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讀懂「全面二孩」政策
作者:上海社會科學院城市與人口發展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周海旺
新聞背景: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此後,有關二孩的信息開始在朋友圈、微博上刷屏,但似乎對「全面二孩」的政策定位、目標還有很多誤讀,如有稱計劃生育時代終結;有認為「全面二孩」是為了補足養老金的虧空等。
「單獨二孩」政策是對獨生子女政策的重大調整,但在「單獨二孩」的政策環境下,還有一部分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的育齡夫婦不能生育兩個孩子。同時,某種程度上,「單獨二孩」政策提高生育水平的效果不夠明顯。在「單獨二孩」政策出台前,國家衛計委預期每年增加200萬出生人口,但該政策實施近一年時,全國只有不到100萬對單獨夫婦提出再生育申請,2014年全國出生人口數量只比2013年增加了47萬人。上海市原來預期每年多生育2萬—3萬人,但從2014年3月1日政策開始實施到2014年12月底,全市共批准單獨夫妻再生育申請1.66萬例,到2015年9月底的一年半時間內,申請單獨二孩的家庭共2.98萬,實際出生人口1.5萬人。
當前,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失衡問題在進一步加劇。我國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長期低於更替水平,2000年,「五普」顯示我國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僅為1.22,2010年「六普」下降到1.18(扣除出生漏報等因素,實際生育水平估計為1.5),低於2.1左右的世代更替水平。與此同時,全國人口增長速度減慢,我國人口規模年均增長速度由1982—1990年的1.48%放慢到2010-2014年的0.50%,人口總數即將在未來幾年達到14億人左右的頂峰然後開始回落。勞動年齡人口總量進入負增長的歷史階段,2012年我國勞動年齡人口數量首次減少,比2011年減少345萬人,2013年減少244萬人,2014年減少371萬人,這對我國社會經濟的長期繁榮發展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利影響。人口老齡化加速,老齡化程度加重,截至2014年底,我國老年人口數量達到2.12億人,佔總人口的15.5%,21世紀我國面臨長期高度老齡化問題,社會保障和社會撫養負擔較為沉重。
正是在這種新的人口發展形勢下,中央從國家經濟社會長期持續穩定發展的戰略高度,重視我國的人口發展問題,做出「全面二孩」的戰略決策,符合我國的長遠利益。對即將實施的「全面二孩」政策,我們要有正確和全面的認識:
首先,計劃生育仍然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實行「全面二孩」政策是對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發展和完善。事實上,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實施以來,一直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不斷進行調整完善,最新發布的「全面二孩」政策,是現階段符合我國國情的計劃生育政策。「全面二孩」政策下,一般來說每個家庭只能生育兩個孩子;如果第一胎是雙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再生第二胎了;超生仍然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還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之所以現階段我國還不能全部取消生育限制,是因為我國人口規模仍然極為龐大,並且全國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差別大,人口與資源、環境和社會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仍然非常嚴峻,因此,我國人口發展要按照政策和法律要求有序適度。
其次,實行「全面二孩」政策,內含多重政策目標。最直接的政策目標,是提高生育率。在此基礎上可以衍生出多個政策目標:一是實現生育權利上的人人平等,實現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同人群之間的生育權利平等。二是滿足一部分人群的生育願望。三是增加出生人口數量,解決人口結構失衡問題,例如,增加未來的勞動力供給,緩解人口快速深度老齡化帶來的經濟社會問題。對於實行「全面二孩」政策後,全國每年能新增多少出生人口,專家的估計差別很大,但基本介於200萬—800萬之間。而從更加長遠的角度看,人口問題涉及一個國家未來發展的潛力和活力,適時進行人口政策的調整,與國家未來發展前景息息相關。如果只將「全面二孩」理解為為了補足養老金虧空,顯然是誤讀了政策。
要真正達到國家調整人口發展進程,顯著增加出生人口數量的戰略目標,只是單純出台「全面二孩」政策還不夠,還需要抓緊研究制定鼓勵生育二孩的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比如,養育兩個孩子的家庭,能否享受比原來的獨生子女家庭更多的生育假、生育津貼、養育津貼;能否把一部分治療不孕不育的費用納入醫保;是否要完善個人所得稅政策,根據養育孩子的數量抵扣一部分個人所得稅等。
[責任編輯:康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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