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三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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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三農」問題
黃瑞展
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後,全黨和全社會迅速達成了共識: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如何鞏固農業的基礎地位,擴大內需,最終實現全面小康,是我們大家都應該認真考慮的問題。表面看來,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在於增加農民收入,通過農民收入的增加來保護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從而穩定農業生產,進而確保國家糧食安全;通過農民收入的增加來擴大內需,為工業發展創造市場,最終實現全面小康。然而,這不是革命的辦法,而是保守的辦法;不是依靠現代生產力的發展和科學的力量使農民去追求自己的光明未來,而是使農民在鴉片的麻醉中等待死神的降臨。
一、農民增收是不能實現的幻想
「三農」問題中最突出的問題是農民增收問題。農民增收緩慢影響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的社會穩定,影響了中央提出的擴大內需的戰略方針的實施,總之,農民增收緩慢已經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瓶頸。
要解決農民增收問題,首先應該對農民這個群體做個準確的界定。我國目前的農民是什麼樣的?這似乎是一個提的簡單、可笑的問題。但是從目前人們提出的解決農民問題的各種方案中可以看出,很多人對於農民這個概念的內涵是很模糊的。經濟學意義上的人是一定經濟關係的人格化,是一定物質利益的承擔者。他在經濟學意義上的性質是由他所從事的工作和承擔的經濟關係決定的,決不是由出身、戶口、居住地等等情況決定的。我們這裡所說的農民是指小農,也就是以家庭為單位,佔有少量土地,用簡陋的生產工具親自進行以生產糧食為主的農業勞動的人,是我國人口數量最多的一部分人。我們這裡所指的農民收入是指他們在從事農業生產時得到的收入,不包括他們在農閑時外出務工、經商時得到的收入。農民的農業收入是非常低的,而且是呈逐年下降的趨勢。2002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是2476元,其中來自農業的收入,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真正意義上的農民收入不到一半,來自農業的收入絕對額最高的1997年是1267元,2001年降到了1165元,2002年也大致是這個水平,而且這個收入中相當一部分是非現金收入,是糧食、柴火和牲畜糞便等等的實物折款。(見《求是》2003年第13期《新時期的「三農」問題》作者 陳錫文)那麼能不能改變農民的這種低收入狀況呢?不能。小農的生產對於現代社會來說是一種過時的生產方式,他們的必然滅亡是毫無疑問的,就象火車把獨輪手推車壓碎毫無問題一樣。恩格斯在《法德農民問題》一文中已經在理論上明確地證明了這一點,現實社會的發展過程也已經無可爭議地證明了恩格斯的光輝論斷。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寫《法德農民問題》這篇光輝著作的時候,德國、法國和比利時的小農人數還是很多的,是「占統治地位的」。但是如果現在到德國、法國和比利時去看看,還能找到小農的身影嗎?所以,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我們的小農,正如任何過了時的生產方式的殘餘一樣,在不可挽回地走向滅亡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299頁)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德國、法國和比利時的小農遵守了這個規律,我國的小農難道能違背這個規律嗎?決不能。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提出增加農民收入,是給自己出了一道無解的命題。
有人說,增加農民收入,不是從純農業的角度,而是使農民廣開就業渠道,增加農民的非農業收入,從而達到穩定農業、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的目的。這種說法首先是認可了小農的生產生活方式是沒有出路的、必然滅亡的,但是為了讓他們為國家生產糧食,就企圖使農民通過其他途徑增加收入的辦法來永遠維持農業目前的狀況。其實這種想法是很荒唐的。
第一、農民從事其他行業,哪怕只是干一天,在這一天中,從嚴格的經濟學意義上說他也不是一個農民,他從其他行業得到的收入,無論多少都不能算是農民的收入。
第二、如果農民從事其他行業的收入高於他從事農業的收入,他就會把自己的精力、財力儘可能多地放到高收入的行業,逐漸地減少對農業的投入,直至放棄農業。他不可能站到國家的高度,為了國家糧食安全,把從其他行業掙的錢補貼到農業上。農民之所以耕種土地,決不是由於傳統、感情、偏好等因素,而是因為土地是他的主要的生產工具,是他勞動的唯一場所。他是沒有別的職業,為了自己吃飯才去耕種土地,一旦有了更穩妥、收入更高的職業,他會毫不猶豫地離開土地。隨著農民在純農業中收入的減少,他們也都在努力的尋找從事其他職業的途徑,也就是說很多農民實際上也只剩下一個腳趾頭站在土地里了。
第三、消滅小農,決不是把他們從肉體上消滅,也不是消滅農業,而是消滅這種小的農業生產方式,代之以社會化的大生產。那時由於生產資料的積聚、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耕作方法的改進等等,將使土地提供的產品和過去一樣多,甚至比過去更多。就象美國等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他們國家的小農早已經被消滅乾淨了,但他們國家的糧食安全受到威脅了嗎?
