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溝油」犯罪最高可判死刑:重典不能是終點

單憑「重典入刑」恐難除根「地溝油」。為利所驅、頂風作案者古往今來大有人在,何況飯店與「地溝油」廠商之間利益鏈條牢固

今天,各大媒體刊發了一則令人拍手稱快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最高可判死刑。「地溝油」為害百姓餐桌時日已久,屢被嚴打屢次出現,頑疾難除。三部門本次表態令人心生些許欣慰:國家層面形成各部門打擊合力,食品安全再次勒緊韁繩。

公安部稱,目前,「地溝油」犯罪的主要源頭、犯罪網路和利益鏈條已經被摧毀。去年8月下旬以來,全國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共偵破利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35起,抓獲涉案人員近800人,打掉制售「地溝油」犯罪的「黑作坊」「黑工廠」「黑市場」「黑窩點」100餘個。

成效固然可喜,然而,公安部也坦承,儘管主要犯罪網路已被摧毀,但「地溝油」犯罪利潤巨大、誘惑性大,要嚴防極少數不法分子伺機作案,嚴防漏網之魚,嚴防死灰復燃,嚴防繼續危害社會,堅決剷除這一影響食品安全的毒瘤。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高度警惕,已經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組織「回頭看」。

何為「地溝油」犯罪?根據公安機關介紹,從所使用的原料來區分一般有三種:第一種是用餐廚垃圾,即將油膩漂浮物或者賓館、酒店的剩飯剩菜(通稱泔水)經過簡單加工、粗煉出的油;第二種是用廢棄油脂,即用於油炸食品的油多次反覆使用後,又非法加工後以新的食用油名義銷售;第三種是用各類肉及肉製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包括用不符合食用衛生要求的豬、牛、羊、雞、鴨、鵝等動物內臟、下水等加工提煉的所謂「食用油」。

而令人作嘔的煉製過程,註定了「地溝油」毒素滋生,危害巨大。根據健康專家的介紹,「地溝油」主要有四大害處:導致腹瀉、噁心、嘔吐等一系列腸胃疾病;導致消化不良、頭痛、頭暈、失眠、乏力、肝區不適等癥狀;含鉛量嚴重超標,食用後會引起劇烈腹絞痛、貧血、中毒性肝病等癥狀;含有黃曲霉素、苯並芘,可導致胃癌、腸癌、腎癌及乳腺、卵巢、小腸等部位癌腫。

如此「毒品」嚴重影響百姓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家重拳打擊實屬應該。不過,單憑「重典入刑」恐怕難以除根。為利所驅、頂風作案者古往今來都是大有人在,何況飯店與「地溝油」加工廠之間利益鏈條牢固,並非一紙禁令就能完全打破。前不久,鄭州特許回收企業組建了一支70人的收油隊,將收集來的「地溝油」用於加工生物柴油,可這些收油「正規軍」在收油時遭到飯店抵制,甚至被毆打。原因是餐飲企業早將地溝油的收集權承包給了其他人,正規回收不付錢,當然會受到抵制。這給管理部門一個很好的提醒:表面看來只是垃圾的餐廚廢棄物,從資源回收角度而言,卻是可以變廢為寶的資源,回收即要付費,如此才能「變堵為疏」,才能讓餐飲企業改變對「地溝油」加工廠的利益依賴。

目前,一些城市已經著手研究「地溝油」的去處問題。比如《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日前公布向社會徵求意見。根據修訂草案,今後餐廚垃圾將被深圳特許經過授權的企業統一收集、運輸和處理,使用「地溝油」者則將面臨10萬元的罰款;廣州市有企業將「地溝油」作為燃料,對生化污泥進行炭化處理,將其轉化成可燃性氣體和生物炭。據悉,這項技術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隨著各地正規、合法的再利用渠道的建立,我們期待著百姓餐桌上的「地溝油」能夠徹底銷聲匿跡。(記者 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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