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關係:生男還是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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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攜帶的來自父親的遺傳物質比女兒少,所以生女兒更合算?而進化生物學的一項假說認為:資源條件優厚的父母,將偏愛雄性後代。
許多社會都存在父母對子女性別的歧視。漢民族成員對重男輕女的傳統更不會陌生,這種歧視不僅表現在對待子女的態度和家庭養育資源的分配上,更會以遺棄甚至溺殺女嬰的極端方式發生,在胎兒性別鑒定技術和計劃生育政策高壓之下,則表現為大規模的選擇性墮胎。
在前現代社會,男孩死亡率比女孩高許多,所以自然的出生性別比通常在102到108之間,這樣到達婚齡時男孩數量就和女孩相當或者略少,但選擇性墮 胎會大幅改變出生性別比,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中國90年代末的出生性別比是120,最高的江西省達到138,蘇北一些縣市更高達170多。
類似情況在較輕程度上也存在於印度;但同時,也有些社會的子女性別偏好是相反的,比如中國西南的許多藏族和彝族地區,出生性別比顯著低於常規水平, 類似情況在非洲和歐洲某些地區也有發現,當然,這些不是選擇性墮胎的結果,父母未必有故意的偏愛,甚至未必意識到,而是生理系統對環境條件所做出的無意識 反應。
那麼,究竟是哪些因素在影響著人們的子女性別偏好呢?僅僅是所謂文化差異(這個詞如今已不幸成了被用來一股腦收納各種「我不知該怎麼解釋的群體差異」的方便籮筐)?還是先回到生物學起點,看看進化理論能對此說些什麼。
【誰在偏愛女兒?】
容易想到的是,男性可能會偏愛女兒,因為男性傳給女兒的是X染色體,傳給兒子的是Y,而Y染色體比X短很多,兒子攜帶的來自父親的遺傳物質比女兒少 4%(按鹼基對算)或3.2%(按基因數算),所以生女兒更合算;不過還沒有經驗證據說明這種偏向確實存在,假如真的存在,那一定是Y之外染色體上的基因 實現的,而且Y染色體上可能會發展出對抗它的機制。
進化生物學在子代性別偏好上提出的第一個理論,是特里弗斯-威拉德假說,它是在1973年由剛剛拿到博士學位的生物學家羅伯特?特里弗斯 (RobertTrivers)和正在讀博士的計算機科學家丹?威拉德(Dan Willard)在既缺乏經驗證據也不清楚微觀機制的情況下,完全從特里弗斯的親代投資理論推導出來的。
該假說認為,在父母能夠幫助子女增進繁殖機會的條件下,那些資源條件優厚的父母,將偏愛雄性後代,理由在前面《男女關係》的系列文章里已介紹過:受 雌性生育數量限制,投資於女兒的邊際繁殖收益會很快下降,而兒子因為可以同時利用許多雌性的生育能力,可以更充分的將資源優勢轉變為繁殖收益。
特里弗斯-威拉德假說對人類社會的適用性,已得到了多項經驗研究的支持;人類學家威廉?艾恩斯(William Irons)在研究了土庫曼約穆特(Yomut)部的婚育資料後發現,土庫曼各部流行一種基於部落等級的嫁娶模式,女性要麼嫁給本部落男性,要麼嫁往更高 等級部落。
在所研究時段,約穆特部處於該體系頂端,只有外娶沒有外嫁,部分富裕男性娶多妻,導致男性的總和生育數(10.6)比女性(7.74)多出 2.86,結果該部的性別比遠遠偏離正常水平,甚至在半個多世紀後,60歲以上老人的性別比仍高達137(考慮到男性死亡率高壽命短,這是非常驚人的,即 便在中國該數字也低於100)。
類似情況在文化迥異的西方同樣存在,伊莉莎?卡梅隆(Elissa Cameron)等人在2009年根據福布斯排行數據研究發現:美國億萬富翁的子女中兒子佔60%(相當於性別比150),其中財產系繼承而來的男富翁, 和嫁給男富翁的女人,該比例更高達65%(性別比186)。
人類學家李?克朗克(Lee Cronk)的研究則從另一個方向支持了上述假說;肯亞的穆科戈多(Mukogodo)族早先以狩獵採集為生,上世紀初逐漸轉向畜牧,並開始與相鄰畜牧 部落通婚,但作為缺乏資源和經驗的遲來者,他們的畜產遠少於後者,而按畜牧部落的習俗,娶妻彩禮都以畜產支付(穆科戈多的舊習俗是用蜂蜜),於是該部落在 婚姻市場上陷入了特別困窘的地位。
穆科戈多族
結果,該部落父母逐漸對女兒產生強烈偏愛,精細的量化觀察發現,三歲前孩子中女孩得到的照顧和哺喂都遠多於男孩:平均照看距離短77%,摟抱時間長 82%,餵奶時間長56%,身高體重低於正常水平的幅度也小了一半多,偏心的後果是,男孩存活率遠低於女孩,1986年時四歲以下的男孩比女孩少了 1/3。
塔馬斯?伯瑞斯科(Tamas Bereczkei)1997年對匈牙利吉普賽人的研究發現,這一在歐洲長期處於近乎賤民地位的族群,也嚴重偏愛女兒,性別比低至89,前一胎是女孩時的 墮胎率比前一胎是男孩時高一倍多,女孩哺乳時間比男孩長一半,上學時間長一年;從繁殖收益看,這一偏愛相當理性:每個女兒給父母帶來的孫輩數是3.53 個,而每個兒子帶來的只有2.75個。