二、農業基礎地位的牢固程度取決於農業的勞動生產率。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大國,解決12億多人的吃飯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中央把農業作為基礎、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當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了,但是農業基礎地位的牢固程度取決於什麼呢?取決於糧食產量嗎?取決於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嗎?
我們重視農業問題,始終都是因為我們把糧食作為一種特別重要的使用價值來予以重視的。對於使用價值來說,除去它本身的有用性以外,重要的就是它的數量了,我們重視農業問題,也就是重視糧食生產能否滿足全國人民的需要。所以我們在重視農業時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增加農民收入,加大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減輕農民負擔等等---幾乎全是為了穩定和提高糧食產量。我們的努力也確實達到了預期的目的,現在我們國家農產品的供給形勢是前所未有的好。但是這樣就算我們的農業基礎牢固了嗎?不,隨著農產品供給形勢好轉帶來的問題是:穀賤傷農。國家從政治的角度重視著農民,但是市場卻以自己的方式藐視著農民,農民種地的成本居高不下,收益很低,雖然產量上去了,農民的收入卻下來了,導致沒人願意對農業進行投資,必然造成中長期農業發展後勁不足。另外,加入WTO以後,我們的農業中的一家一戶的小生產能經受得住世界市場的衝擊嗎?到那時我們對農業的保護、支持措施還能奏效嗎?靠保護、支持來提高的糧食產量能算是農業基礎鞏固了嗎?
從國家的角度看,糧食是重要的,如果它的總量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輕者引起糧價上漲,重者引起社會動蕩。糧食這種使用價值與國家的政治穩定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從生產者角度看就不是這樣,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生產者生產的東西主要是賣給別人用的,所以他並不關心他所生產的商品有什麼樣的使用價值,也不關心他的商品有什麼特殊性質,他所關心的只是他的產品能不能賣出去,賣出去後能夠給他帶來多大的收益,農民也是這樣,受市場經濟的影響,農民也不是光生產只供自己需要的東西,他也要考慮種什麼,或者幹什麼能給他帶來更大的收益。很明顯,要想使農民種糧食、必須讓農民在糧食生產上獲得很大的收益,而要做到這一點,只有降低成本(這裡不考慮調整經濟結構、種植名優特稀品種等,因為這些辦法只是使生產者獲取一定的壟斷利潤,帶有很大的偶然性,不具有一般的意義。),而降低成本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提高勞動生產率。這是國家和農民在農業問題上的結合點。
只有國家站在農民的角度上,不是用實行農產品保護價、減輕農民負擔等等頭痛治頭、腳痛治腳的措施,而是設法消除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障礙,使農業生產者不必依靠誰的特殊保護就能獨立於市場經濟的大潮中,使農業成為利潤率最高的行業之一,這時農業的基礎地位才算真正的牢固。
三、農村市場的大小取決於農業生產方式。
人們重視「三農」問題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看到農村人口多,是一個潛在的大市場。想當然地認為,農村人口多,需要的商品必然多,而現實中農村之所以消費水平低,是因為農民沒錢買東西,只要通過對農民的補貼、保護、減輕負擔等,使他們有錢了,農村這個潛在的市場就會成為現實的市場,就會擴大內需,反過來促進工業的發展。其實所謂對農民的補貼,不過是國家從其他行業拿了錢交給農民,讓農民再用這些錢去買那些行業的東西,這樣根本不會提高那些行業的利潤;對農民減輕負擔也是這樣,在國家總支出不變的情況下,農民的負擔減輕了,其他行業的負擔必然響應地加重。這些措施能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是肯定的,但是卻不會擴大內需、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一個地區市場的大小決不是取決於那裡人口的多少,而是取決於那裡的生產方式。我國農業的生產是一家一戶的小生產,主要是生產使用價值,與城鎮居民相比收入很低。按2002年的統計資料(含縣城),城鎮居民佔39.1%,農村居民佔60.9%,而超過60%的人口購買的消費品卻不到40%。(見《求是》2003年第13期《新時期的「三農」問題》作者 陳錫文)消費品市場是這樣,生產資料市場更是如此,一家一戶的小生產,使用的是簡單的、小的手工工具。在這種情況下,工廠里即使生產出大型的、高效率的農業機械也沒有人買,因為第一,農民沒錢,買不起大型農機具。第二,即使有錢,買了也用不上。所以要想真正開拓農村這個潛在的大市場必須徹底打碎一家一戶的小生產模式,實施大規模的農業生產,以充分發揮機器和高科技耕作技術的優越性,大幅度的降低農產品成本,使農業成為獲利豐厚的行業。這樣使農業經營者既能投資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開拓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又有錢進行個人消費(開拓農村消費資料市場)。工農業生產相互促進,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入良性的循環階段。
