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過氣難謀生:有人做保姆,最後一位被迫「賣」兒子
08-09
想必大家都知道90年代,有周星馳的電影就會有吳孟達。據說他當時片酬都有上百萬,是名副其實的「金牌配角」。然而達叔跟周星馳鬧翻之後,養育五個孩子的他只能消費以前的名聲,在內地接拍些小角色謀生。
金煒玲,90年代以一首《綠葉對根的情意》成名,比毛阿敏還要紅。但後來她因賭氣退隱,嫁人開茶樓,卻生意虧本,之後婚也離了,想投靠娘家,卻被弟弟打到腦震蕩。一個女人家無法謀生,金煒玲只能去做5塊錢一個小時的鐘點工謀生。
陳佩斯,當年憑藉春晚舞台上的「一碗麵條」走紅,卻又因與央視打官司而告別台前。陳佩斯和妻子就用全副身家開了一家電影公司,但投資的電影都虧損了,陳佩斯近乎破產,甚至連孩子的學費也無法付。但之後他在妻子用私房錢承包的山頭上種樹,勉強支撐到成功復出。
台灣歌手徐懷鈺曾憑藉歌曲《我是女生》紅極一時,但09年她違約所屬的經紀公司,被封殺還要遭到天價索賠。當時的徐懷鈺全身只剩2000多塊,無奈之下,只能委身律師樓當小助理謀生。
香港演員劉錦玲曾是無線力捧的花旦,但是因為主動承認自己是「劉姓女藝人被人迷奸勒索事件」的女當事人而被雪藏。在電視台無法謀生的境況下,最終轉行賣保險。
謝賢也曾是七八十年代最當紅的港台明星,但是1980年,他投資生意失敗,花光家裡的財產還要欠下英皇一大筆錢。實在走投無路之下,謝賢硬是將當時才16歲的謝霆鋒「賣身」給英皇,簽約10年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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