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義與中國社會的現代化
[科技與人文]普遍人文主義與中國社會的現代化
要點:
在科學之外理解哲學。
有許多哲學家肯定,如果不去尋求絕對性的真理,那些相對性的真理將找不到自己的「根」。科學真理與哲學真理層次不同,它們的深度、廣度及必要性也不同。但是真理與真理之間,不可能自相矛盾。如果尋求、把握真理的人之間有矛盾,那是人的問題,而並不是真理本身的問題。
文章:普遍人文主義與中國社會的現代化
二十世紀之初,中西文化、學術強烈交流、衝擊的時代,深受西方十九世紀前半葉實證主義的影響,科學萬能、科技救國的口號大行其道。
新文化運動時期,在要科學、民主,就不能要傳統文化和禮教,就不能要形上學和宗教,使合乎中道的人文精神受到嚴重的打壓與破壞。
知識分子心目中的人文思想及人道精神變得日益偏狹。此種科學與人文對立的形成,雖然在理論上非常脆弱,並且不乏非理性成份,但是對中國現代社會的偏激影響,卻是相當深刻而持久的。
民初的「新文化運動」與六十年代發生的「文化大革命」二者之間的關係,也受到不少中外學者的肯定,值得注意和重視。時至今日,海峽兩岸在資本主義精神與經濟挂帥的呼聲日益高漲之際,科技主義的影響仍然經常佔有優勢,使人文科學、社會科學及自然科學之間的平衡發展,難以把握和實現。
不久前,兩岸、港、澳皆進入了世界貿易組織,進一步投入了經濟全球化的潮流。近年已有不少學者提出,全球化的走向,如果只能在經濟上加把勁,以獲利、賺錢、致富為唯一目標,而根本不重視文化及其重要範疇的全球化走向及需要,將不利於人類社會的人道、均富、正義、仁愛及和平精神的實現。許多同道對於中國社會,在經濟全球化潮流中,如何為自己定位,感到希望與焦慮各半。
面對我國人文精神的反思及重建,下面只簡單就三種整合,就教於各位同道:
一、科學與哲學的整合
科學與哲學運用不同的方法去詮釋、了解宇宙及人生之種種現象,即使求真求知的動機和目的有所不同,莫非為了人類生存的好處。它們研究的對象有時是同一的,例如物質、生命、時空等,此即士林哲學所說的「物質對象或共同對象」(objectmaterial),然而由於方法和目的不同,科學及哲學又有所謂不同的「形式對象或特殊對象」(objectformal)。
為形容二者的不同,常用「怎麼樣(how)」和「為什麼(why)」二字加以形容。
例如有關颱風現象,氣象學家只要正確地告訴我們,它怎樣形成、位置在哪裡、怎麼發展、威力多大、會造成什麼災害以及如何防備,也就夠了。
但是一位哲學家可能更深入地去追問,為什麼地球上會有颱風現象?它與自然律有什麼關係?天災的發生只是偶然現象呢?或者每一個現象或事件的發生,背後都有原因,甚至還可找到必然的原因呢?此乃追根究底的提問或對人間萬物、萬事、萬象作終極理性的探討。哲學探討或出自人天生的好奇和求知慾,或因急於追尋有關生從何來、死去何往以及在世上應如何行事,才能活得有意義和有價值。
不難了解,人需要真理與價值:
科學尋求的是有關「人道」及「自然」之道的理解,科學真理能提供給人有用的,有價值的以及能滿足人物質、生理、心理等方面需求的東西。
哲學發現的真理與價值更為根本、普遍與周全,人除了物質、生理及心理的需求之外,還有精神的、靈性方面的需求,這包括了道德的、倫理的、形而上的、靈修的、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真理與價值。哲學除了關懷「地道」及「人道」之外,又關懷超越宇宙、萬物的「天道」的種種問題。有許多哲學家肯定,如果不去尋求絕對性的真理,那些相對性的真理將找不到自己的「根」。科學真理與哲學真理層次不同,它們的深度、廣度及必要性也不同。但是真理與真理之間,不可能自相矛盾。如果尋求、把握真理的人之間有矛盾,那是人的問題,而並不是真理本身的問題。在此一基礎上,科學、哲學之間,科學家與哲學家之間的對話、溝通與合作、共融就不應該有問題了!