四、農業的出路在於實行社會化大生產。
困擾我國農村、農業中所有問題的根源就是一家一戶的小生產,所以消滅這種一家一戶的小生產,實現社會化大生產,是解決目前我國農業、農村問題的根本辦法。
在農業中實行社會化大生產國外已有成功的例子,從技術上看,按我國目前工業的發展狀況,為農業提供社會化大生產所需要的機器、設備是毫無問題的。影響發展社會化大農業的關鍵是:
第一、錢從哪裡來?發展社會化大農業需要大量的投資,依靠一家一戶的小生產者本身的積累顯然是不行的,這筆錢只能來源於工業積累,將工業中積累起來的剩餘資本投入到農業中,按照工業的運營方式發展農業。所以,解決農業問題不能從農業中尋找辦法,相反的,工業的發展是解決農業問題的起點。
第二、農民能否走出土地?按照工業的運營方式發展農業,關鍵的問題是土地能否大規模的集中,而大規模的集中土地的前提是農民大量的走出土地。而傳統觀念中都把土地所有權看作特別高尚的形式,農民與土地有著特殊的關係,把佔有土地看作特別可靠的謀生方式,農民和土地就象蝸牛和它的殼一樣緊密的結合在一起。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的認識、觀念也在不斷的變化,從經濟學的觀點看,土地就是一種生產資料,它和市場上其他商品完全一樣,都可以體現為一定的貨幣額,對土地的所有權和對其他商品的所有權一樣,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愛好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間交換。(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土地所有權和國家的主權混淆起來,一塊土地即使賣給外國人,這塊土地仍然是中國領土,在這塊土地上生產、生活的人必須向國家繳納稅收、服從國家的管理。這裡交換的是土地的所有權而不是國家的主權。)土地所有權只有純粹的經濟形式,農民和土地的關係就是一種簡單的經濟關係,土地對農民來說就是一種生產工具,通過一定形式的經濟補償,農民完全可以脫離和土地的關係,例如被徵用了土地的農民。當然農民也可以用不脫離土地關係的方式走出土地,例如華西村等經濟比較發達的村的農民。總之,農民可以而且一定能夠走出土地。
至於說土地對農民的生存有一種保障功能,是很荒唐的。農民在小塊土地上耕作收益越來越低,甚至賠本,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農民種出糧食來,首先要將生產中投入的化肥、農藥、水費、電費等成本用糧食或把糧食賣掉後以貨幣的形式交給別人,在工農業產品價格存在剪刀差的情況下,農民自己所剩無幾,這能算是對農民生存的保障嗎。所以,保存農民的小塊土地,保持這種小農的生產方式,與其說是社會給予農民的一種保障,倒不如說是農民對社會的貢獻,或者是社會對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之時讓農民通過打工或其他形式自己掙口飯吃的借口。
第三、人往哪裡去?在農業上實行社會化大生產以後,由於勞動效率的大幅度提高,肯定會有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出現,增加社會的就業壓力,這是影響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如何看待由此帶來的就業壓力呢?
1、失業問題是世界各國所面臨的社會通病,是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必然結果。從歷史的角度看應該是一種利益,是社會增加的一種人力資源,而不是一種禍患。
2、對勞動的需求就等於資本的供給。在社會勞動生產率一定的情況下,對勞動的需求量與資本的供給量成正比,只有加快生產力的發展才能增加資本的供給,進而增加就業人員。所以失業問題是一個只能在發展中解決的問題。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工業發展的初期都曾經不同程度的遇到過這個問題,而且至今他們也未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如果因為害怕失業問題而拒絕發展,那等待我們的就是落後、滅亡。
3、加強社會保障體制的建設。人們之所以把失業問題看作社會的弊病,只是因為在目前的社會發展狀況下,人們還沒有能力把這部分社會資源利用起來,這樣這部分失業人員就獨立承擔了社會發展的成本。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他們應當體面的分享社會進步所帶來的利益。所以,必須加強社會保障機制的建設,讓全社會共享社會進步所帶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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