支持特-威假說的另一項證據是,女性受孕和懷孕期間的營養水平對出生性別比有顯著影響,因為母親營養水平是預測家庭資源條件是否優越的一個有用信號 (儘管未必可靠),這一點最初在多種動物中得到證實,近年來多項針對貧困地區人類群體的研究也得出了類似結果;另外對饑荒期間流產現象的研究也發現,男嬰 的流產率明顯高於女嬰。
匈牙利吉普賽人
【誰更偏愛兒子?】
其實,特-威假說還可以更精緻化,高地位家庭中,夫妻雙方偏愛兒子的程度會有所不同,理論上妻子的偏愛程度應高於丈夫(儘管尚沒有經驗證據支持這一 推斷),因為妻子自身和女兒都直接受限於生育瓶頸,要獲得大量孫輩,唯有指望通過兒子的多妻策略來充分利用優越的家庭資源,而丈夫卻可以通過(在婚內或婚 外)尋找更多配偶來達到同樣目的。
比如,家庭資源足以養活100個孫輩,一位妻子即便生下8個女兒,每個女兒又生下8個孫輩,也只有64個孫輩,但只要有一個兒子並多娶些媳婦,以同樣生育率便可輕易達到目標——不妨將兒子通過多妻而產生的這一作用稱為「兒子乘數效應」。
除了偏愛程度更高,妻子還面臨時間上的急迫性:由於丈夫也偏愛兒子(雖程度較低),需要兒子來繼承自己的高地位,所以假如某位妻子遲遲沒有兒子,丈夫就更可能尋求其他機會。
假如將社會結構和繼承製度上的差異也考慮進來,情況將變得更複雜;不難理解,家庭資源越龐大,壽命越長,父系繼承越可靠,繼承權越偏向男性,兒子乘數效應就越顯著,妻子對兒子的偏好也就越強烈和急切。
與長子繼承製和單妻制相比,諸子分產制與多妻制結合時,兒子偏愛會更強烈,長子繼承製實際上將兒子乘數效應集中在長子身上,所以隨著已有兒子數的增 加,夫妻對兒子的偏愛就會不斷降低,而在分產制下,即便丈夫已有多個兒子,還沒有兒子或只有一個兒子(很可能夭折)的妻子仍會強烈偏愛兒子。
多代同堂的大家庭和共享族產的宗族制度,會進一步強化分產制的上述效應,因為在多代同堂家庭中,當輩份最高的父系家長仍然在世並控制著未分配家產 時,每個男性子嗣都有望分到其中一份,所以在分家開始之前,兄弟們甚至堂兄弟們,都在競相通過多生兒子來擴大自己這一支的份額,而在長子繼承製下,這樣的 競爭預先就被排除了。
而在共享族產的宗族中,在族產權益中所佔份額(比如對族產用途的表決權、族產用益權或族產收益的分配權),將由各支系的規模決定,而在父系宗族中, 支系規模就是成年男性數量,各支系的香火旺盛程度,意味著祠堂里的牌位數、長老中的代表數,也就是宗族這個鬆散合夥企業中的股份比例。
客家祠堂中的牌位
類似原理在家族之外的社區利益競爭中同樣適用:在父系家族組織盛行的情況下,對社區事務的發言權、對公共資源的競爭、糾紛衝突中的優勢,都高度依賴 於家族中的男性數量,特別是在法律保障薄弱、財產權缺乏制度性保護、侵奪強佔頻繁的社會,缺少男性的家族將處於極端不利地位,因而多生兒子的動機會變得十 分強烈。
敏銳的讀者或許已經發現,不經意間,本文已對漢族的重男輕女傳統給出了一個解釋,傳統漢族社會同時具備了上面提到的強化兒子偏愛的全部制度元素:多 妻制、諸子分產制、偏向男性的繼承權、父系大家庭、共享族產的宗族制度、缺乏法治和對財產權的制度保障、權利需要由家族憑自身實力來捍衛。
這種情況下,對男孩的偏好已不再只是為了獲得兒子乘數效應所帶來的遺傳收益,而是為了增強父系家族組織的實力,以便在宗族和社區的競爭中取得優勢, 從而為家族和自身獲取最佳資源條件,當這一需要足夠強烈時,即便資源優越或高地位這一前提消失,兒子偏愛仍會存在,這就解釋了,為何在宗族制度盛行的地 區,即便窮人也偏愛兒子。
宗族制度對子女性別歧視的影響,也得到了中國地區性別比差異的印證,按第五次普查數據,那些廣東、廣西、溫州、福建、江西、湖南等近古以來宗族制度 發達的地區,出生性別比都大幅高於平均水平;蘇南蘇北的出生性別比形成鮮明對照,而據社會學家韓海浪的研究,宗族組織在蘇北相當發達,而在蘇南則近乎絕 跡。
這樣,最初由高地位男性組織起來用於謀取繁殖收益的父系家族,一旦發達併流行起來,便演變成了家族各支系間和不同家族間競爭資源的工具,這一競爭模 式繼而推動了更大規模的宗族組織的發展,最終將不同地位的社會成員全部捲入其中(除了少數遊離在此結構之外的邊緣個體,或處於賤民地位的少數群體),並讓 置身其中的成員無論貧富都接受了重男輕女觀念。
相比之下,在中世紀西歐,參與社會競爭的組織,主要通過非血緣的領主附庸間封建契約關係而建立,財產和權利也得到了更多制度性保障,這一保障隨著近 代憲政與司法體系的發展而變得日益可靠,同時,教會、行會和各種非血緣利益集團的存在,也讓人們在謀取和保護利益時更少依賴父系血緣組織,因而不像宗族社 會那樣迫切需要男性家族成員提供戰鬥力。埃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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