二、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整合
中國哲學家自古以來就重人道及人文精神。人居天道與地道之間,為萬物中擁有靈性的存在。人最關心的當然是有關個人生命以及與生命相關的種種問題。為此,在中國文化的發展過程中,人文精神也是非常豐富的。儒家將「天命」、「人性」及「仁道」密切結合起來,使先秦文化中「敬天愛人」的精神完美地展現出來,並且將理論與實踐並重的原則予以充分的透顯,成為儒家人文精神的特色。
近年來,兩岸中國社會雖然發展的路線不同,但都日益重視人道、人性及人文精神。台灣在建立民主體制的進程中,雖然一路不乏坎坷與缺失,但是對於個人生命與人格,以及基本人權的尊重,遠遠超越了帝制時代。另方面,卻由於過份信賴資本主義及自由經濟的原則與策略,缺少應有的批判精神,致使偏激、自私的個人主義之影響日益膨脹。
在中國大陸,半個多世紀以來,由於實施集體主義,其理念是重階級和群體的利益,往往忽略個人的獨立、自主的特性,使個人的需求及尊嚴受到輕視。但是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大陸實行開放改革政策,實施自由的市場經濟,產權結構的多元化,使國營企業的改革與私營企業的發展並行。一九九七年十月,中國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二○○一年二月,人大常委會又批准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此二公約乃國際上公認的兩個最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權憲章。這些重要的措施意味著中國的社會主義對其集體主義原則在作合理的改革及調整,並使之與合理的,不走偏鋒的個人主義作適當的整合。
筆者認為,在未來如果能取社會主義及資本主義之優良特質和長處,使之在互補及融通中整合,是有利於中國社會在人文精神與中道精神中現代化的。
三、有神論與無神論的整合
在中國,一個多世紀以來,科學與形上學、倫理學、宗教學之間的衝突及爭執不斷。至今兩岸仍有不少知識分子及從政的人,為了有神論與無神論不同的意識型態,爭論不休。有關政治與宗教之間的關係,兩岸政府皆主張「政教分離」的原則。但是,在台灣的「政教分離政策」,接近歐美的想法及作法,即主張政府與宗教各有各的自主權與活動領域。二者相互尊重,互不干預。但是在謀求全民的福利、安定與幸福時,在許多事務上,諸如教育、醫療、慈善、安老、照顧「貧困者、殘疾者、孤兒、墮落的青少年」、監獄服務等事業和工作,政府與宗教若能互助、合作,實乃社會群眾之福,也可減輕政府的許多負擔。今日世界上,擁有古老的傳統的,信徒人數眾多的宗教,大多發源於亞洲。它們的道德力量、靈修造詣和無數的義行善舉,以及服務、犧牲的精神,在國際上受到普遍的肯定。
但是在大陸的想法中,「政教分離」乃指宗教信仰應與國家、社會的事務分開,必須受黨和政府的控制與管理。而且宗教只有在黨的領導之下,對社會的現代化有所貢獻的條件之下,其生存的價值才能被肯定。在此情形之下,無神主義與有神主義根本就是兩種互相矛盾的意識型態。
筆者認為,有神論在回答宇宙、人生有沒有一個至上神或哲學所說的「至善」、「不動的推動者」或「最後原因」作為最後的根原或創造者時,持肯定的說法,而無神論者對上述問題則持否定的態度。
為此,自理論角度講,上述二種主張之間確有矛盾。但是,無神論者和有神論者作為自主自由的人,是否有可能秉持相互尊重、諒解與包容的立場,進行溝通與對話,甚至在某些有益於國家、社會,甚至全人類的事務上,在理念上求同存異,在實踐上和平相處,致力於合作呢?既然在共產主義與資本主義之間,在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之間,在自由經濟制度和計劃經濟制度之間,在公有制度和私有制度之間,也能進行會通、整合與合作,無神主義者和有神論者之間,當然也可以進行溝通、對話與合作。
更何況自心理學、哲學及宗教的角度去看,一個有神論者或無神論者,堅持他的信念,有其各人的抉擇,也往往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他人或外在環境的影響;也可能都有一些主、客觀的困難。為此,在重視個人人格及自由、人性方面的共同因素及條件,以及為建立和諧、禮尚之社會的美好人際關係的情況之下,擁有不同信念或信仰的群體,互相包容、尊重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事。
再者,一個族群,生活在一個共同擁有的社會中,其中每一個成員或團體,就不能為了一己之私,以鬥爭別人為能事,而應群策群力,為團體、社會共同的福利而合作,而且世界各地不同的,進步而成熟的團體及社會,更應努力為全人類社會的安定、和平、利益、幸福的建設而奉獻己力。
今天在這個世界上,信仰宗教的遠遠超過無神論者。在許多地區,在同一個家庭的成員中,有信神的,也有不信神的,而往往在有神論者之中,宗教信仰也是多元化的,多能和平相處,並沒有為此而打得死去活來。在普遍人文精神的影響之下,無神論者與有神論者之間的整合,應該不是不可能的。
此外,在普遍人文主義的基礎上,物質與精神的整合,傳統文化與現代社會之間的整合,法律與道德之間的整合,道德與宗教之間的整合,法治與德治的整合等,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作者:輔仁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李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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