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文字獄:蘇軾與烏台詩案

摘要]「烏台詩案」指的是北宋元豐二年發生的文字獄。監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的語句和此前所作的詩句,以諷刺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此案件純屬政治迫害。

「烏台詩案」指的是北宋元豐二年發生的文字獄。監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的語句和此前所作的詩句,以諷刺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此案件純屬政治迫害。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關頭,發生了蘇軾烏台詩案。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台受審。烏台指的是御史台,漢代時御史台外柏樹很多,有很多烏鴉,所以人稱御史台為烏台,所以此案稱為「烏台詩案」。

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蘇軾被貶調湖州。貶調的原因是他不贊成王安石的新法。在奉調時,蘇軾依例向宋神宗上表致謝。本是官樣文章,但他知道自己被外放,是新黨作了手腳,於是在表中寫出了略帶牢騷的「知其生不逢時,難以追陪新進;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養小民」一句。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當於現在的官方報紙,蘇軾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書人心目中的笑柄。

監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舉出蘇軾的《杭州紀事詩》作為證據,說他「玩弄朝廷,譏嘲國家大事」,更從他的其它詩文中找出個別句子,斷章取義地給予定罪,如:「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本來蘇軾是說自己沒有把書讀通,所以無法幫助皇帝成為像堯、舜那樣的聖人,他們卻指他是諷刺皇帝沒能力教導、監督官吏;又如「豈是聞韶忘解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說他是諷刺禁止人民賣鹽。總之,是認定他譏諷皇上和宰相,罪大惡極,應該處死刑。雖然他們都要蘇軾死,但神宗皇帝不願殺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蘇軾在進京途中關入監獄過夜。

朝廷在七月二十八日將蘇軾逮捕,八月十八日送到御史台的監獄。二十日,正式提訊。此時,《夢溪筆談》的作者沈括告密,指出蘇軾歌詠檜樹的詩句:「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蜇龍知。」隱刺皇帝:「皇帝如飛龍在天,蘇軾卻要向九泉之下尋蜇龍,不臣莫過於此!」新黨指控蘇軾「大逆不道」,要置其於死地。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有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范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蘇軾寫《獄中寄子由》說「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無比凄慘。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巨大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與君世世為兄弟,再結來生未了因」的悲慘詩句。因為兒子蘇邁離開京城去別處借錢,把送飯的事交給朋友,但是忘了告訴朋友父子之間有約定:送飯只送蔬菜和肉食,若聽到壞消息,才送魚去。巧的是這位朋友恰恰送去熏魚。蘇軾大驚,就給弟弟蘇轍寫了上面兩首訣別詩。詩作完成後,獄吏按照規矩,將詩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讀到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感動之餘,也不禁為蘇軾的才華所折服。加上當朝多人為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神宗說:「聖朝不宜誅名士」,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貶其為黃州團練副使。轟動一時的「烏台詩案」就此銷結,而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也廣為流傳開來。

烏台詩案總算了結了,蘇軾出獄當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因為「少年雞」指的是賈昌。賈昌年老時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可引申而指朝廷當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伶,又會是一場「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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