想有休閑放鬆的時間,但真的不是懶惰、不是不思進取、得過且過;我想要獨立安靜的時間,但真的不是孤僻冷漠、不諳交際;我想探求自己的權利邊界、責任邊界,但真的不是自私刻薄、不懂尊重。

我只想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也別讓人來傷害我、控制我,只要給我自由的、本該屬於我的空間,我一定可以吸收足夠的營養,成為自己最想成為的人。當我真的堅信這一點的時候,需要為孩子做的也一目了然了——隨著他年齡的增加,給他權利範圍內的權利、讓他承擔責任範圍內的責任、保護他不遭受外界對他的控制,提供足夠的、多方面的訊息供他選擇就好了。

我相信,只要我們這樣做了,孩子們一定會成為他們最想成為的人,擁有獨屬於他們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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