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如何寫借據才無後患

民間借貸如何寫借據才無後患

民間借貸如何寫借據才無後患

(學點法律常識,保護自己權利)

   文浩律師 QQ21734195

這幾年,民間一般借貸糾紛越來越多了,當發生糾紛沒有調解的餘地時,便到法院提起訴訟.由於當事人的寫的借據寫的五花八門,很不規範,因此有些明明很有理的官司卻敗訴了,那麼民間借貸的借據該如何書寫才能不留後患呢?就個人的理解,簡要介紹如下:

民間借貸借據的內容非常的簡單,無非就如下三個部分

1、標題。

2、首部。

3、內容。

3、簽名與日期。

首先,標題要寫上「借據」、「今借到」「借款條」都可以。注意盡量不能用「證明」二字。

其次,在首部寫明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立借據前,一定要核對借款人的身份證,名字不能寫錯,防範對方用曾用名、小名、諧音字代替,並要求留借款人一份身份證複印件,以便對方不還款時起訴有對方的身份資料。

再次,在內容部分主要包括借款原因,借款金額,支付方式,還款方式,利息計算,擔保人等。

借款原因要簡單的寫明借款人因建房或者購車等原因,便於事後對借款情節的回憶;借款金額要分別寫上大寫與小寫;支付方式寫明是交付現金還是銀行匯款等。還款期限,可寫可不寫,因為寫上的話,就要在還款之日起兩年內起訴,否則一不小心就過了訴訟時效。不寫的話,視為對還款期限沒有約定,可在實體權利保護期的20年內要求其還款;利息要注意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因為我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超過的部分法律不予保護。另外,因為法律支持雙方對利息沒有約定的,自催款之日或訴訟之日才計算利息,所以當等了幾年之後發現借款人違約,到起訴時才計算利息就吃大虧了,也不利於對違約人的懲罰。所以,借據上可註明「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利息」之類的話就萬無一失了。如果借款數額較大,本律師建議你讓對方能提供擔保人或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最好。平時常見到借條中注有:「如到期還不上借款,自願以個人房產抵押」等字樣。這樣寫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房屋屬於不動產,要想享受抵押權,必須去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才能生效,所以在借據中只要寫上用房屋或者車輛做抵押,一定要到有關部門辦理財產抵押登記,否則是不能享受抵押權的。

最後,簽名與日期。簽名要注意讓對方加蓋指印,因為指紋是人體身份的標識之一,全國找不到一個相同的,而筆跡可以模仿,印章可以假造,而指紋作假就很難了。

如果民間借貸按照這樣收寫借據的話,遇到不講信譽的情形時,自己的權利就能得以保護,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就會對你主張的借款本息都會支持的。

文浩律師特別提醒:

1、書面證據、萬分重要,它是發生訴訟能證明借貸關係最有力的證據。所以借款給別人時,一定要拉下所謂的「面子」,打破情面,要讓對方書寫借據,才能有效的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相反,認為:「是親戚、好友,憑良心不可能好意思的耍賴」,到時肯定會出現無憑無據、悔之晚矣的局面。

2、兒女結婚時,父母自願贈與金錢的除外。如果借給兒女建房、購車等,一定要讓兒女寫借據。因實踐中多次遇到「結婚買房時歡歡喜喜,可出現離婚時,就爭的面紅耳赤」到法院打官司也得不到支持,往往把借款被對方答辯成了「贈與」。落個官司敗訴、訴訟費自負、錢沒討到。反倒氣出一場病來。

3、最後一部分可以寫上借款地點,這也是十分必要的!因為一旦發生訴訟,涉及到法院管轄權的問題,方便出借人的訴訟。因為民間借貸屬於借款合同,法律規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所以,寫上借款地點對於借款人是外地,甚至不管多遠的被告的情形,,原告會省錢、省力、省麻煩。

但願以上這幾點能對朋友們有點兒幫助!!!

正是:

流血流汗掙點錢,

親友來借真犯難,

要借必須寫憑據,

留一後手好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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